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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城里的学生们要回去了

作者:风味咖啡豆字数:2534更新:2024-12-15 07:58

李长歌一大早起来,打开系统瞅一眼。

【叮,今日一元秒杀商品如下——】

【一,刚出锅的臭豆腐一万份】

【二,含有一千克纯羊肉的羊肉汤一万份】

【三,五四手枪一万把】

【四,超大功率无线电台一万个】

看到今天的选项,李长歌没办法,只能选择第二个,在寒冷的正月喝一顿热乎乎的羊汤。

昨天晚上吃的太清淡,是该补一补身体了。

李长歌出门一趟,趁着天还没大亮,出去转一圈。大概过了十分钟,端着一个陶罐回来。

刚进家门,见到媳妇许云娇正忙活着做早饭。

还没等许云娇开口招呼他,让他赶紧洗把手洗把脸,准备吃早饭,她的目光就被陶罐吸引。

尤其是陶罐中,散发一股淡淡的羊膻味。

味道不是很重,但能认出来那羊肉羊汤。

李长歌把陶罐放在桌子上,掀开盖子一股浓郁的羊肉汤的香气,在他们房间里弥漫开来。

见到这一幕,许云娇刚想开口问这汤是哪来的?

却见到她的男人李长歌把食指竖在嘴前,做了一个小声点的手势,这才神神秘秘开口道:

“正宗的羊肉汤,里面还有两斤羊肉,赶紧吃,赶紧喝。天冷,多喝点羊汤,暖一暖身子。”

至於这羊肉汤是怎麽来的?

肯定不是她男人李长歌自己在外面做的。

从起床洗漱完毕,再到出门回来,满打满算才过去一二十分钟,根本不可能做好羊汤。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是从别人家端来的!

虽然已经不用吃集体食堂大锅饭,但是各家各户谁也不敢光明正大的这麽吃,都是私底下来。

大冬天的喝上一碗羊肉汤,绝对的大补!

要做这羊肉汤,肯定是偷偷摸摸的做,不方便对外声张,更不愿意让外人知道,惹上麻烦。

许云娇是个聪明人,她知道该怎麽做。

於是拿来碗筷,拿来勺子,先给她男人李长歌盛了满满一大碗羊肉汤,里面堆满了羊肉。

给自己盛的时候,却是大半碗汤,肉少得可怜。

让李长歌看到以後,二话不说,从媳妇手中。把勺子拿过来。端着他的碗,又给他盛了满满一大勺的羊肉,一边盛,一边霸道地开口道:

“咱家又不缺这一口吃的,你多吃点儿肉!”

这话让许云娇听了,心里暖暖的。

眼瞅着她男人又给她舀来一勺羊肉,她连忙伸手阻止,喊着:“够了够了,我吃不完!”

许云娇的胃口跟李长歌比,确实差的太多。

“赶紧趁热喝,凉了就不好喝了。”

李长歌把碗递到媳妇面前,笑呵呵地关心道。

“嗯!”许云娇被丈夫的宠爱行为,感动到觉得自己现在是天下最幸福的女人,笑得很开心。

他们小两口一口羊肉汤,一口羊肉,再就着烙好的白面饼,这一顿早餐,吃的那叫一个香。

羊肉,性属热,是一种滋补的食物。

在冬天喝羊肉汤,更容易帮人体抵御严寒。

一口羊汤下肚,体内的寒意似乎被瞬间驱散,整个人都暖洋洋的,由内而外,十分舒坦。

旁边的小灰卧在那里,仰头盯着它的主人。

它的嘴角,一滴晶莹剔透的水晶挂坠,在它的不断哈气下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滴落地面。

让李长歌看见了,忍不住笑出声。

听到笑声的许云娇也回头瞅一眼,看到小灰这滑稽的一幕,笑出声的同时揪了一块手里的烙饼,在碗里蘸了一些羊汤,朝小灰扔过去。

搜书名找不到,可以试试搜作者哦,也许只是改名了!

反应迅速的小灰瞬间张嘴,精准接住。

三两口的功夫,囫囵吞枣,就像是猪八戒吃人蔘果一样,就把蘸着羊肉汤的烙饼吃下去。

随後摇摇尾巴,面朝着女主人,一脸期待。

似乎还想让它女主人再喂一块。

李长歌正准备再喂一次小灰,突然听到村里传来一阵欢呼,很像是那些城里的学生们。

“发生什麽事了?那些城里学生怎麽那麽高兴?”

“我也不太清楚。”

他们小两口一起起身出门,手里还拿着没吃完的烙饼,朝着城里学生聚集的方向望一眼。

可以隐隐约约听到什麽“好耶”,“回家”之类的辞汇,似乎是可以结束劳动教育,要回城了?

具体是什麽情况,还需要问过他们才知道。

李长歌小两口吃完饭,用几张烙饼去蘸羊肉汤,把汤底都吸干。再去拿一张烙饼,像是用抹布一样,把陶罐内壁所有的油水都给擦乾净。

然後再把这些烙饼撕碎,倒进小灰的狗盆里。

小灰欢欢喜喜地摇着尾巴,把头埋在狗盆里,大口大口乾饭,吃的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正在洗碗的许云娇扭头瞥一眼这一幕,笑呵呵地感叹道:“这两天村里人都跟我说,咱家的狗养得特别好。咱们天天喂它的饭菜,比村里很多人都吃的好,这也难怪小灰它吃得膘肥体壮的。”

小灰把头抬起,欢快的汪汪叫两声。

似乎是在附和女主人许云娇的话。

对此,李长歌表示认可,这一点儿确实没错。

小灰比村里其他家的人吃的都好,

趁着许云娇洗碗的功夫,李长歌拿起拖拉机的手摇杆,直奔停放拖拉机的棚子那里。

在路上走的时候,看到不少扛着工具的城里的学生们,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有说有笑,边走边聊,洋溢着一种兴奋的情绪。

“太好了,明天终於可以回家了!”

“这几天可算把我给累坏了!”

“说得也是,要不是下了次雪,有两天没法干活,能缓一缓,不然现在身体的酸痛更严重。”

听路过的学生们这麽说,李长歌这才恍然大悟。

怪不得这些学生们会这麽高兴。

原来是下乡接受劳动教育的时间结束了。

明天一大早在村子口集合。

从哪里来的,就回哪里去。

能回家了,不用在农村夜里挤在大通铺上睡觉,不用起来一睁眼,就要出门去乾重体力活了。

不管是谁,肯定都能乐得笑出声。

甚至还有个心高气傲的人说,还是城市好,他以後要努力学习,争取上个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里工作,绝对不到农村里,哪怕多待一天。

听到这话的李长歌,忍不住笑着摇摇头。

以後不想到农村?

那可就由不得你们了!

再过几年,人口爆炸式增长,城里的工作岗位无法容纳太多的劳动力,就要开始上山下乡了。

这些城里的知识青年,要常年下乡劳动生活。

广袤的农村一批又一批的接纳,在城市里没有工作的知识青年,展开城乡间的大规模交流。

这种小规模的下乡,可能就是预演。让这些知识青年们好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同时也对农村有了一定的了解,让他们以後更好适应农村。

管他呢,反正那是以後的事情了。

李长歌笑着摇摇头,直奔停放拖拉机的棚子。

“通通通——”

拖拉机喷着黑烟从棚子里被开出来,在李长歌的驾驶下,沿着村里的生产路,直奔清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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