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男人,大儿子和女儿都不在家的缘故,所以周辰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李素华对自己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在自己原来的记忆力,他在这个家里,地位是最低的。
有了好吃的,父母都是先紧着周蓉和周秉义,然后才轮到他。
不止是吃的方面,穿方面更是明显。
之前他的衣服,百分之九十都是周秉义穿过的。
运气好了,过年能有件新衣服,运气不好了,一年都见不到一件新衣服。
现在的物资是很匮乏,可问题是,周蓉和周秉义,年年都有新衣服,还不止一件,而他就只能穿旧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以前的周秉昆不是没有抱怨过,可一点用都没有。
就好比那件大衣,也是周秉义要走了,兵团还会发新的,才会想着送给他,若是没有新的,你看他会不会给。
这不是周辰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事实。
为了省钱,穿旧衣服这没什么,可一直捡别人剩下来的,搁谁也不舒服吧。
在周辰没有去出版社上班之前,李素华也总是惦记着大儿子和女儿,即便是女儿做出了那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可她还是天天惦记,还想着让自家男人原谅周蓉。
也就是周辰‘有出息’之后,李素华的态度才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家务也不让周辰做,还总是给周辰弄好吃的。
周辰是穿越来的,都能够感受到父母的区别对待,可以前的周秉昆,却能够一直保持乐观态度,还跟大哥和姐姐的关系相处的那么融洽,说明他的性格是真的好。
“妈,有个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
晚饭已经结束,李素华正在收拾桌子:“什么事,要跟我商量?”
周辰道:“我看上一女的,想娶她做我媳妇,所以要请你帮忙说媒。”
李素华一听,立马顾不上收拾饭碗,吃惊的看着周辰:“昆儿,你说你看上了一女的,还想要结婚,你才多大啊?”
周辰:“十七,不小了,我也没说要现在结婚,只是想要先定下来。”
李素华好奇的问:“是哪家姑娘,你婶家的春燕吗?”
在李素华的记忆中,跟自己小儿子关系最好的女的,那就是乔春燕,所以她还以为周辰说的是乔春燕。
“那肯定不是春燕,我跟她根本不可能。”
“怎么不是春燕?妈觉得春燕挺好的,在咱们光字片,除了你姐,就属春燕长得最标致了,性格也好,又很孝顺,如果是她的话,妈还真的没有意见。”
因为她跟春燕妈关系很好,所以对乔春燕是比较了解的。
不过说完之后,她又摇了摇头:“不,那是以前,昆儿,你现在在出版社上班,还能写诗发表,是个文化人了,可以找更好的,难道你看上了哪家条件好的姑娘?”
看李素华在那里自己东猜西猜的,周辰也很无奈。
女人啊,变脸真快。
刚还说乔春燕不错,现在又觉得配不上他了,不愧是自家老母亲,眼里的儿子是最出色的。
“妈,我看上的姑娘,家里条件并不好,她住在太平胡同。”
“啥?”
李素华一听,顿时就急了:“你看上了太平胡同的姑娘?那是什么地方,你难道不清楚吗,那里能出什么好姑娘,昆儿,你可别吓妈,妈经不住吓啊。”
“这怎么能叫吓呢,太平胡同确实环境不好,可我们光字片又好到哪去?”
活了那么多年,穿越了那么多影视世界,周辰早就已经看开了。
门当户对这句话很有道理,但也要视情况而定。
门当户对不一定幸福,门不当户不对,也不一定不幸福,只是个大概率的问题。
郑娟的家庭条件是不好,可她人好啊,人好就能够改变一切,就能够适应那种家庭的差距。
“是谁,家里有什么人,你快点说。”
“她叫郑娟,家里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年迈的母亲,以及一个年幼眼瞎的弟弟。”
本就不怎么满意的李素华,一听是这种情况,直接就急了。
“周秉昆,你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你找什么人不行,非要找这样家庭的女人,你要气死你妈,是不是?”
周辰看着勃然大怒的李素华,不生气,也不着急。
“妈,我找媳妇的标准就是勤快,善良,对我好,为什么非要找条件好的?”
