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捧着那一束百合花,司徒啸风小心翼翼地向弹琴者的背影走过去。
短短几十步的距离,似乎长的再也走不完,每走一步,他都觉得自己的心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他死死地盯着她的背影,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一不小心,她就会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天乐,这束花献给你,希望你能喜欢。”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弹琴者的前方响起。
他的脚步顿时停下了。
眼前的场景如梦境中的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在梦境中,他弟弟一脸狡黠,笑得得意而猥琐。而此刻,他弟弟则温柔的如同一只新生的羔羊,眼中盛满了浓的化不开的情谊。
他一眨不眨地望着向天乐微笑,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已经不复存在,他的世界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这样的司徒百越是他从未曾见过的,一直以来他展示给所有人看的都是他吊儿郎当的一面,从未见他对哪个人露出过这样专注的表情。
这种神情震撼了他,他开始怀疑,当初他对弟弟的判断是否有误。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司徒百越是个不懂珍惜女人的浪子,他对别的女人如何他根本不关心,但是对天乐,他却不能容忍。
趁他沉睡,他欺骗了天乐的感情,然后害得她失踪,这是他一直不能原谅他的原因。
但是现在,他终于明白,自己错得离谱。他眼中所传达的如果不是爱,这世上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先生,您认错人了,我叫初阳,刚从美国回来。如果这是在美国,您的这种搭讪方式是可以被原谅的,所以,我不会觉得您的行为像个登徒子。”彬彬有礼的声音,疏离而冷淡,虽然与天乐有些相似,但是那平和的音调,还有太过标准的普通话,却和天乐惯有的明亮欢快中带着柔媚的语气完全不同。
“对不起,或许我真的认错了人。不过初阳小姐,您确定您是第一次见到我?”司徒百越固执地问,虽然他也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或许真的不是天乐,但这却是三年来,他第一次看见一个和天乐如此相似的女人。
“当然,我从出生那天起就一直在美国,这是第一次回到中国。”初阳极认真地回答。
她的口音虽然标准,却有些生硬。她的黑色直发一根根柔顺润滑,与天乐那翻卷着大波浪的金色披肩发截然不同,她的眼睛是天蓝色的,而且很明显,那是她自己的眼珠,不是戴了美瞳的效果,与天乐的黑而无神的眼珠完全不同。
“可是,初阳小姐您的国语说得很地道,完全不像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司徒百越挣扎道,他实在不愿意相信,眼前这个人不是天乐。
“这要归功于我的外公了,他是个爱国的华人,所以从小他就一直教我中文,甚至于他现在回国安度晚年,也要拉我回国定居。”初阳有些自豪地说。
司徒百越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天乐从前也曾谈起过她的家,她说过她的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却从未曾说过她的外公,他以为她外公一定早就去世了。
“初阳小姐,请您看看这个,相信您就不会觉得我是一个登徒子了。”司徒百越掏出钱夹,打开来,上面赫然是一张向天乐的相片。
“呵呵,东方男人果然浪漫痴情呢。这是你女朋友的相片么?”初阳微笑着抬起眼眸,天蓝色的瞳孔望着司徒百越,似乎要将他吸进去。
“不,她是我唯一爱过,并且一直爱着的女人的相片。”司徒百越深吸一口气,努力从她的眼眸中挣脱出来。
“嗯,有点儿照镜子的感觉呢,看来我真的误会你了。”初阳微微一笑,司徒啸风顿时沉醉了。
和他一起沉醉的,还有司徒百越。
“咦?这位先生,您捧着花站在我身后,也是想要送我花儿么?”初阳忽然回过头,对着司徒啸风嫣然一笑。
“是的,小姐的琴弹得实在太好了。”司徒啸风说。
“呀!你们二位是孪生兄弟吧?长得简直一模一样。能告诉我你们的名字么?”初阳发现新大陆般,兴奋道。
