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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聊了一会儿,他好奇地问我为什么发音这么标准,问我是不是中英混血儿。我说我是纯血出身,百分百老伦敦正米字旗,但是打娘胎里就在听中央广播电台新闻之声栏目做胎教,生出来之后医生一拍我屁股,我开口不是哭,而是说:
“老板,天太热了,你行行好,能不能送我们点绿豆汤喝喝?谢谢侬!”
老板一愣,然后发出了差点掀翻屋顶的爆笑声。
我们如愿地得到了冰镇绿豆汤。
在这样炎热的夏季能够喝一碗绿豆汤真的很幸福!
我看着开吸绿豆汤的莉莉和斯内普,心里有一种丰收老农般的喜悦。
喝,都喝,喝大碗的!
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就该开开心心地到处玩到处吃,琢磨一些怎么瞒着爸妈偷看小说偷看电视之类的事情,而不是被卷入什么纯血麻种之类的纠纷里,处心积虑地琢磨着要怎么讨好同学,或者未来要怎么出人头地。
虽然……虽然我做不到保护整个魔法界,但至少,我可以给我身边的人带来最简单的快乐。
就算只是一碗绿豆汤也很好呀!
我抱着尾巴,笑眯眯地等他们喝完。
结账出门,我们走在各家屋檐的阴影下,走成很不规则的一小串,在炎热午后的蝉鸣声中懒洋洋地往前蹭。
一边走,我们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你是怎么学会汉语的?”斯内普问我。
我用手给自己扇着风,说:“我爸他会好多门语言,他也一直想让我多学点东西。我小时候一直被关在家里不出门,每天就是看看书,所以……”
这话倒不是假话,每一句都是真的。莉莉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斯内普似乎也相信了是我爸教了我学中文,而是继续问:“听说汉语很难?”
我想了想,诚恳地说:“嗯……其实日常会话还是挺容易入门的,因为汉语的语法不是很难,就算颠倒词句别人也能听懂。就是读和写会有点困难,汉字是表意文字,比较难记。”
斯内普看起来好像不是很感兴趣:“可汉语有什么用呢?”
我立刻化身青春版战狼,激动地举例:“有用哎,有用!语言是打开文明的钥匙,如果你学会了汉语,你就能读懂诗,读懂历史,你能和十亿人交流,能……”
斯内普:“能听懂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中文歌?”
我:嗯……
倒也没错!
虽然我极力推荐,并拍着胸脯保证能自己手把手教他们拼音入门,但他俩好像对中文都没有特别的兴趣。
好吧,遗憾喏。
不过这样一来,我就依旧可以用加密的中文在他们两个面前偷偷吐槽了,嘿嘿。
我傻笑起来,尾巴“啪啪”地拍着腿。斯内普对我莫名其妙转变的情绪都有点见怪不怪了:“又在笑什么?”
“我在想冰淇淋!”我举起一只手,“走吧,我们去找找哪里有卖冰淇淋,我要吃三个球的!”
斯内普嘀咕了一句:“为什么你这样脑子里都是吃吃喝喝的也能学会汉语……”
我敏锐地捕捉到他的碎碎念:“你是不是在偷说我的坏话?嗯?”
斯内普一摊手:“我没有偷说,我光明正大。”
我挤出凶神恶煞的表情:“好哇,你竟然光明正大说我坏话!哼,我要去找斯拉格霍恩教授告状,说你在校外欺负我!”
斯内普一点也不害怕,好整以暇地环起双臂:“好啊,那你就去告状呗。我觉得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究竟谁更加凶残,一定是克劳奇小姐一直在欺负默默无闻的斯内普先生。”
我一愣:“哎?为什么,我看起来很凶残吗?我明明就很可爱……”
斯内普微微一笑:“对啊,毕竟你还会咬人呢。”
莉莉惊奇:“什么咬人?伊芙琳咬人?”
我脸一红,张牙舞爪地举起双手:“不许说了!不许再提咬人的事情了!”
斯内普拖长了声音:“我亲眼看到伊芙琳呲出尖牙,扑向——”
我大叫着跳到斯内普面前,挥舞着手:“别说了别说了,别说了,这是秘密!这是秘密!”
我们像三个做不规则布朗运动的蜜蜂一样,在唐人街的招牌下一路追追打打。
就连斯内普都露出了和他这个年纪相符的笑容。
我们的小小战役最终终结于一家意大利冰淇淋店门口,我们说不准为什么唐人街会有意大利冰淇淋,但我们也热到没有闲心去分辨了。每个人都要了一支三个球的脆皮甜筒冰淇淋,然后在遮阳伞下专心致志地啃,在冰淇淋融化流到手上之前迅速地将三个球和最好吃的脆皮甜筒通通消灭。
蝉鸣声很响。我们望着逐渐偏斜的遮阳伞的影子,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晓这样的童年会在哪一天终结。
而我,希望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能够结束得晚一些,再晚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
暑假三个好朋友就是要一起出来吃吃白相相嘛
斯内普已经可以对小狗的情绪和想法进行精准判断了,而且他们已经到达了能互损的友谊阶段!
加油!继续推进!加油!
第27章
这个暑假我觉得过得还是很开心的。
我跑出去玩了好几趟,主要是跟莉莉一起逛街。因为无论我怎么给斯内普写信,他都不太愿意出来了,他说天太热,出来玩太累,而且他要看的书太多,出来玩很浪费时间。
这是非常斯内普的发言,我也不能强行把他从蜘蛛尾巷挖出来。于是我只能通过信件和他交流。
我给他讲我和莉莉去麻瓜的百货大楼买衣服和乱七八糟的小首饰,我们还偷偷混进去过一家酒吧,听说这里会有摇滚乐队表演,但我们是白天去的,没有人表演,所以只能遗憾而归。
不过我也不是那种特别喜欢出去玩的人,只是因为放假了,机会难得,所以才和莉莉约着出去玩了几次。
平时我一般就待在家里看书,睡觉。有时候看书看到觉得有趣的地方,就把我脑子里蹦出来那些胡言乱语都记下来,统统写到信里,也不管斯内普是什么反应,全都给他寄过去。
斯内普回信的速度倒也不慢,但他只会捡他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回复。比如我提到练成阿尼马格斯的第一步是把曼德拉草的叶子含在嘴里一个月,这期间叶子会不会在口腔环境里腐败,斯内普就专门查了曼德拉草的特性,抄了一大段来向我论证它是不会屈服于口腔菌群的。
好,很较真,我很佩服。
不过我对于这种写信的方式还是不太习惯。我还是更喜欢上辈子的即时通讯,我迷恋于那种每句话都能立刻得到回应的感觉。
我记得上辈子有本很火的HP同人,女主发明了一种类似于汤姆·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