“郑娟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她特别孝顺,她为了照顾母亲和弟弟,才没有下乡,若是她成为了你的儿媳妇,以后一定会好好孝敬你的。”
李素华哼道:“我好好的,要什么儿媳妇孝敬,昆儿,听妈的,妈是过来人,以咱们家的条件,你的工作,完全可以找更好的;你若是找这个郑娟,拖家带口的,全要靠你一个人养,负担太重,你承受不了。”
“哪有您说的那么夸张,妈,我真的很喜欢郑娟,这辈子非她不娶,您要是为了我好,就应该答应我。”
“我就是为了你好,才不能答应你,你还小,不知道过日子的艰难,妈不会害你,你要是跟这个郑娟在一起,以后会后悔的。”
“妈,我已经长大了,会看人,再说了,大哥跟郝冬梅的事情,周蓉跟那个冯化成的事情,你不也没管吗,怎么我想找个媳妇,你就那么多要求了?”
李素华闻言,气呼呼说道:“那能一样吗?”
“怎么就不一样了?按照您的意思,条件,是,郝冬梅她家以前是省高官,可不也被打倒了了嘛,真的说起条件,她比起郑娟也好不到哪去;冯化成那就更不用说了,周蓉为了他,连家都不要了。”
李素华气的骂道:“你个死孩子,你是真的要气死妈才高兴吗?你大哥跟郝冬梅,在她家里没倒的时候就已经谈了,若是因为她爸妈倒了,就不在一起的话,别人会怎么看咱们家?”
“至于你姐,她就是一时头脑发热,你爸都说了,不会原谅她,难不成你还要跟你姐学吗?”
听到这句话,周辰就呵呵了。
不会原谅?
最后还不是巴巴的自己跑到贵省,主动跟周蓉和好。
“妈,好不好,你要认识了之后才知道,反正我就实话跟您说了吧,我这辈子就非她不娶,您要是不同意,那我就打一辈子光棍。”
周辰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若是面对周志刚的话,他肯定不会用这种招式,可是面对心软的李素华,这招肯定是有用的。
“我打死你这个死孩子。”
李素华不客气的一巴掌呼在周辰胳膊上,“说的都是什么话,你真的要把我气死才甘心吗?”
随后她叹了口气,又道:“这样的大事,你妈我做不了主,必须要问问你爸,这样,你再给你爸写一封信,问问他的意见,如果他没有意见的话,我就没有意见。”
“如果他有意见呢?”
“他什么他,那是你爸,你爸要是有意见的话,那我也没办法,你自己去说服他。”
“我觉得暂时还是别告诉他了,我姐的事情估计都已经让他气的不轻了,若是再不同意我的事,还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
李素华白了他一眼:“你也知道你爸不会同意,你就是看我好说话,所以才想要先让我同意的,是不是。”
周辰道:“妈,我真的没有骗你,想要知道一个人到底好不好,就应该先了解了解,等你见到了郑娟,说不定你就会喜欢上她。”
李素华劝道:“昆儿啊,妈不知道你有多喜欢她,但你现在还小,别想那么多,等你遇到更好的,很快就会忘记她了。”
周辰面色严肃的回答道:“妈,我也实话跟你说了,还是刚刚的那句话,这辈子,我非郑娟不娶。”
说完,他就站了起来:“妈,我先回房间了,我写的小说故事,下个月就会在杂志上刊登,我得去努力了。”
一听到是正事,李素华瞬间变脸:“好,那你快去,妈不打扰你了。”
刷锅洗碗的时候,李素华不时的瞄一眼房间里的儿子,她在想刚刚的事情。
她嘴上说着不同意,但实际上心里还是记住了这件事,她在考虑着,要不要去太平胡同打听打听这个郑娟。
周辰在第二天下班的时候,前往了木材厂,等了一会,就看到肖国庆和孙赶超骑车出来。
“国庆,赶超。”
“咦,秉昆。”
肖国庆和孙赶超一看叫他们的人竟然是周辰,十分吃惊,迅速的靠了过来。
“秉昆,你怎么来了?”
