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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白雾越来越浓。
沈宵站在窗口看了许久,直到完全看不到窗外的任何东西。
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眼前消失,沈宵的心就像是被狠狠揪了一把。
为什么十几岁的孩子会在那里?
他到底在寻找什么?
既然是出生在涉水村的村民,为什么入夜之前不回去?
孩子的父亲,玉姨的老公为什么不管?
各种疑问盘旋在脑袋里,他调出系统,找到了柏玉一家的资料,柏玉四十多岁,留在村子里的卫生所工作。
因为涉水村年轻一代人的离开,学校逐渐收不到学生关闭。柏玉的儿子小学就去了M市。
丈夫在城里当保安,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监督儿子上学。
照片上的男孩子眉目清秀,一脸稚气,不过十五岁。更多的资料便是孩子在学校的成绩单,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沈宵重重叹了口气,出不了门爱莫能助,只能先回到寝室,打算次日天亮之后再出去看看。
热好饭菜,已是晚上八点。沈宵坐在餐桌前,像往常一样打开下饭小视频,手机里播放起欢乐的视频,网红探店一边搞笑一边狂吃。沈宵看了一眼碗中的酱香肉,想起了老板娘说的特制香叶,是从山上采的,眼前浮现出柏云那片花圃。
记得柏云说过山中有很多特有的植物。
沈宵顿时感觉肉不香了,甚至难以下咽。
他站起身来,依靠在窗边,往外看去。
白雾淡了许多。
也不知道孩子迷失在大雾里是不是还能走出来,他想起了林白鸥的弟弟,也就是这样失踪的。
外面传来了阵阵敲门声。
又是熟悉的节奏,伴随着轻飘飘的声音。
“老婆~开开门~”柏千璇站在门口深情呼唤着。
沈宵不觉有些好笑。
门能够阻挡得住这个男人吗?
明明就可以自己进来,非要装模作样地敲门。
沈宵撇开脸,装作没听到,轻轻拉上窗帘。他只当是柏千璇有卫生所的钥匙,至于为什么会有,他也懒得问。
“老婆,我进来啦。”柏千璇敲了五分钟门之后,终于失去了耐心,他转动着门锁,在沈宵的眼皮子底下打开了反锁的门。
长头发的男人还那么的美丽,他迫不及待地走进客厅,张开双臂想拥抱沈宵。
“你吃饭了吗?”沈宵侧身避开,回到餐桌边坐下,饭还没有吃完,菜已经凉了。
“我……刚刚在路上吃过了……”柏千璇笑盈盈地搬了一张椅子坐在沈宵身边,“老婆还在吃饭吗,我喂你好不好?”
“不好。”沈宵淡淡地瞥了他一眼,道:“还有别叫我老婆,谁是你老婆。”
“你不就是我老婆吗。”柏千璇笑道。
“我不是。”沈宵夹起一块酱香肉,抬眼看到柏千璇死死盯着
这块肉,又将肉放下转向芋头。
“很快就是了,”柏千璇自信满满道,“老婆,丰收祭我们就把婚事办了吧。”
沈宵懒得搭理他,板起脸来,默默吃饭。
“老婆,你好像很喜欢吃这个肉。”柏千璇见沈宵有些不高兴,立刻转移了话题,“村子里好多人都喜欢,喜欢把肉放上调味料煮熟煮烂食用。”
“是吗,”沈宵吃了几块芋头就觉得有些饱了,随口问道:“你不喜欢吗?”
柏千璇摇摇头:“猪肉太老了,我喜欢嫩一点的。鲜嫩、多汁、美味的肉块。”
听着柏千璇的形容,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就不像是说食物。沈宵蹙眉,问道:“你晚上吃的什么?”
柏千璇露出满足的笑容:“当然是肉,美味的肉,细嫩又有些嚼劲。是味道最好半大的时候……今天晚上吃到了好东西,我吃得很饱。”
不知为何,沈宵想起了小璇吃饭的情景,尖尖的牙齿撕咬着带血的牛肉,一脸餍足。
沈宵抽了抽嘴角,冷冷道:“哦。”
柏千璇委屈道:“老婆,我好伤心啊,我今天等了一整天你都不联系我。”
沈宵一愣,这才想起早上扔掉的纸,最下面好像是有电话号码。心虚道:“我没有联系你,你不知道主动联系我吗?”
柏千璇眨眨眼,恍然大悟,道:“老婆说的很有道理,我主要是怕太主动了,你会生气觉得我烦。”他立刻掏出一个银色壳子的手机,按了几下,发出一条消息。
沈宵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迅速将手机拿到了柏千璇看不见的角度,将陌生号码存了起来。
“老婆,我以后没事就给你发消息。”柏千璇见沈宵停止了吃饭的动作,站起身走到沈宵身后,慢慢圈住沈宵的脖子,指尖在沈宵的脖子上游走,从喉结一直滑倒锁骨。
柏千璇喉头上下移动,撒娇道:“老婆你胃口不好,不如我来喂饱你好不好?”
