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29-35章中,恺撒观路明绯战斗有感
以及是的,恺撒是纳兰嫣然,现在被打脸后悔退婚了,这很合理。
——————
恺撒不愿意让路明绯成为自己的未婚妻,在他第一次在丽晶酒店见到她时,他就确定了。
道理很简单,加图索家族的媳妇儿可不是个什么好职业,你以为有什么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其实你不过是一个生育工具而已。
别人觉得你在享福,可是你的丈夫不爱你,家族的长辈用贪婪的目光看着你,好像你是一块美味的肥肉。
等到孩子生下来,你就没用了,死活都不重要,要是死了更好——这样你就没法对加图索家族的孩子施加任何影响,他将会对长老会言听计从,成为一个乖巧的傀儡。
路明绯只是一个胆小怯懦的乡下土丫头,这不是她应该的结局,她不该掺和到成年人的阴谋中。
恺撒对路明绯的抗拒,在很大一方面是因为叛逆——他不想听家里老人的话,去和一个他根本不了解,远在十万八千里外的女孩结婚,他已经有心爱的女孩了,她叫陈墨瞳,不叫路明绯。
还有另外一点,自然就是他想要保护那个叫路明绯的傻了吧唧乡下妞。
“看样子谁保护谁还不一定啊...”恺撒不由得苦笑。
他看着路明绯矫健的身姿凌空飞踹,以最酷炫的动作,一脚将死侍从楼顶上踹下来,然后稳稳落地,简直比李小龙和成龙等武打片明星加在一起还要酷,心中五味杂陈。
自从进入卡塞尔学院后,那个腼腆内向的,无药可救地单相思着班里的渣男公子哥儿的女孩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性格直接来了个180°大转弯,变得外向开朗侃侃而谈,原本像是自带隐形特效的她一下子变成了世界的中心,只要她站在那里,哪怕什么都不做,哪怕只是呵呵地傻笑,也能吸引无数崇敬的目光。
如果不是仗着自己的“钞能力”慷慨撒币,恐怕自己早就被这个女孩比下去,在学院内地位不保了。
她一下子成为了万人敬仰的女王,本来无人在意的丑小鸭竟然就这样成了卡塞尔学院的女神,一时间追求者无数,暗恋的人更多,哪怕有谣传说她是自己/楚子航的女友——恺撒突然就觉得不平衡了。
不,恺撒,这不是嫉妒...他一边对着死侍群开枪一边告诉自己,路明绯从来都不是你的,自从你当着所有人的面要休妻开始,她就再也不是你的了,难道你现在后悔了,想要挽回她了吗?他在脑海里质问自己。
你已经有陈墨瞳了,她也是个聪明美丽的女孩,精灵古怪,你永远猜不到她下一刻到底想要做什么,你曾经许诺过要娶她——难道你这么快就厌恶她了,就像你的父亲在初尝了你母亲的新鲜感之后迅速失去乐趣,然后不断地更换床伴和情人,寻求新的刺激?难道你要违背誓言吗?难道你要堕落成和你父亲那样喜新厌旧的混蛋吗?
不,我不会的,我不是那种男人,我会对我的女孩负责...恺撒自问自答。
他再次远远地望了那在屋顶上灵巧奔跑,同时一枪打爆一颗死侍脑袋的女孩,叹了一口气,苦笑着摇摇头。
他之前看了那本愚蠢的连载小说,模仿主角的未婚妻上门退婚并且狠狠地羞辱,却没有看到后面的结局,没有意识到这位未婚妻小姐迟早要被狠狠地打脸,就像他现在一样。
路明绯的战绩比自己好多了,不知道为什么,黄铜子弹在她那里能打爆死侍的脑袋,到自己手上却只能用来给这些怪物刮痧...难道她还有什么隐藏的言灵没有上报不成?
复数言灵并非完全不可能,恺撒非常清楚这一点,因为在那份秘密的“尼伯龙根计划”文件中,就提到他们需要打造的是一位“混血君主”,拥有无限接近龙王的实力,复数言灵是最基础的一条。
恺撒的血统是A级,是因为他只有A级,甚至可能这A级都是看在他家校董会的薄面上;而路明绯则不一样,路明绯是S级,是因为混血种的血统评定顶级就是S级!
不要再想那个女孩了,他收回目光。以前他觉得自己在施舍路明绯友善和仁慈,但他错了,他从一开始就估算错了他们之间的地位——路明绯的血统高高在上,实力强悍到超出常人理解的地步,她生来就是王者,不必向任何人曳尾乞求,应该跪在地上匍匐的人是他。
“我是不是该说自己眼瞎?”他自嘲地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