周辰笑道:“你们两个第一个月发工资,请我吃了顿饭,昨天我发工资了,今天特地来请你们去我家喝酒的。”
“哟,发工资了啊,出版社的工资应该比我们厂里高吧,发了多少?”
肖国庆和孙赶超都是满脸好奇。
先前他们得知发小周秉昆居然去了出版社当编辑,惊的他们眼珠子都差点掉下来。
大家都是一起长大的,周秉昆有几把刷子,他们还能不知道吗?
当时他们还信誓旦旦的说,周辰肯定在出版社待不了几天,就会原形毕露。
可最终出乎他们的预料,周辰非但没被开除,反而在出版社稳定了下来。
今天,周辰居然说发了工资,请他们两人喝酒,这让他们既诧异又高兴。
周辰道:“发了二十六,还有几张粮票肉票。”
孙赶超顿时瞪大了眼睛:“26?出版社工资这么高的吗?我跟国庆,一个月只休息了两天,才拿了18,你一个月休息了五六天,还能够拿26,这差距也太大了吧?”
肖国庆也是连连点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虽说他们是发小,兄弟感情很深,可比较无处不在,自己两人累死累活的,才拿那么点钱,周辰干着轻松的活,却比他们拿得都多,心里当然不平衡了。
周辰是什么人,一眼就看出了这两个发小的心思。
“工种不一样,工资当然不一样了,你们只看到我轻松的一面,没看到我忙的时候,我们编辑也是有任务的,每天看文章写文章,看的脑袋都晕了;你们就不一样了,一点压力都没有,反正干多干少都是那么多钱。”
肖国庆人比较憨,听了周辰的话,他感慨道:“昆儿说的没错,要是让我去看文章写文章,还不如杀了我算了,我还是喜欢干这种活。”
孙赶超道:“昆,你小子拿了那么多工资,今天怎么也要整点好的吧?”
“那没的说,肉和酒都准备好了,我妈在家烧着呢,就等我们回去了。”
剧情里的六小君子,肖国庆和孙赶超比起其他三人,真的算不错了。
可能也是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的缘故,他们对周秉昆都很讲义气。
也正是因为这样,周辰才愿意跟他们玩,反正以后的曹德宝三人,他是真的没准备有什么交集。
三人正准备离开,忽然有一人骑车过来,冲着三人喊道。
“国庆,赶超,哎,秉昆,你怎么来这了?”
“强子哥。”
看到来人,孙赶超叫了一声,肖国庆则是没吱声,而周辰也是很快认出了这个人。
涂志强。
就是那位在人世间开局被枪毙的那个杀人犯。
涂志强也是光字片的人,跟周辰他们三人都认识,只不过比他们大上几岁,而且还不怎么学好,所以并没有一起玩。
“秉昆,我听国庆和赶超说,你去出版社上班了,可以啊,咱们光字片也出了一个人才。”
涂志强留着平头,身材中等,模样粗狂,就是一副普通的东北大汉的模样。
周辰不冷不热的说道:“我哪算什么人才,强子哥,国庆和赶超是我的好兄弟,以后还要麻烦你多照顾照顾他们。”
涂志强进木材厂的时间比肖国庆和孙赶超都早,只不过跟踏实干活的两人不同,他很懒散,剧情里就表明了,他为了休息,经常故意弄坏厂里的机器。
说实话,这种行为真的很不可取,往小了说,就是自私,往大了说,那就是犯罪。
反正以周辰的交友态度来说,这种人绝不能深交。
涂志强大声道:“那是当然了,我们都是从光字片出来的,肯定要互相照应,你们也是要回去吗,一起走?”
周辰不等肖国庆和孙赶超说话,就抢先道:“我来找国庆他们有点事,强子哥,你先回去吧。”
涂志强也没在意,冲着他们摆摆手:“那我就先走了。”
涂志强一走,肖国庆和孙赶超都放松了下来。
孙赶超道:“昆儿,以后尽量少跟他来往,我听很多人都说过,他不学好,跟一帮二流子瞎混,可别被他连累了。”
肖国庆也是点头赞同:“赶超说的没错,我还听人说,他可能投机倒把,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真有人这么说他?”
