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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状,周边看热闹的人群中也爆发了一阵熙熙攘攘的讨论声:
“这可是大手笔呀!”
“是啊,这是家里有金山啊!”
南枝轻轻挑眉,端详着手指上光彩夺目的灵宝戒指。啧啧,反正花的都是南沐的钱,她一点儿都不心疼。
一边想着,她一边朝着人群中安插好的自己人使了个眼色。
那些人得了指令,立马开始在看热闹的人群里带节奏:
“听说这曲姑娘和南大人是亲戚呢,不仅有钱,更有势力呢!”
“曲姑娘有钱有势又有颜,不知道许给了哪家的公子啊?”
“曲姑娘尚未许婚呢!这不正是你我的机会吗?”
“你的意思是,去傍上这曲姑娘?可这实在是有失我等大丈夫的风骨和体面啊!”
“你是不是傻啊!听没听过一首诗?年少不知奋斗苦,富婆带你进族谱;年少不知软饭香,错把青春倒插秧;只要富婆把握住,连夜搬进大宫殿;双双把酒连夜欢,只羡鸳鸯不羡仙!”
“这,你说的是啊!妙极妙极!如果真的能傍上这位曲姑娘,那可真的是能在兽界横着走了!她背后的南大人是何许人也啊,是连兽王都得尊为上宾的人啊,听说本体是个大恐怖的存在,胆小点的兽见上一眼都得魂飞魄散!”
……
没有情早先被那曲姑娘在珍宝阁中一掷千金的土豪行为给迷昏了头,等听到身旁这几个人的话后,立马回过了神。
这打油诗,做得极妙啊!
想他靠着四处认领冤案才做到了第一刺客的位置上,还处处弄虚作假如履薄冰……
如果能和这位曲姑娘处上鸳鸯的话,不仅不会花他的钱,他还能得到不少助益!
傍富婆,处鸳鸯?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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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枝在珍宝阁狠狠挥霍了一笔,等特意支开人再回行宫的时候,已经临近黄昏。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给万物都披上了一层美丽的金纱,包括倚在胡同拐角上的那个黑衣男子。
南枝打量的目光扫过黑衣男子和李承鄞、辣目如出一辙的样貌,又落在他手中的一束野花上,顿时明白了他的身份——
就算为了傍富婆都舍不得去买一束名贵点的话,只在路边采了点配色乱七八糟的野花……这身份呼之欲出,就是那个抠门到极点的没有情!
没有情倚在墙上,腿却有点发麻。其一是因为摆这个英俊潇洒的姿势太久了,其二则是因为,早先他也没看到这曲姑娘长得如此合他心意啊——
这眉毛是眉毛,眼睛是眼睛,嘴巴是嘴巴的。简直比兽界最珍贵的月灵花还要好看!要知道月灵花在兽界可是个一朵千金的畅销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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