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由了还乱吃醋的话不是添乱吗?如果是感觉对方有出轨嫌疑,那再另说。”
我不喜欢胡搅蛮缠的人,自己当然也不会这么做。
对面却摇摇手指分析道。
“虽说是这个理,但情感上总会有点不舒服吧。”
我吃饱。放下筷子看他,“你会介意?在同样的情况下。”
“会啊。”
黑尾的眼神与口吻皆透出一股理所当然的意味,“即使能理解,心里还是不太乐意看见。我这才是正常人的心态。”
我:“……”说谁不正常?
黑尾:“别摆出一副‘好小心眼的人’的表情。你吃好了?”
“好了。”
“那走吧,我也吃不下了。”
扫一眼方窄木桌上的餐盘,还剩三两串基本冷掉的烤串。啤酒也没喝完。
作为请客的一方,我是无所谓浪不浪费,只要没饿着别人就行。拎起包,起身结账。但该揶揄的照揶揄不误:“最开始是谁说肯定吃得完的?”
黑尾穿上外套跟来,音调七拐八绕。
“被某些人的恩爱秀饱了——”
我和善地瞥去一眼。不识时务的男社畜捋着西装外套领子,笑嘻嘻。
出店。
城中的夜常常黑得不彻底,在角落晕沉沉地浮起红得显脏的光污染。街区华灯蜿蜒,正值双休,出行的市民络绎不绝。
我与这位朋友回家的方向不赶巧。
在门口分道扬镳前,黑尾煞有其事地发表一段致谢总结:
“谢啦,吃得很开心。”他说,“还掌握了朋友的感情近况八卦,这次真是没白来。”
我挥挥手赶人。
“不客气。”
这爱操心的家伙又多关心道:“对了,既然你都谈上了对象,那小鬼还跟你住吗?不太方便了吧?”
小鬼啊。我转念一想,干脆一劳永逸地敷衍过去。
“他之前生病,跟他爸回意大利老家了。”
“诶,没事吧?这算离职了么。”
“听说没大碍。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需要保镖嘛。”
“这样啊。”
黑尾见我半个身子都表现出即将转身走的模样,也抬起手暂别。
“虽然不知道赞助商先生和我的想法会不会一样,”他悠哉的声音渡在晚风里,“但还是建议你回去多观察一下人家的心情哦。”
我本是随口一应,与他道别。
结果晚上回到家,推开门。发现客厅的灯开得明亮,却一个人也没有之际,我竟仍是不可避免地联想起靠谱程度成谜的老朋友的劝告。
随手把挎包丢在柜子上,我踢掉鞋子,快步绕出玄关。
“我回来了。”
没人应。
浴室里有淅淅沥沥的淋浴声,不清楚是谁。我先去卧室看了一眼,没人。便噔噔跑到浴室门口。
礼貌地敲一敲。
“我回来啦。”贴着门再说一声。
不出片刻,里头混杂着水声,闷而模糊地传来熟悉的嗓音。
“嗯,听见了。”
是里包恩。
也许是我先入为主的错觉,他答复的语气似乎比平时更沉,更没什么精神。可就算只当这是错觉,以理智判断,也不太对劲:
虽然工作日总是同进同出,但不免也有几个周末会各自行动。
从往常的经验上看,我每次回来打招呼,里包恩有时会正常接“你回来了啊”,有时视情况会说我回得慢,或者直接开启一个话题聊起来。
这次的情况还是第一次见。
我闻言,结合黑尾军师的声明,不禁立马放心上重视。
毕竟事关感情的安全感问题,懈怠可就糟了。仔细一想,这位保镖从一开始就称不上什么心胸宽阔的类型,反而像猫咪似的一不顺心就会邦邦来两拳。
没伸爪子,不算真痛,但就是一点瘪也吃不得。
忽然这么一想,我好像偷偷猫塑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难道对一个人产生好感与怜惜感的第一步就是莫名觉得对方像某种小动物么?
算了。只要我不说,里包恩就不知道。
我敛回复杂的心绪,决定以防万一试探一下。继续靠着门缝呼唤:
“我说我回来了。”
没回答。
不妙。我侧耳听了一会儿,连水声都没了,再严肃地轻轻敲敲门,“里包恩,你不高兴——”
下一秒,门扉陡然从里面拉开。浴室里的暖灯光线就着温润的空气迎头涌出,却被男人的身形遮挡,在面前投下一片阴影。我始料未及,话音一顿,才如同惯性般放慢播出:
“……了吗。”
不对。
里包恩一只手臂还撑在门框边,稍弓着身,低头盯来。我瞧见他斜飞入鬓的细长眉角微微挑起。
“你黏在门上叽叽喳喳说什么呢。”
神情正常,语气正常。
我目光从他的脸上滑落而下。映入眼帘却是沾染水珠的脖颈、锁骨与颈肩。
欧洲人白皙的细腻皮肤被热水澡闷得隐隐泛红,惹了半身朦胧水汽。灯光打下,甚至将肌肉曲线也勾出分明的轮廓。
一时间,纵然隔着半步距离也仿佛能直接触碰到赤-裸的体温。
我登时如临大敌,霎时动摇的自制力被理性反复鞭笞。当即拿手背半捂着倏地发烫的脸,后退一步,先发质问。
“你穿件衣服再出来啊!”
里包恩的视线随着我后退而稍微一动。
“我绑了浴巾。”他泰然自如地直起身,一副显而易见的心情好,“你又不是没见过,脸为什么这么红?”
两岁、十二岁和二十二岁能一样吗,这家伙平时穿得都那么严实,睡衣也是长袖长裤,我现在反应大一点怎么了!亏我还担心这人会不高兴!
第73章
实话说,我不是没有产生过进一步的想法。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对方哪怕只是在呼吸都会让人觉得可爱。何况那么大一只男朋友夜夜躺在枕边——天气愈发冷,他又体温高,睡着睡着就不自觉想往那边靠近。
毕竟都是朝夕相处过的人。虽说外表发生巨变,导致莫名的不太熟的割裂感,但芯没有变。所以在跟里包恩强调暂时不能乱动我之后,我其实没多久就度过了不习惯的心理生疏期。
满打满算,也不超过两天。
那两夜里杀手都睡得非常乖。第三天晚上,我本来加了会儿班就累,也只满脑子想着倒头就睡。可睡到一半被冷醒,伸在被褥外的手脚都泛着凉。
迷迷糊糊地忙缩回被窝,却没能立刻暖起来。手还能揣着捂热,凉飕飕的脚只能自发寻找被子里温度高的部分,探一探,碰到某人的腿。
隔着睡衣布料也暖乎乎的。
我想也没想便翻过身,蹭到暖炉边上,悄悄暖脚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