周辰很惊讶,这两个发小,消息还挺准的啊。
涂志强和水自流,骆士宾是一伙的,其中涂志强跟水自流更是有着见不得光的关系,所以肯定是参与了水自流和骆士宾的倒票买卖。
“嗯,反正厂里不少人都怕他。”
周辰暂时对涂志强他们不感兴趣,要说这三人中,他最讨厌的,自然就是骆士宾。
骆士宾绝对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跟骆士宾相比,作为大哥的水自流,反而算是有情有义。
就拿电视剧里的剧情来看,若不是水自流做主给郑娟钱的话,骆士宾肯定不管不顾。
若不是骆士宾没有了生育能力,也绝对不会回头找周楠。
周辰来到了这个世界,他自然不会再让那种事情发生,可即便如此,想到骆士宾,他还是觉得恶心。
若是犯到他的手里,他肯定让骆士宾好好体验一下社会的险恶。
“走吧,回家,今天晚上不醉不归。”
“算了吧,昆儿,就你那点酒量,还不醉不归呢。”
被两个发小嘲讽,周辰顿时不屑道:“呵呵,上次也不知道是谁两个在路上撒尿耍酒疯的?”
肖国庆和孙赶超都是糙脸一黑,这件事对他们两人来说,那是绝对的耻辱。
那是半个多月之前,他们两人发了工资,叫上周秉昆下馆子。
结果周辰没喝醉,反倒是他们两人醉的不轻,被周辰从饭馆拖了回去,并且快要到家的时候,两人直接在路上脱裤子撒起尿,更可耻的是,还大声嚷嚷唱着歌。
事后回想起来,两人就臊得慌。
“昆儿,你小子怎么回事,以前我们也一起喝过酒,你两杯就醉了,上次怎么那么厉害,喝了多少杯来着?”
周辰呵呵道:“以前我那是跟你们闹着玩,实际上我的酒量,你们两个加起来都不是我的对手。”
“嘿,昆儿,你这么说,我就不服气了,今天晚上我们再比比。”
“对,再比比,你这牛皮吹的也太大了,赶超,咱俩今晚一起干他。”
“没问题,咱俩一起干他,非得让他也出次糗。”
周辰更加不屑:“那就很抱歉了,你们的这个愿望,这辈子估计都实现不了了。”
这个年代的酒虽然不如几十年后种类吩咐,但绝对要比以后要淳的多,因为都是国企酒厂,很少人会弄虚作假。
这个时候的白酒,不但淳,还很烈,更关键的是,还便宜。
三人到家的时候,李素华已经把桌子摆好了,肉也已经烧的差不多。
饭菜实际上并不丰盛,肉也就是用白菜蒸煮,再配点馒头,两个小菜,一盘咸菜,三人立马就开整了。
最终的结果自然不用多说,两瓶白酒都还没喝完,肖国庆和孙赶超就已经不行了,周辰又出了把力,把他们送回了家。
山城。
周志刚坐在帐篷下喝水,作为一位八级工,他虽然刚来这里不久,但已经凭借着不错的手艺,得到了众人的认可。
一个年轻人快速的走了过来。
“周师父,有你的信,刚刚收到的。”
周志刚站了起来,问道:“哪里来信?”
