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瑶光二人走出来,悄悄跟在他们后面,前面的人叽叽喳喳的声音并不大,然而也足够他们忽略身后的动静。
夜色深浓,火把只能照亮他们自己人,宋瑶光和于信立慢走几步,谢燕北转头之时,完全没有发现众人身后还有两人。
他指着其中几人,“去,将门打开,把小娘子给我制住,别弄出动静。”
六人翻墙进去之时,宋瑶光拍拍于信立,手往前一挥,反手握3着刀,里面的人还没落地,外面便响起噗噗倒地的声音。
谢燕北本来已经转身对着院门,此时正志在必得,脸上是淡淡的蔑视。
听到身后原本的谈话声音没了,他转头一看便被人从身后捂住嘴巴,一把短刀横在他脖子上,紧紧贴着脖子,他不敢再动。
吱呀,门开了,此时主屋与侧屋突然起了一阵火光,火光蔓延得很快,院中的人直接从打开的门窜了出来。
“快,起火……”
“二爷,有人放火!快走……”
于信立站在门外,等着出来的人,还没等他们说完,一刀一个全解决了。
“主子,着火了,快走!”谢燕北的随从谢三木一边跑一边喊,他刚摸进主卧,突然起火,他没管别的,转身便出来了。
刚跑出门口便被人绊住摔了一跤。
还没站起来,于信立的刀已经将他的脖子抹了,他捂着脖子上潺潺流血颤抖了几息,绝望的眼里最后倒映出的正是被人用刀比着脖子的主子。
而主子身后,是一个容色清冷的女子,夜色与火光映着她的脸,明暗交融,那双眼中仿佛没有温度,像看个死人一般看着他。
咽下最后一口气,谢三木死不闭眼。
云豹从最后一人身后窜出,一剑将最后一人解决了。看到宋瑶光制住的谢燕北,忙上前帮她。
手刚放开,谢燕北便恨声询问:“你们是谁!知道我是谁吗!在观塘敢杀我谢家人,你们也走不出观塘,我劝你们赶紧放了我!”
“若你们放了我,今日我便不追究你们入田庄杀人放火的事!”他色厉内荏。
宋瑶光啪啪啪拍着手走到他身前,感叹着说:“不愧是山匪出身,自己杀人放火了还反倒一耙!我们不过是住在此地,谁料你们居然敢前来杀人,好在你们不知为何在门外发生了纠纷,谢二爷武功高强,一人将所有不尊重自己的手下全杀了!又泄愤用火烧房,如今还要将罪名安到小女子身上,小女子我手无缚鸡之力,如何当得这杀人放火之罪!小女子佩服你这睁眼说瞎话的功夫!”
是宋氏!他在认亲时见过眼前的女子,
谢燕北目眦欲裂,宋氏居然隐藏着如此好的身手!“好你个宋氏!你联合外人害我谢家!陷害主母,引我们前来!”
宋瑶光懒得回答,叫云豹两人带着谢燕兰往马厩去。
火越烧越旺,原本不愿出来的田庄众人已经按捺不住了,这火若是烧到他们家,那他们自家也保不住。
庄头出来大声吆喝各家各户带着水桶水盆,往客院跑去救火。
至于他们看到满地的尸体是个什么表情,那就不是宋瑶光关心的了。
宋瑶光让云空空帮她把芯片附着在一颗小糖丸上,云空空神思不属地照做,宋瑶光便将糖丸喂到了谢燕北嘴里。
待走到马厩,谢燕北只觉得自己心中对宋瑶光的看法有了诸多改变,他居然不再觉得她可恨,甚至莫名其妙认为她的行为是对的——
杀他的下属是因为自己的安全受了威胁。
叫妹妹还嫁妆是因为嫁妆确实带入了林府却未曾带出来。
让妹妹给她和离书也不怪她,妹妹毕竟想让绪白休了她,如此作为她只要一份和离书那是她善良了。
宋小姐真是太可怜了,娘家刚出事,夫家又想休妻,怪不得她心情不好暴死杀人,这些人也确实该死,竟然对她有那龌龊心思!
想起这一点,也自己也忍不住在内心谴责自己,此前怎会认为自己那群该死的属下说的话是对的!
他真不是人!
到了马车旁,宋瑶光上了车厢便将还在睡的蓝玉从空间放了出来,她拍拍蓝玉的脸,蓝玉悠悠转醒,看到黑漆漆的环境,吓得惊坐起来。
宋瑶光眼疾手快,一把将她要喊出嘴的“啊”堵在她的嘴里,听她呜呜呜的摇头,赶紧出声对她说:“有人要来杀我们,他们自己闹了些矛盾死了人,又起了火,我们要离开此处到城中去。”
蓝玉惊惧异常,外面火光冲天,从窗逢中也露了些烟味进来,还有那大声喊叫的声音,一切都像是梦。
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到的车厢,但是死了人更让人害怕,“小姐,你有没有事!”她在黑暗中摸着宋瑶光的身体。
抓住蓝玉的手,宋瑶光安慰她:“我无妨,我们抓住了那杀人之人,马上便要离开。你且坐着。”
宋瑶光掀开帘子,此时车厢两边已经亮起马灯,云豹制着谢燕北,于信立正在套马车,马儿很是不安地踢踏蹄子,于信立一边安抚它一边往它身上套绳子。
马厩里其他的马也在噗噗打着响鼻,拼命拉扯着缰绳。宋瑶光让他们一人骑马,一人带着谢燕北坐在马车前座驾上。
谢燕北刚坐上来,不顾云豹比在他脖子上的刀,急急对宋瑶光说道:“宋小姐说得对,人都是我杀的,火也是我放的,你放心,有我在,你不会有事!你那和离书和嫁妆,我帮你拿回来!”
他灼灼的眼睛往黑暗的车厢中望着,那语气也是相当热络又担忧,蓝玉紧张地抓住宋瑶光的手,“小姐”,她已经有些发抖。
这人什么毛病!
谁知她身旁的小姐却淡定应道:“嗯,如此便好,谢燕兰因为我手中有几封信而让你来杀我,如今你却自己杀了人又放了火,也需要负责,你便去自告。”
谢燕北点点头,他心中笃定了不可让宋小姐冒险,“宋小姐说得对,自告者罪减一等,我应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