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的中间,像个被人强塞进去的劣质玩具房。
詹信走过去,故意按着詹越精心打理的发型:“假如你哥欺骗了你,不必难过,也不必悲伤。”
“不,我只是等你跟我一起打开。”詹越拿出那把古老的钥匙,再插进那把古老的铜锁,还好开锁的过程很顺利,一扭就开了。
木门打开时并不轻松,发出吱呀吱呀的摩擦声。
开门的那一刻,阳光扑泄进屋里,丁达尔效应落在一片灰蒙蒙的垃圾堆上,能明显看出来他们走的这几步带动了多少灰尘。
詹信不在乎环境,因为这些都可以收拾。他敲了敲墙体,质地坚硬,又用肉眼简单衡量被堆砌的桌椅杂物挡住的墙面,他总觉得和上一次看的不太一样。
上一次来的时候,好像没有这么狭窄。
“哥,这还有个神龛!”
刚要走过去,他的鞋就踩到了一堆松软的灰烬,旁边还摆着些破烂罐子。
“这儿有人住过?”詹信问薛二姨,发现她站在门那儿捂着鼻子,看样子是不愿沾染一点灰尘。
薛二姨扬了扬手帕,驱散腾过来的尘埃,支吾着:“我……怎么说呢,这间房子我没事儿不会过来,但是听到有人说……”
“卧槽!哥!”
两人齐齐看过去,薛二姨还没看明白,听见詹越大喊的声音也跟着尖叫了起来:“啊啊啊,什么东西啊!”
窗户盖着帘子,哪怕开着门,室内的采光仍然不太好。詹越面前有个大纸箱,但里面有什么根本看不清。
詹信点亮小灵通自带的灯照了过去:“怎么了?”
詹越不知什么时候捡了个棍子,正一下一下地戳着箱子:“哥,这个箱子在动!”
纸箱顿时成了几人的焦点,如果不仔细看,很难看出来那纸箱正哆哆嗦嗦地颤抖着。
灯光照进箱子里,一旁的詹越先认出来,手往里面一捞,抓出来件军大衣。
詹越记得他哥那件军大衣的袖口被他染了蓝墨水,翻了下这件衣服的袖口一看,墨水痕迹一样。
他好生吃惊:“哥,你昨天的衣服怎么在这里?”
还没等话音落地,那箱子顿时在他们面前发作起来,一整个扑腾着侧翻,几人都被带起来的灰给呛住了。
就在这时,箱子里窜出来一道影子,趁机逃进了更深邃的角落里。
詹信看了衣服便明了,自己又遇到昨天那个孩子了。
但这种比冤家还路窄的巧合,一时让他说不出话。
第3章又遇见了
“贼娃!”薛二姨先开口,“没想到贼娃真的拿这儿当窝了!”
詹信拦住要追过去的詹越,自己独自打着小灵通的灯过去,那角落是一条甬长的桌椅板凳废木板等杂物堆积的小洞,他只能蹲下来,才能凭借微弱的灯光看见那贼娃的位置。
所幸那孩子没有再往后躲,哪怕詹信执着小灵通伸进去,他也只是缩在原地瑟瑟发抖。
詹信终于看清他的面容,如薛二姨说的一样,这是个很脏的孩子。
长长的头发不知道沾染了多久的污垢,结成了一股一股的粗绳,胡乱地贴在身上,衣服总算是穿上的,但脏得完美融入到黑暗中,詹信也看不清他的脸,从那颗脑袋判断,自己正被这孩子盯着。
直到他的手伸直了,悬在与贼娃相隔半米的距离时,詹信算是知道他为什么不跑了。
根本够不着他。
詹越在外面说了声:“哥,怎么样啊?”
“没事,别怕。”
詹信难得这么温柔一次说话,把詹越都整懵了,疑惑地“啊”了一声。
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对詹越说的,还是安慰眼前的贼娃说的。
贼娃许是听了进去,动了动身子,往前移了一点点,詹信看见他嘴唇轻轻地起合,但声音太小,几乎连个蚊子音都不如。
“大声点,我听不见。”
詹信后悔了,他发现说完这话那孩子更害怕他了,颤栗着伏低身体,像一只受惊的小猫即将愠怒地攻击敌人。
贼娃突然爬向他,詹信来不及站起来,只好侧过脸,想在避开正面攻击的同时趁机抓住这孩子。
但贼娃停在了咫尺,在詹信的耳边发出又轻又糯的语调,他说:
“对不起。”
贼娃往詹信的手里按下一块沉甸甸的东西。
“什么……”
詹信刚想问,又一下摸明白了,他惊讶地收回手,快速翻看手里的东西,这竟然是他的钱包。
他数了数,包里分文不少,只有身份证不是原来的样子,它被放反了。
而方才那句未说完的话,在发现贼娃已经从小洞的另一端离开后,成了他心里的疑问。
为什么要对他说对不起?
詹信虽有疑虑,但好在最要紧的钱包找回来了。兄弟俩顺利跟薛二姨签了租赁合同。薛二姨是个实在的人物,因为房子脏得难受还住过贼娃,她决定把价格再降两成,如此一来,哥俩又省了不少钱。
新年伊始,别人忙着走亲串户,而他们则是忙着收拾破烂铺子。
光是收拾垃圾,他们就处理了好几天。
薛二姨常常会带着吃的来看他们,而贼娃时不时就会出现在附近,远远地看着他们干活。
那孩子有时候穿的是旧的花裙子,有时候穿着不合身的大人衣服,由于贼娃还有一头长过小腿的长发,所以大家都默认贼娃是个女孩子。
薛二姨说了许多关于贼娃的事,其实她觉得这小丫头真的蛮可怜,说没家吧,人家有得穿也没饿晕过,说有家呢,之前躲到那杂物堆里过日子,头发从来没人给那孩子收拾,那一头长头发永远脏乱地搭在身上。
詹越干着活无聊,便想跟她打听详细的,薛二姨露出一副不好评价的模样,“这一说来,那可就话长了……”
繁子街北面有家孟氏宾馆,老板叫孟义,平时都叫老孟,而他老婆叫肖敏,也就是老板娘。
贼娃有时候就住在那儿。
之所以是有时候,就是贼娃本身不是那家的孩子,而是被他妈扔在那儿的。
说起来又是一个八卦,贼娃的妈为什么能把孩子丢给老孟养,那街坊的传言可多了,什么私生子啊,什么小三啊,各种乱七八糟的。
老孟不在乎这些流言,但是人家老板娘就坐不住了啊。只要趁老孟出门了,贼娃就免不了一顿打,甚至还会被扒光了衣服踹出家门。
詹信遇见贼娃的第一天就是如此。
时间长了,老孟说服不了自己老婆,一时都不知道那孩子是住在他家好,还是在外面流浪好。
而贼娃呢,因为这个原因,也不爱回老孟家,天天流浪在大街小巷。
但小孩儿要是回了宾馆,老孟看见了也不会完全不管。
渐渐的,就全凭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