“江辽省吉春市,周师傅,给。”
周志刚一听,赶紧接过信,这是他来到山城之后,收到第二份来自老家的信。
上一次收到信之后,他真的是气个半死,原因就是他最宝贝的闺女,竟然背着一家人,偷偷的跑去了贵省,去找一个大了十几岁的男人。
当时他气的就要不认这个女儿,即便是过去了一个多月,可到了现在,他也依然没有缓过来,只要一想到女儿,他就心如刀绞。
他真的怀念在家的日子,那个时候的女儿是多么的孝顺懂事,他至今想不明白,女儿到底发了什么疯,才会做出这种事情。
有了上一次的噩梦,时隔一个多月,周志刚再次收到来自老家的信,他这个东北糙汉子,心里忽然有些惴惴不安。
“希望家里没发生什么事。”
揣着不安,周志刚缓缓的打开了信,帐篷下认真的阅读起来。
“爸:我是秉昆”
花了几分钟,周志刚把整封信都读完,这一次跟上一次不同。
上一次看完之后,他是暴怒的差点失去理智。
这一次,他看完之后,则是满脸喜色。
“秉昆这臭小子,竟然还有这个本事,去了出版社工作,还是当什么编辑。”
自己以前最看不上的小儿子,居然找到了这样一个好工作,还是有编制的,这真的是让他欣喜不已。
但高兴的同时,他又觉得很奇怪,自己这个小儿子是什么水平,他还是很清楚的。
小时候为了学习的事情,他可是没少抽,念到初一后,就直接念不下去,退学了。
他才离开家多长时间啊,小儿子难道就痛改前非了?
可就算是痛改前非,也不可能一下子变那么多啊。
他不由得怀疑,出版社的领导,是不是看走眼了,或者是被自己小儿子给欺骗了。
想着想着,他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
以往在家的时候,家里的三个孩子,他最看不上的就是小儿子,总觉得她不务正业,没有本事。
但谁曾想到,他眼里聪明的宝贝女儿,却做了一件让他愤怒的错事,而不听话的小儿子,反而变得有本事了。
想起女儿,他又是一阵心痛,他忍着难受,将信收好,思绪万千。
他又想起了自己的大儿子周秉义,若是大儿子没有去兵团,而是留在家里的话,以他的聪明和学识,肯定会比小儿子更有出息,找到更好的工作。
周志刚自己都没有发现,小儿子出息了,他只是高兴了一阵,紧接着想到更多的反而是大儿子和女儿。
世界上的父母,不可能对每个孩子的爱都一样。
周志刚并没有因为这一件事,就改变自己存在了十几年的观念,就现在而言,大儿子和女儿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还是比小儿子更重。
“秉昆,来我办公室一下。”
邵敬文来到办公室,对着正在办公的周辰叫了一声,他们这个杂志部门的编辑有两个办公室,但只有邵敬文那个办公室有电话,所以喊人只能亲自过来。
“来了。”
跟着邵敬文走进办公室,周辰问道:“邵老师,有什么任务吗?”
邵敬文点点头,道:“是有个任务,看这个。”将一份文件递给了周辰。
周辰接过一看,“这是俄文。”
“对,這是我们記者從隔壁带回来的一片文章,社长已经找人翻译了,不过他担心翻译的不准确,所以想要多找几个人一起翻译,最后再结合讨论,我们这里就你俄语最好,所以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
周辰毫不犹豫的应下:“没问题。”
“社长让明天早上翻译好,交给他。”
“不用明天早上,给我一个小时就够了。”
邵敬文神情一滞:“一个小时就够了?”
在他眼里,翻译可不是个轻松的事,毕竟两国语言不同,翻译出来还要语句通顺,这也是个繁杂的过程。
結果周辰说一个小时就够了,这让他有所怀疑。
周辰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自信的说道:“一个小时后,我过来交稿。”
见周辰如此自信的模样,邵敬文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点点头:“好,那你去吧。”
对周辰来说,这只是一个小事情,交稿后的第二天,邵敬文就通知他,社里最后决定选用的,就是他翻译的那份。
杂志编辑的工作,说忙也忙,说不忙也不忙,最忙的就是要出内容的那几天,要反复的确认,同时还要跟印质部配合等等。
但对曾经日理万机的周辰来说,这点忙碌真的就是小菜一碟。
另一边,自从听了周辰说过郑娟后,李素华心里就一直不平静,最终按耐不住,决定去打听一下郑娟的情况。
想要知道郑娟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容易的,李素华跟太平胡同那边的老人随便打听了一下,就知道了不少消息。
确实是跟周辰说的一样,一家三口,老的老,小的小。
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家徒四壁,不仅穷,家庭成分也不怎么好。
探知了真实情况的李素华,心里就更不认同了,她觉得这样家庭的女人,只会拖累她的小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