沈宵只是轻拍了一下柏千璇那不安分的手,并没有拒绝,老实说因为柏玉儿子的事他没什么心情。
但被稍微撩拨一下,他感觉心情轻松了很多,人有些飘飘然的。
柏千璇身上的柏木味道有些浓郁,他深吸了一口,回答道:“等我先收拾一下桌子。”
沈宵端着吃剩的饭菜到厨房里,没有冰箱他只能将食物先存放在橱柜。
透过厨房没有窗帘的窗户,沈宵看到了窗外的风景又恢复如常,白雾消散地无影无踪。他踮起脚伸长了脖子看向路口方向,企图寻找柏玉儿子的身影。那边空无一人,只有大风吹过,残枝败叶和塑料膜一起飞舞。
沈宵心中忧郁,祈祷孩子在气雾的时候躲进了大棚里。
“老婆你在看什么?”柏千璇懒懒地斜倚在门边,“村里人没有告诉你,有丧事的时候晚上不要往外面看吗?”
沈宵转头瞪了柏千璇一眼,猛然想起柏千璇是从大雾中过来的,于是问道:“你从哪里过来的?”
柏千璇柔笑道:“当然是山上,老婆你不是去过我家吗?”
沈宵回忆起那山顶的房子,有着长长的石阶楼梯和雕花精美的牌坊。外观古香古色的大房子,里面装饰是现代风,空荡荡的没有人。
柏千璇继续解释道:“老婆,我是开车过来的。我车技很好……你知道的。”
说着一脸期待地舔了唇角,目光移到沈宵的脸上,毫不掩饰内心对爱人的渴望。
沈宵转过头继续看向窗外,并理会柏千璇的调情,问道:“你在路上看到一个男孩子没有?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校服。”
“没有。”柏千璇有些不满,“我出来的时候全是雾,哪里有看到人。”
“对了,外面全是白雾,”沈宵若有所思,“那你是怎么到这里的?”
柏千璇愣了愣,突然笑得很大声,回答道:“老婆,你没发现,只有我晚上可以出门而且不会迷路吗。”
“你是不是以为我傻,”沈宵深吸了一口气:“我一直在怀疑你不是人。”
“老婆你怎么会这样想。”柏千璇亲昵地抱住沈宵,挽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的衣服里,让他感受到来自皮肤的温热触感,“你摸摸,我是热乎的,心脏在跳,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爱着你的人。”
沈宵感受着那有力的跳动,仿佛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变得杂乱无章。
柏千璇却脸不红心不跳,说道:“我全身上下老婆不是都见识过了吗?”
柏千璇静静地注视着他,犹如无声地在诱惑着他。
沈宵撇开脸淡淡,道:“所以,你没看到那个男孩对吗?”
“没有。”柏千璇轻啄着他的唇,柔声道:“因为我心里只有你,所以我不会在白雾中迷路。”
沈宵呼吸急促起来,他抱紧眼前的人,手指轻微地颤抖起来,头感到一丝眩晕,心跳不合时宜地加快速率,熟悉好闻的柏木香味包裹着他。明明知道眼前的男人花言巧语,却忍不住痴迷沉醉于情爱,把所有事情都抛之脑后。
沈宵狠狠地咬上那好看的唇,舌尖纠缠在一起,犹如一场亲密又激烈的交战。
一吻过后,沈宵又想起了早晨。不由抱怨道:“你早上为什么抛下我一个人走了?”
柏千璇叹气道:“我也没有办法,其实沈医生我除了皮肤饥渴症意外,还有紫外线过敏症。”
“你哪里那么多毛病?!”沈宵不满道。长得是好看,但是事真的是多。
柏千璇:“等我们结婚了,住到一起,你就能每天早上看到我了。”
“结婚?”沈宵抱紧了柏千璇,他贴紧温热的胸口,想小动物一样轻轻蹭了蹭。
“对啊。”柏千璇将他整个人抱起来,“做我的新娘,和我永远在一起?”
沈宵没有回答。
柏千璇就当他默许了,继续说道:“丰收祭村子里会变得很热闹,我要和你结婚,我要带你住在山上,每天都要在一起。如果你想继续医生的工作,我也会权利支持你。我们在山里会过得很幸福……”
沈宵默默地看着眼前的男人,自信满满地规划着未来,男人美丽而危险,一头长发增添了不一样的风情。
为什么要执着结婚?
沈宵不理解,现在这种幽会不好吗。
反正是一个还未天亮就会消失不见的男人。
他并不想结婚,林白鸥也不想结婚,结婚有什么好的。他只想完成任务,而林白鸥只想离开涉水村。
对,他们的目标一致,都是离开这里。
爱人的唇是那么的柔软,爱人的体温是那么的温暖。
夜色温柔。
沈宵沉醉在爱情之中无法自拔。他放弃了思考,随波逐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