“我叫司徒啸风,是他哥哥,他叫司徒百越。”司徒啸风坦然道。
初阳的眼中闪烁出一丝灼热,随后是淡淡的忧伤。但这些都只是飞快的一瞬间,旋即,她的眼眸又恢复了平静。
“怪不得,你们连习惯都一样,都喜欢送人百合花,只可惜,我最喜欢的花儿是红玫瑰。”初阳轻叹一声。
不知什么缘故,司徒啸风总觉得她的表情有那么一瞬的忧伤,但是那一瞬间实在太快,快到他根本捕捉不到。
或许,只是他的错觉罢了。
这样一个美丽而高贵的混血女孩子,看她的举手投足,处处高贵优雅,一望而知,她的家境必定很优越。
初阳的这句话一出口,兄弟俩同时失望了。
曾经天乐最喜欢的花就是百合花,每次收到,都会捧着放在鼻尖嗅上半天,然后伸出手,一遍遍轻轻触摸。
也正因为如此,兄弟俩才会日复一日地送她百合花。只不过,自从司徒百越亲眼看到她和哥哥拥吻那天起,就再也没有送花给她。
此刻,司徒百越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望着眼前这个长相酷似天乐的初阳,他简直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在大厅里第一眼看到她的背影时,他特意找了一个面对她的位置坐下,从她开始弹琴,他就一直盯着她看,她的轮廓,她的鼻子和嘴巴,没有一处不像天乐,甚至于她弹奏的曲子,也和天乐一模一样。
但是现在,她告诉他,她是初阳,她喜欢红玫瑰,而且,她还有着一双湛蓝色的眼珠。
这些简单的话,于他来说,简直不啻于兜头一盆凉水,浇灭了他所有的希望。
司徒啸风虽然失望,但同时也觉得心里轻松了,她不是天乐,这样他就不用纠结了。
安然!他忽然想起了自己正在做的事,安然还在套房里等着他,她一定等急了。
他匆匆把百合花放在初阳身旁的大花篮里,顾不上道别,就跑向了吧台。
那里,有他刚刚遗落的红玫瑰,他要捧着它立刻去向安然求婚。
路过楼梯口的时候,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
“团长大人,你急急忙忙要去哪里?”
司徒啸风扭头,看到了站在楼梯口的安然。
她的嘴唇还有些红肿,头发也有些凌乱,但是脸色却不复红润,显得有些苍白。
“我去吧台,拿刚刚买的花。等我一下,我们立刻回房去,我要正式向你求婚。”司徒啸风飞快地说,带着一丝心虚地说。
恰恰是那份心虚,刺得安然的心一丝丝疼痛起来。
刚才她下楼的时候,正好看到司徒啸风捧着一大束红玫瑰急匆匆跑进酒店。那一瞬间,她真的是怦然心动了,之前关于两人之间的门第差别,种种担忧都被她抛到脑后去了,甚至于她很想立刻转身跑回房间里去,坐在那里安静地等着他,像一个害羞的未婚妻,等待她的未婚夫前来求婚。
但是下一刻,她看到了他站在那里痴迷地听着琴声,然后纠结,然后放下玫瑰,捧着百合走到弹琴者身边。
她开始嘲笑自己的多情,原来在他的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始终是天乐,她算什么呢?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临时替补罢了。
“团长大人,看来您很喜欢给人送花,刚才送出一束百合,这会儿又要送玫瑰了么?”安然深吸一口气,用嘲讽的语气道。
“你下楼多久了?”司徒啸风脑门上冒出冷汗。
“不算久,只不过刚好赶上听一首美妙的钢琴曲而已。”安然咬牙切齿道。
“安然,你听我解释,我……”司徒啸风顿时慌乱了。
“解释什么?需要我帮忙么?”初阳不知何时走到了他们身旁,一起过来的还有司徒百越。
“这位是我嫂子,我哥哥正打算向她正是求婚呢,你瞧,吧台上那一大捧红玫瑰,就是他买来求婚时用的。”司徒百越一大步迈上前意味深长地介绍道。
“呀!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呢,有情人能够在一起,连上帝也会赶来祝福的。”初阳笑得格外灿烂,蓝眸像一片纯净的海水。
安然此刻近距离看初阳,果然和相片上那个叫做天乐的女孩子长得一模一样,除了那双蓝眸和一头柔顺的黑发。
不,她们不只是长得像,她的直觉告诉她,初阳和天乐一定有莫大的关联。
她虽然脸上在笑,但她看得出,她的笑是经过了挣扎才绽放出来的,就像刚刚经历了一个寒冬,奋力钻出土壤的嫩芽。
司徒啸风的脸色沉了下来,虽然刚才他已经判定了这个女人不是天乐,但是这种祝福的话从她的口中说出,还是令他觉得有些别扭。
“我想你们都搞错了,其实我和他,我们不过是假结婚而已,之前我们都协商过的,很快就会去办协议离婚手续的。亲爱的三弟,想必你不会去爷爷那里告密的吧?”安然撂下这句话,推开眼前挡路的司徒啸风,飞快地跑出了酒店。
她必须离开,刚才这句话已经耗尽了她的力气,此刻,她只想去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