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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李大郎

作者:蒿里茫茫字数:1722更新:2024-05-21 03:08

当这个高挑斯文的青年使节走出玉皇观后,赵鹿鸣终于能轻轻吐一口胸中的浊气。

“为我准备笔墨。”她说,“还有,寻高大……不对,寻赵俨来。”

赵俨这几日是极忙的。

先是河东地动,灵应军四处帮忙,虽然李素负责协调物资,但具体干活的琐事还得他们这些营指使来。尤其是地方官都有点羊毛不薅白不薅的心思,有白干活的人,那肯定愿意多留在自己州县,但到底哪里更需要士兵们去抢险救灾,光听知州的不成,你还必须得有点自己的判断。

赵俨就判断出来,对他们而言最要紧的不是哪里灾最重去哪,而是晋城以北,太原以南这几百里路上的城池——维护好这条路,才是重中之重。

现在罗天大醮即将开始,他领着士兵们回来,这群士兵就很可怜,需要抓紧时间洗洗涮涮,再将自己调整到举着幡儿跟着神神叨叨的模式,赵俨也是一样,来到灵应宫时,整个人算是刚从水里捞上来,勉强擦干。

“帝姬寻臣有何吩咐?”

她坐在书桌前,笑眯眯地冲他点点头,示意佩兰将桌上的信递给他。

“有件事交你去做,”她说,“但你须得先看看这封信。”

赵俨就狐疑地接过了那封信,一看信,两只眼睛差点掉出来。

老赵家的人虽说当皇帝不太行,但没几个是混吃等死的文盲,多少都有点才华,可能是吟诗作词,也可能是写字画画,反正就令人惋惜,觉得他们要是不当皇帝,那不管当个啥都饿不死啊——没看冷不丁还能刷新出一只状元郎吗?

赵鹿鸣为了讨她爹的欢心,也刻苦钻研过其中一项,并且还学成了这件本事,就是写字。

她不仅很会写瘦金体,她还善于模仿别人的字体,而且她的记忆力还很好。

比如说赵良嗣的笔迹并不特别,她当初扫过一眼,差不多就记住了那个辽人的笔迹风格,现在试着写一写,大差也不差。

这信模仿的是去岁武朔之战,赵良嗣被朝野要求杀来祭旗时的状态——那时他已赶着将家中女眷和孙儿送去蜀中,为了防范信件被截获又多一条罪证,随行带过来的信也很言简意赅,只让赵俨勤勉读书习武,事帝姬以忠,奉长嫂如母,并好好照顾几个侄子侄女。

那时高大果哭着拿信过来给帝姬看,赵鹿鸣看过后就记了个大概,现在复述出来,又多加了几句,一并递给了他。

“义胜军统制有信传到,明日将至晋城观礼。”赵鹿鸣说,“赵俨,你擅撒谎吗?”

“不比李大郎。”高大果诚实地说。

“练练。”她说。

有人在殿外突然就打了一声喷嚏。

“他怎么也,“倒来得正好,今晚安抚使要宴请金使,我正要派他过去吃个饭。”

晋城并无安抚使府,但这是一座百余年不曾经过战事的老城,城中自然有富贵人家献出亭台楼阁,幽静院落,供河东路的官员招待贵客。

这富贵宅邸,甚至连食材和厨子都备好,都是地道的汴京

口味?()_[(.)]???%?%??()?(),

杯盏精致()?(),

盘碟秀美()?(),

里面不多装()?(),

什么食材都是只装一点点,摆得却漂亮,花一样的鲜嫩,让人简直不敢下箸。

但也没人担心吃不饱的问题,毕竟吃要吃上几个时辰,菜也是流水似的,几十道慢慢上。

但客人这一桌就比别桌更不同。

除却那些精致的杯盏盘碟,还有大盘的野味,如鹿、雁、熊、黄羊的肉,烤炙得嫩嫩的,额外堆了几个大盘。

这就导致了金人案几上的菜比别人更多一些。

而这位金使扫了一眼自己面前的菜肴,又看了一眼其他人的,眼里就透出一股轻蔑的笑意。

得意是应当有点得意的,但他们去年夺回了燕云,又杀了不少宋军,按说与河东路的官军是了仇的——可看看这些文质彬彬的官员,一句话也不敢多说,乖巧得像是被阉割了一样。

又乖巧,又圆滑,还特别会说漂亮话,见他入席,这些小官员们就口口声声地夸起来。

夸宋金兄弟之邦;

夸金国皇帝陛下英明神武;

夸都统完颜粘罕带兵有方;

夸金使年轻有为;

夸女真人个个都是勇士,哎呀呀呀,古今难比;

夸大家友好往来,太平年岁,若非我们官家是圣主,也没有今日的盛世呀;

什么都夸,夸得天花乱坠。

辽人皇宫里那些阉人也没他们这样一张好嘴。

完颜活女到底是个年轻人,心里这样想,脸上就抑制不住这样的神情,可他刚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脸上的笑容忽然就滞了一滞。

有人坐在下首处,正在冷冷地盯着他。

完颜活女是个极敏感的人,那目光又是毫不掩饰的敌意,即使在众人之中,他也将它找了出来。

“那位郎君,如何看我眼神这般不善?”他伸出手去,指了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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