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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集体出动,成功猎杀野狼

作者:风味咖啡豆字数:2456更新:2024-12-14 10:26

吃完了饭,大家又抱团继续往山里走。

不再像之前那样散开。

随着树越来越多,路也变得越来越难走。

想在这森林中找到野狼?

困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小灰在他们周围的森林里转来转去,偶尔还支楞着耳朵,立着原地朝着某个方向眺望,再叫两声。

正当其他人以为是发现了什麽。

结果是对面的山坡上传来了其他人的声音。

看样子应该是其他生产队的人。

李长歌跟在队伍的最後面,远远地跟着,小灰就在他的附近游荡着,逐渐与大部队拉远距离。

刚好那一个窝窝头并没有吃饱,他边走边吃。

旁边的小灰也是屁颠屁颠地跟着。

每隔一会儿,张嘴去接主人扔来的鸡蛋面饼。

由於在杂草丛林中转来转去,小灰的毛发上沾了不少带着尖刺的刺猬球,李长歌还得一个一个给它摘下来,不敢用太大的力气,不然容易扎手。

这种植物种子就是靠粘在动物毛发上,被带到其他地方落地生根,穿纯棉衣物的话,也很容易中招。

秋冬季是高发期,稍不留意就会被沾上。

“别没事儿乱钻了,看你这弄得一身的刺猬球!”

李长歌一边摘着小灰身上的刺猬球,一边开口训斥着,小灰站在原地不动,张着嘴吐舌头,尽管被骂了,也没什麽反应,任由主人帮它清理。

等清理完,李长歌拍一下小灰的脑袋。

“跟在我後面,别没事儿乱钻了!”

“汪汪汪……”

小灰汪汪叫两声,老老实实跟在李长歌身後走。

眼瞅着都下午两三点了。

依旧是没有发现任何野狼的踪迹。

已经有人开始发牢骚。

毕竟是大正月的,天气很冷,尤其是夜里更冷。要是让人在外面过夜,那遭得罪可不是一般的大。

没办法,大队干部只能招呼大家调头往回走。

由於李长歌远远地落在後面,在接到调头回去的命令后,第一时间转身,笑呵呵地带着小灰往回赶。

接连翻了好几个山头,大家伙都累得不轻。

就有人提议,坐下来歇个十分钟再出发。

李长歌从系统空间里取出水壶,美美地喝上两口温水,补充一下因为长时间走路出汗消耗的水分。

顺便往手心里倒一些,让小灰过来舔着喝。

“砰——”

突如其来的一声枪响,一下子将所有人惊动。

尤其是那些上过战场,当过兵的退伍老兵,在听到枪响的那一刻,第一时间支楞起来,手中的武器也紧紧握住,把目光转向枪响的方向。

“是那边的山上传来的枪声!”

“那个方向上应该是许家村生产队负责的吧?”

“没错,是许家村生产队负责的!”

大队干部十分肯定地开口回答着。

听到许家村这三个字,李长歌顿时眉头一皱,收起刚刚用完的水壶,起身带着小灰,快步走过去。

此刻,大队干部立即下达命令道:

“全体都有,停止休息,我们立即赶过去支援!”

“真要是让许家村生产队碰上了狼群,仅靠他们一个生产队是围不住的,我们得赶紧过去帮忙!”

大家伙的速度非常快。

尤其是李长歌,带着小灰冲在最前面。

同时暗暗祈祷着……

希望老丈人和大舅哥千万别出什麽事儿。

不然的话,媳妇肯定该伤心了。

由於他一人一狗冲得速度太快,以至於後面的人都有些追不上,大队干部赶紧在後面大声喊着:

“长歌你慢点儿,你冲这麽快,碰上狼怎麽办!”

刚说完,就看见李长歌带着小灰快步溜下山坡,藉助着从山坡上往下冲的加速度,一跃而起,稳稳当当地落在了清水河对岸,继续往对面山坡上爬。

见到这一幕,这些人无一不为之震惊。

“这清水河虽然是冬天枯水期,但最少也有个两三米宽。长歌这小子,他这一跳,跳了有七八米吧?”

“怪不得以前总有人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时候,大队干部也带着人从山坡上遛下来,到了河边上,脱下鞋子挽着裤腿,就要趟水水过河。

大冬天趟水过河,那滋味儿可不好受。

以至於有些人发牢骚,不想趟水过河。

“行了,废话少说,赶紧跟着过河!”

在大队干部的领头下,众人也就有样学样。

没一会的功夫,全都过了河。

快速甩干脚上和腿上的水,再胡乱把鞋袜套上,往山坡上爬,又听到了那个方向上传来两声枪响。

“砰——”

“砰——”

紧接着就是一阵十分剧烈的犬吠声。

“汪汪汪……”

“汪汪汪……”

“汪汪汪……”

听到这个声音,大队干部脸色一变,直呼:“坏了,长歌真碰上狼群了,都赶紧加快速度,跟上去!”

大队干部一边往山坡上爬,一边拉动枪栓,子弹上膛,带头往前冲,在到达山坡上的第一时间,就举起枪保持着射击的动作,观察四周的情况。

第一时间锁定狗叫声传来的方向。

山沟里的树林之间似乎有什麽东西在快速窜动,奔跑的速度非常快,好像是在夹着尾巴跑路。

老猎人不是一般的眼尖,立马大声喊道:

“狼!确定是狼!那边有狼!”

大队干部蹲在山坡上,瞄准山沟里狼奔跑的方向,扣动扳机开枪射击,砰得一声,打出一发子弹。

枪响声在两座山之间回荡。

狼还在跑,没有被子弹打中。

大队干部也不是什麽神射手,平日里只是参加过民兵训练,打过几发子弹而已,命中率并不高。

手中的枪,象徵意义大於实际意义。

再说了,就算是在正儿八经的战场上,想要消灭一个敌人,至少需要耗费数十发子弹才能够做到。

此刻已经可以听到对面刘家村生产队的声音。

对面的大队干部似乎正在指挥着围剿野狼。

李长歌就听到他身後的大队干部在山坡上,大声呼喊着下命令指挥,道:“长歌,让你的狗在前面追,狗鼻子比较灵,能找到野狼躲在哪里。”

都不用大队干部放话,小灰早就已经追出去了。

李长歌他们也紧随其後,快步追上。

追逐的时间越久,四面八方喊话的声音就越多,又越来越多的生产队听到枪声以後,赶过来帮忙。

很快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

所有人都手持武器把这些野狼围在山沟沟里。

在有些角度,你甚至能通过树林间的缝隙,看到夹着尾巴,想要寻找机会狼狈逃窜的三匹野狼。

“汪汪汪……”

小灰的叫声,让这些野狼更加投鼠忌器。

大家只是远远地围着,并没有直接冲上去动手。一直等到李长歌二叔李善民,以及那几个枪法好的民兵过来,才让他们去寻找合适的有利位置。

“砰砰砰——”

接连几枪,将三匹狼接连击毙。

至於李长歌,则在旁边看热闹。

七步以外,枪比刀快;七步以内,枪又准又快。以前想要猎杀这种凶残猛兽,要猎人足够勇猛才行。

而现在,步枪解决了一切。

对此,李长歌只想说一句——大人,食大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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