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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徒劳的挽留上

作者:花开早字数:4906更新:2024-08-12 07:47

我一直在等,等司明海开口,如果他对我哪怕还有一丁点儿眷恋不舍,他都不会悄无声息的离开。自那夜无意中听到杉慕訉和司明海的对话之后,我常常不安,害怕一觉醒来再看不到司明海。有时候我也自嘲,既然已经知道他要走,何不直接当面挑破,胜过于时时假装漫不经心,内里如高度戒备,运转超常的侦测仪,神经紧张的收集司明海的一举一动,敏感他忽然投向我的眼神,是否夹杂难以名状的复杂情绪。

许多天过去,司明海依然和往常一样,在缦熙酒吧里忙着诸多事宜。杉慕訉也是个沉得住气的人,我曾试图套他的话,想让他一不小心说溜嘴,结果差点把自己绕进去。

没有敏锐的洞察力,不能预测司明海几时离开,我只好采取最蠢笨的方法,紧迫盯人以及亦步亦趋。起初我还装模作样的找找理由接近司明海,后来发现他根本不在意,而后我也懒得再编造借口,实属lang费时间。

虽然知道这是一场耐力考验,绷不住的必然要输,但我真的等不及司明海主动坦诚,因为在那之前,我必定走火入魔了。

望着画架上空白一片的画纸,还有调色板上乌起码黑的颜料,我心里一阵烦躁。画才大赏复赛主题一经公布,参赛者须在两个月的期限内完成作品,现在时间已经流逝了四分之一,我却犹自想着司明海,即使努力赶跑纷乱的思绪,静下心来作画,一不留神儿心思又转回司明海身上。

我搁下画笔,洗澡换了身休闲衣,打车去缦熙酒吧。今天我必须把话跟他说清楚,不管司明海是否要离开,我都有权告诉他我的真实想法。

下了出租车,天色已渐渐由深蓝浸染成墨蓝,街上的霓虹闪烁,亮晃晃的混淆了星光的清亮,我双手交握着摆在胸前,闭着眼深呼吸,直到激烈跳跃的心脏不至于太过紧张而爆裂,我搓了搓冰凉的双手,走进缦熙酒吧。

穿过熙攘拥挤的人群,我往吧台望去,通常司明海在缦熙酒吧最忙时,喜欢无声无息的窝在不起眼的角落,品着最新推出的酒,听客**声吵嚷中只言片语有关新酒口味的评价。他会去芜存菁,适当的微调。相喻楠常常揶揄他,说他精明到头发丝里都藏着商人的骨髓,为了迎合市场需求,紧紧抓住‘上帝们’的腰包,不惜纡尊降贵亲自做市调。

司明海一笑置之,也不辩解。只有一回,他喝醉了,迷蒙间说出了他的心事,我才知晓其中真正的原因。那时我还住在相喻楠家,刚搬进去不久。还没适应和司明海天天见面的生活。幸好司明海已经接手缦熙酒吧,有一大堆事等着他处理,昼伏夜出的工作常态令他和我的作息刚好错开。偶尔照面,他行色匆匆,根本来不及和我说两句完整的话。短暂的时间内,我完全胜任淑女这一角色,可以温柔腼腆,秀外慧中的和司明海打招呼,有时候我心情好了,还会附赠甜美笑容,跟他说路上小心,开车慢点等诸如此类的关心话语。

可是我知道,我的角色扮演在司明海面前,撑不过半个小时去。所以我为了避免尴尬,尽量挑司明海出门后才回家。但是,也有意外的时候。

那天下午我去看了一个画展,回到家时已经超过晚上九点,我开门进去看见玄关入口凌乱扔着的皮鞋,心里诧异了一下,想难道司明海在家?扭头瞅见鞋架上他的大码拖鞋纹丝未动,确定他没回家。司明海有细节上的怪癖,他总是注意生活或工作上不起眼的小地方,譬如他总会把换下的鞋码好,整齐的放到鞋架上,一回家就穿上拖鞋,我从没见过他光着脚走来走去的样子。也许是我早上出门,太匆忙了,不经意踢翻了他的鞋子。

我把皮鞋摆好,脱下脚上的鞋顺边摆在它旁边。心想我真无聊,前几天司明海刚训过我乱蹬鞋子的习惯不好,我还大言不惭说乐意,现在就乖乖受了影响,觉得他说的确实对。

洗过澡,躺在床上看了会儿书,忽然觉得口渴,跳下床才发现拖鞋少了一只,我四下看看,也没发现它的影踪。索性把左脚的拖鞋甩掉,光着脚下楼。

喝完水我又倒了满满一大杯牛奶,在微波炉里温热,从冰箱里抽出几袋子零食,抱了满怀,刚刚看的惊悚小说情节设置很符合我的逻辑,故事内容跌宕紧凑,我欲罢不能却不敢单独再接着往下看。所以边吃边看,一方面减慢读书速度,恐惧感少些。另一方面分散太过集中的精力,不至于深陷小说里的恐怖情节。温牛奶有助睡眠,我并不想晚上做恶梦。

