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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等我发育起来就把你们全鲨了

作者:是阿梦口牙字数:2492更新:2024-12-1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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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陷入挣扎中。

理智告诉他,这点问题根本不算什么。

既没有危害到他的安全,也没有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纯粹是他自己内心的软弱,使得他萌生出了放弃的念头。

罗曼善于做自我剖析。

他对自己的性格再了解不过了。

他始终觉得所有人都是蠢货,只有他是清醒者。

这种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心态来源于何处,罗曼非常清楚。

因为在这个时代,天上地下再没人比他更牛逼了,他就是传说中的天之骄子。

但若是面对恶劣的环境,便望而却步,难道今后遇到所有的问题,他也要暂避锋芒吗?

斯格镇的农夫都能在这个天气去烧石头、制盐。结果他却半途而废——这甚至不能算是半途而废,只能算出门第一步。

罗曼心想,如果他的韧性和毅力连农夫都比不上,还怎么去执行他的统治?

还怎么去命令农夫去做那些他都不肯去做的事情?

他是一位统治者,如今连承担这份责任的意志都没有,有什么底气继续显摆他的优越感?还怎么理直气壮的去骂人蠢货?

他刚离开起源庄园半天,格薇儿那孩子对他颇为依赖,临走时希望他早点回来。

然后他就真的当天去、当天就回来了,并且一无所获,两手空空。

那孩子怎么看他?

亚伦和格林知道了会怎么想?

亚伦还好,格林肯定会将这件事挂在嘴边的,从此成为他的黑历史!

这怎么能忍得了!

必须要坚持下去,无论如何也要挺下去!

罗曼想起裂甲家族的箴言和他远走大公领时所作出的承诺。

披荆斩棘!

他握住挂在马背上的那把价值昂贵的裂甲大弓。

这把大弓是对初代裂甲公爵武器的仿制品。

真正的裂甲大弓能射穿龙鳞。

初代大公跟随征服者,东征西讨,南征北战,征服了整片大地,最终发起一场远征,远渡冥海,据说是前往精灵、矮人、龙族、魔族的交汇之地。

后来征服者一去不回,只有初代的三位大公回来了。其一的裂甲大公在不久后便死去了,只留下这句披荆斩棘的箴言,代代流传下来。

说是这样说,但这句话也只流传了五代人而已。

如今的裂甲大公是第四代大公。

他的祖父因那场和教廷对抗的“寂静谷血战”而身死,他当时尚且年轻的父亲同样身受重伤,留下了暗疾,以至于没活到四十岁便溘然长逝。

所以,第四代裂甲公爵继位时相当年轻,不足二十岁。

那时他成为了整个大公领、乃至整个黑铁王国最耀眼的天之骄子。

据说上任黑铁之王挨过他的拳头,怒潮大公也曾寄宿在他的城堡里接受教育,橡木大公在他面前跟孙子似得。

斯格镇便是他二十来岁的时候打下来的。

他的权势地位太高了,天赋也极为出众,在二十五岁的时候便成为了一位五阶的征战骑士。

但大公领的财富让他对这边陲之地没有任何兴趣。

这一代的裂甲大公在年轻时武德充沛,理论上来说也应该早夭。

因为他的曾祖(初代)没能活过六十岁、

他的祖父(二代)没能活过五十岁、

他的父亲(三代)没能活过四十岁。

按照这个趋势发展,如今的裂甲大公寿命应该更为短暂。

然而他是最长寿的裂甲大公。

从六十年前到现在,依旧在大公领维系着他的统治和地位。

如今的裂甲大公荒淫无度、追逐酒色、喜好美食、贪恋权势、子嗣众多……

罗曼很难对他那位生理学父亲作出什么评价来,只能说符合了他对贵族的一切刻板印象。

他的兄弟姐妹足有数十位。

裂甲大公从出生到现在,平均每年都会生個孩子,以一己之力为整个裂甲家族开枝散叶。

罗曼的同父异母的大哥,如今有六十岁,孙子都会跑了。

裂甲大公甚至容许私生子也能以裂甲为姓氏。

这些私生子是什么处境大家都清楚。

但他们得到了大公的承认,他爱他的孩子,固执己见、一意孤行。

他认为裂甲的血在流淌。

哪怕未来发生何等变故,无论大树未来在何时倒下,也会有残枝碎叶留存,重新生根发芽——或许若干年后会有个落魄贵族向后代诉说家族曾经的辉煌。

理论上来说,别的同姓者死个干净,只要有一位裂甲尚存,无论他是不是私生子,只要有血缘关系,那他就是下一任裂甲大公。

当然,罗曼这些私生子在平时肯定没机会染指公爵继承权,但生活方面却能保持极好的待遇。

因为大公爵的财富和土地太多了。

据说裂甲领能供养得起半个黑铁王国,而这不止是一句简单的空话。

所以成年后的私生子,混的最次也能成为一位征战骑士。

而私生女也能嫁给某位低级贵族或者征战骑士。

罗曼这种文武双全、极为优秀的私生子,能在大公领得到一块发展不错的土地。

在外人看来,他们出生就在罗马。

罗曼不这么想。

不是他因裂甲而荣耀,而是裂甲因他而荣耀!

裂甲无权为他授勋!

在罗曼眼里,裂甲大公算个屁!

别说是贵族出身,就算是奴隶出身,只要不死,耐心等待几年,他找到机会就敢大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然后揭竿起义,宰了所有压迫他的虫豸。

成则成矣!

死则死矣!

他有更大的野望!

强健整片大地!

狠狠的强健!!

这贵族少爷是一天也当不下去了!

老子要分家!

跟这群虫豸在一起怎么能轰碎这个中世纪?

……

这是罗曼来到斯格镇的初衷。

他在大公领能得到什么?

首先,丰富的物质条件、发达的商业网络、现成的封地、最起码三个千人规模的村落,所有管理层也是全套的。

庄园和城堡也是有的——而不是当天盖起来,当天搬进去的简陋房子。

然后是良好的社交环境。

四面八方都是贵族,定期举办宴会,参加比武大会。

征战骑士的荣誉只存在于战场上!

所有贵族和骑士都坚信这点!

且他武艺还算不错,能从比武大会得到丰富的奖金和赎金,而败者也能被他招募为征战骑士。

美丽的少女、优雅的贵妇、俊朗的骑士……

最后是经济和政治的中心,在那边拥有一块封地,不止是地理上的好处,更重要的是具有上升渠道。

然而罗曼放弃了那种,选择这个穷乡僻壤搞基建。

遵循你们的规矩真没意思,因为你们是傻逼弱智,要我听一个傻逼弱智的话,不如让我去死!我要自己搞一套规矩出来,让所有人都听我的!

但在这个一穷二白的鬼地方,别说政治中心了,就连经济也是没有的,只能勉强蹭到商业网道的边缘。

格林和亚伦这俩征战骑士也得烧石头扛木头。

作为领主老爷的他也得亲自下地干活!

这一切全是为了罗曼心中那熊熊燃烧的野心!

你们现在享福,老子现在受苦!

给我等着!

尽管醉生梦死嗷!

等我发育起来就把你们全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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