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不起打量的英版“贫民窟”里,雁放跟着叶阮沿生锈的旋转楼梯往地下走,摸出一手红锈。铁架的楼梯踩上去发出吱扭的声响,好像稍微用点力就能碎成灰烬一般,跟这片废墟埋在一起。
地下一层中央有一小块天井,坏水管滴答滴答的声响回荡着,关在门外的寒风又转了个弯,无孔不入地从这里钻出来。
雁放抹开手上的铁锈,给出很中肯的评价:“是不是天堂不知道,这里看上去闹鬼。”
说话还有回声,听上去更加阴森了。
叶阮从经历过“颠沛流离”的口袋里摸了摸,摸出一枚精致的小钥匙,借着昏暗不定的光对了好几下锁孔,才打开走廊深处那扇花窗玻璃门。
“这间屋子很贵的,传说莎士比亚刚到伦敦的时候就在这里住过。”
头顶的水晶吊灯打开,整间屋子登时亮堂起来,总算才有了点“天堂”的样子。
屋子一看就常被人打扫,壁炉里烧着新鲜的柴火,没有窗子,换气扇转悠着,家具、地毯一尘不染,靠墙一张花纹繁复的铁艺大床,被挑高的顶上垂下来几缕乳白纱幔半遮着“面”。
跟外面那一系列降低心理预期的破败比起来,这里可谓称得上一句“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叶阮拔掉钥匙,紧紧关上门,扭身一看雁放的表情,笑了:“你还真信啊。”
“我敲……”雁放尴尬地挠了挠鬓角。
这也不能怪他啊,按着叶阮平时的消费水平,这房子要没什么由头,怎么会被他看中?再说这里离酒店车程也过近,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
屋子里柴火烧的很旺,坐在靠近壁炉的沙发上,整张脸都被烤得回了温。
雁放站在原地脱完装备,卸下那身厚实的防弹背心时,又想起危急情况下,叶阮挡在他身前。
明知道他穿了防弹衣,还是选择把他推到身后,叶阮那时候在想什么呢?
雁放不信仅仅耽于人命,或是耽于他要继承雁家的这个身份。人在下意识间做不出掺杂着虚情假意、或是算计的举动。
叶阮给出的答案是上一次没有救下辛巴,所以这次要救下他。
雁放把这句话翻出来,他鼻尖的敏锐已经先于大脑嗅出这两重身份对于叶阮的意义,已经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勉强画上了等号。思绪被扯出一个毛边,整齐的思维由着那根毛边尽数扯乱、松散。
雁放不受控制地想,叶阮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喜欢我呢?
“我这里没有你能穿的衣服。”
一条绒面的薄毯突然被扔到他身上。
叶阮赤脚走来,手里提着只小药箱。他已经褪下华丽的礼服,换了一件宽松慵懒的米色丝质长罩衫,那罩衫轻薄一层,在火光的照耀下几乎透如蝉翼,将他的身材线条雕镂出一丝不挂的旖旎。
雁放脑门一热,失控地仰了下头,下意识以为鼻血要喷出来了。
叶阮把药箱摆在圆桌几上,委身在地毯上坐下来,两条修长的腿蜷着,叠在一起。
雁放攥着毛毯,傻不愣登站了两秒,才想起坐下,后背靠在沙发上。他垂眼看着掀开的药箱里,一板退烧药吃去了两粒,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叶阮检查了一下他胳膊后背,除了磕出来的青紫,没有发现破皮的伤口。雁放披着毯子,像只委屈的大狗,盯着他拆下左手仓促的包扎,火光攒动,将叶阮的轮廓晕染出一层柔和的光环,伤口奇异地没有痛起来。
雁放心里泛痒,喉结滑动了几次,分不清渴的是嗓子,还是眼睛。
叶阮把那只手掌捧起来,对着火光仔细地看了一会儿,过热的呼吸洒在雁放的皮肤上,那张漂亮的脸、漂亮的眼睛上漂亮的睫毛,降落在他血肉斑驳的伤处。
还好没有碎玻璃卡在伤口里,叶阮无声地松了口气。
他把酒精棉片浸湿了,沾着凉意给裂痕外圈的皮肤消毒。疼是难以避免的,雁放的手指很轻微地瑟缩了一下,叶阮抬起眼睫,正目睹他一滴汗从额角淌下来。
那团棉花已经被血迹浸透了,叶阮把镊子架在瓶口,托着雁放的手掌,倾身一挪,两具原本面对面的影子交叠在一起,他半个身子都罩进雁放怀里,同时屈起一条腿,把受伤的手掌安放在自己膝盖上。
“忍一忍。”叶阮说着,又拾起镊子和棉球,手上的动作却放得很轻。
雁放嗅着他浑身的花香味儿,哪能放任便宜不占。他从毯子里脱身,环住叶阮的腰,撒着娇把脸埋进他的颈窝里。
手臂越收越紧,劫后余生,一时间巨大的侥幸心理冲垮了他。
好好一通包扎过程,分不清谁受的伤更多。
弄得疼了雁放就趴在叶阮耳朵边故意哼哼,疼多了开始骚扰他的耳朵,唇舌牙齿都没错过,还往里吹气儿。亏得叶阮是个半聋状态,也亏得他趴在左边肩窝。
叶阮拿纱布给他缠起来,刚缠第一圈,忍无可忍地躲了一下,只想回头给他一巴掌,又怕他借题发挥。
雁放也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假咳一声开始聊闲天转移话题。
“既然也没什么名头,为什么要买这儿啊?”他盯着叶阮耳朵上那道白色疤痕,又把毯子披起来裹着两人:“你把这稍微装修一下开个密室逃脱倒是合适,够刺激。”
叶阮把纱布系好,收拾着药箱,“转移资产。”
他这么说,雁放就懂了。
“我做的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那些钱在国内只能被冠以‘雁家’的名义,并不彻底属于我。所以我借助温斯特先生的力量,不管是那个咖啡厅,还是其他几处摆在明面上的不动产,都只是‘周转站’。”
“那这里呢?”雁放想不出这地方有哪点特别,但依照叶阮的性格,总得有个说法。
药箱被推到一旁,叶阮在他怀里偏过头,脸色恹恹地,像是退烧药起了作用,“这里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因何而喜欢呢?
叶阮在心里自我回答:在这个世界上,这里是唯一不可能被雁商知道,也能够逃离他掌控的地方。
在这里,他不是叶阮,他是那个六岁起就不见天日的兰卿。
兰卿把手放在耳朵上,摸到那条疤痕,总像是安抚十六岁的自己。
燃烧的柴火发出“噼啪”一声响,他轻轻说:“我的天堂。我带你来了,雁放。”
炉火烘得人暖洋洋的,心思也漂浮。
叶阮不是没有感受到停留在他耳朵上灼烧的视线,既然已经说了这么多,他注视着火光,顿了顿,问:“你有什么软肋吗?”
雁放的呼吸滞了一瞬间,“有啊。”他两只手抱过来,很没出息又很坚定地说:“你和我妈吧,还有我那些朋友,工作室没人管的小孩们。”
雁放数了一通,发现自己心里实在装着很多人,叶阮和繁女士排在最靠前的位置。
“你应该没有软肋吧?”他问,还有一句话被咽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