热好牛奶我腾出右手去端杯子,刚触及杯身我的手指就被烫的迅速缩回,我摸着凉凉的耳垂,热辣辣的疼痛感缓解了许多。我抬头看着微波炉的加热火候,果然温度由中火调到了高火。可恶的司明海,调了刻度也不告知我一声,害我多加热了两分钟,不小心被烫到。

从小事就可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司明海做事的准则:直接,快速,有效。他不喝温牛奶,不喜欢中性词,而且他凡事都要求看结果,过程在他眼里基本被忽视。

其实我应该早就想到的,司明海个性独立,行事风格强势果决,一看就是打小独来独往,习惯了所有事都他一个人承担,别说依赖其他人,我看连分享司明海都不会!面对如此自立自强,且无处不自我的司大少,想让他迁就我,放慢脚步去生活。简直是奢望。

我释怀,撩起睡裙过膝的裙摆,垫在杯子上,裙摆半折搭在大腿上,恰恰保证我没走光。幸好司明海不在家,不然我还得换身衣服。有了一层布隔着,隐约还是有点烫,我懒得再找毛巾,忍一下而已。我平衡能力向来不好,小心翼翼的盯着手里的牛奶杯,很怕牛奶晃洒出来。谁知怀里胀鼓鼓的食品袋同样不安分,我不过舒了口气,最外边的一大包薯片就掉到了地上。我半蹲下身子,想用手指夹起袋子,奈何袋子太鼓,滑溜溜的抓不牢,试了几次我的额头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感觉小脸也热热的。

抬眼的瞬间,我瞧见司明海明亮的眸子,没有情绪的盯着我。我吓了一跳,喉咙哽滞,牙齿咬到舌尖,惊叫并未出声儿,却刺激的眼泪涌进了眼眶。

司明海坐在地台上,左手抚着太阳穴,手肘搭在半支着的左腿上。右手保持着扯松领带的动作,垂在他平坦结实的胸腹处,颀长笔直的右腿随意伸出去,清冷的月光透过落地窗倾泻在司明海身上,泛着薄薄的银白光晕。朗眉星目,淡漠又疏离,司明海桀骜孤高的凉薄,一寸一寸占据了他的身体。他的眼睛像漆了墨,黑洞洞一汪,感觉不到一丝热度。我突然害怕,未曾想过某一天,司明海不喜欢我时,只消他一个类似今天这种冷淡到极致的眼神,就能轻松让我远离他的世界。原来,我不过是仗着他放不下我,才敢对他吹胡子瞪眼睛。一旦他不再容忍我,我也就失了资本。爱情的不安定在于人心未定,司明海瞬息万变的情绪撩拨着我敏感纤细的神经,最终我还是没出息的一股脑跌进以他为中心的框架里。

我回神儿再望向司明海,他已经撤回眼神,左手里不知何时多出个酒杯,棕榈色的液体被司明海一口饮尽,他喝酒时下颌弧线异常迷人,有男人棱角分明的坚毅,也有只在少数女人身上才有的罕见狐媚,每次瞧见司明海喝酒,我脑袋里就会不自觉闪现古代官宦富贾间的变态游戏,养宠男。司明海若生在古代,恰巧出身落魄,时运不济。八成被有钱有权的纨绔子弟收为己用。

当然这种意yin无耻的想法我从没跟司明海吐过半个字,除非我皮痒。我丢开零食袋子,抖擞皱着的裙摆,衣衫还算齐整的跪坐到司明海身边。离近他才清晰的闻到酒气和麝香混杂发酵特有的气味。醺醺然酒醉的司明海,不耍酒疯,不吐不闹,唯一的缺点就是一杯接一杯的灌自己,他不把眼力所及范围内所有酒瓶喝空不算完。

眼见司明海身侧已有三个空酒瓶,第四瓶还剩下少半,我把两瓶未开封的洋酒收起,藏到柜子里。司明海对这一切视若无睹,我也习惯了他酒醉后不识人的怪癖,包括你的所有动作皆不入他的眼。小偷如果盯上司明海,只须静待他灌下两瓶洋酒,他醉了,财物任凭索取,家搬空了他都不晓得拦一下。

我觉得一个人过于专注于一件事,就会忘乎所以。司明海不嗜酒,他通常浅尝辄止。他喝醉的次数我十个手指数得清,能让司明海甘愿拼命喝酒麻痹自己,不简单。

司明海蓄了半杯酒,刚凑到唇边,我握住杯身抢下杯子,不等司明海抢回,我赌气一仰脖灌了下去。果不其然,司明海像失了目标,颓然泄气。林小渔曾偷偷告诉我,想让已醉的司明海停止疯狂灌酒,除了收光现场的所有酒类之外,酒杯也要收。司明海找不到新酒杯,他也绝不碰别人用过的酒杯喝酒。

我起身去洗浴室投了条热毛巾,回到客厅,看见司明海端着酒杯喝酒。我一时诧异,相喻楠和杉慕訉都用过林小渔的办法成功阻止了司明海,怎么偏偏到我这儿它就失效了。

“司明海你想喝死自己是不是?浑身酒气熏得我昏头转向,搞得满屋子都臭哄哄,你不想住了,我还想呢。”我的火蹭一下子冒起,信口臭骂他。再次抢下他手里的酒杯,搁到我身后,我怒目瞪着司明海。僵持三秒钟,司明海微微直了直身子,瞅了我一眼,伸手去够我刚放下的酒杯。我打掉他的手,粗鲁的把湿嗒嗒的热毛巾糊到他脸上,司明海挣扎着动了一下,侧开脸躲避。

他脸上出现坦率的倔强,嘴角轻轻撇着,不乖巧不顺从,但并没有强拧。像个小孩儿,故意不听话等着别人去哄。我替他擦完脸和一只手,指了指他揣进裤兜里的左手,“喏,那只手给我。”

司明海微睁着眼睛,慵懒的揣度我,并不理睬,他意兴阑珊的样子很欠揍。

“可恶的家伙,我伺候你还要看你脸色,你是少爷吗?你付我钱喏?不说谢谢就算了,摆臭脸,你最会摆臭脸。手,快点给我,不要惹我生气,来,乖啦,乖啦。”我试探着拉出司明海的左手,嘴上虽然逞强,动作却不敢造次,毕竟他现在是酒鬼,就算非传统意义上的混帐,可老话说不会叫的狗最咬人,天知道闷不吭气的司明海会干出什么事。

我给他擦手,小心翼翼不敢使劲,尽量不打扰到闭目休息的他。谁知司明海突然出声,吓我一身冷汗。他闭着眼睛,低沉淳厚的嗓音绵缓软糑,像是说给我听,又像自言自语:“今天缦熙酒吧十周年庆,我特别开心,喝了很多酒,很多很多酒。在缦熙酒吧里素不相识亦没关系,只要彼此赤诚相待。一杯酒我敬你,一杯酒你陪我,没有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有的是酒酣耳热,你来我往的热情和关照。我母亲曾说她希望将缦熙酒吧打造成一个不单纯只喝酒,还可以尽情放松,让来客解压消愁的休闲场所。母亲极喜欢宴客,我从有记忆开始,家里最熟悉的场景莫过于宴会上憧憧影影的喜乐宾客。小时候我很天真的以为,人们除了喝酒跳舞,不需要做其他事情。后来我长大了,懂事以后,我才觉察到母亲是被家族正统排斥在外的。她也许并不快乐。虽然母亲常常带着笑容,不对任何人抱有一丁点儿恶意,还在我父亲与爷爷起争执时,宁愿自己一个人承受委屈,以宽容大度的胸怀和姿态,化解家庭冲突。母亲做得极好,不管是当司家的儿媳妇,父亲的妻子,还是作为我的母亲,她无可挑剔。可是,爷爷不接受母亲,不管母亲做什么,说什么,他从来都没有正视过。爷爷威严,强势,倨傲。工作永远排在第一位,亲情在他心里不重要。不,不止是亲情,所有正常人应有的情感,我爷爷都不在乎。所以母亲嫁给父亲十几年,始终无法融合进司家。她是那样温暖的一个女人,却最终被强势冷硬的大家族所吞没。从母亲去世,我明白我只有我自己,只能靠自己。我要证明给所有人看,秦若云的儿子不是废物。他们当年以有色眼镜看待我母亲的为人,不过是瞎了狗眼。我只恨我那时太小,不够强大,不能保护我的母亲。我更恨父亲,若不是他徘徊不定,既要争又怕闹翻的不坚决,别人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变本加厉的给母亲难堪。”

司明海的眼睛忽一下子暗沉,嘴唇太用力而不自主的轻轻颤着。他的手紧握成拳头,手臂上的青筋突起,好像血液将要冲破皮肤,奔涌而出。我双手轻轻按住司明海紧握成拳头的右手,将他泛白的指节轻轻掰开,我紧紧拉着他的手,不让他的手指再度弯曲,试图帮他平复愤慨激动的心情。过了一会儿,司明海急促的呼吸渐渐平稳,他微闭上眼,脑袋一偏倚在我的肩膀上,继续他未完的话:“我不喜欢酒,更讨厌宿醉。酒精会让人麻痹自我,反应迟钝,甚至迷失本性。但是生活爱开玩笑,我这种打心眼里排斥酒的人,居然‘理所当然’的做了酒吧老板。有时候人生像一幕无奈好笑的讽刺剧,越不喜欢的往往成了你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为了实现母亲的希望,我发誓会把缦熙酒吧好好地经营下去。所以我必须跟酒打交道,现在我已经习惯了酒精的味道,我喜欢坐在吧台角落,一小杯一小杯的喝酒,眼睛微醺,迷蒙茫离的看着舞池里跳动的酒客。每到这时,将醉未醉的我分明从中瞧见了母亲的影子,她端着酒杯,笑容恬静,温柔的目光穿过层层人群,暖洋洋的落在我身上。她依然爱笑,举着酒杯对我肯定的点头赞叹。只有醉了,我才觉得我母亲还活着。她一直陪在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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