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他们走了,在谅解之后
在全场的沉默中,法官让秦英杰做出最后的陈述。
“我当时真的没想杀人,我也真的没想到会刺中那位城管。”
秦英杰沉默良久,说出这么一句话,看向旁听席。
“但我终归还是十恶不赦,给你们带来了痛苦,我很抱歉,如果法院判我死刑,我认!
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真的对不起.”
声音逐渐小下去的同时,秦英杰逐渐抽泣起来。
庭审就这么结束了。
宣布休庭之后,三位法官离开法庭,相对无言。
“这事儿还真是.唉。”
程传磊本来想说我们讨论一下吧,话到嘴边还是变成了无尽的感慨。
“要说他是坏人,那肯定坏不到哪儿去,就是事情到那儿了,那会儿肯定上头了。”
温立华也在叹息:“没上过几年学,当完兵回来又找不到工作,可以说那个三轮对于他来说,几乎就是大半个身家性命了。
那城管收车,可不就跟要他命差不多嘛。”
“话说城管收车这茬儿,到底是谁先搞出来的?”
冯怀文皱着眉头:“我记得前两年就说他们不能这么搞,没人给他们这个权力,结果还是没改。
现在好了,因为这玩意儿出事了吧。”
“城市管理这块儿就是乱,也怪不了他们,他们也只管执行。”
程传磊表示那不是咱们想的事儿:“还是赶紧讨论讨论案子吧,都说说什么想法。”
“先说妨害公务罪吧,这个我不支持。”
对温立华的观点冯怀文举双手赞成:“这还是绕回城市管理这块儿了,本来这个工作就不能这么做,说实话,有时候也是城管们这样搞习惯了,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收东西,那不仅是摆摊的有意见,有时候人们路过都觉得城管的行为有些不合适。”
“先不说那,只说咱们的案子。”
程传磊也表示赞同:“无照经营这块儿他们确实管不了,收车更是不能算在执行公务,那就不用说什么妨害公务了。那这个地儿就过了啊?”
“这个故意杀人罪,其实我觉得也没太大争议。”
温立华回想了一下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观点:“虽然辩护人说主观上没有放任或者希望的故意,这块儿本来就是很难判定的一个东西。
他都从案发现场逃跑了,回想起来觉得后怕,问一下被害人这个伤势,我觉得是很正常的一个行为,不能因为这个就否认他主观上的故意。”
“我也觉得。”
冯怀文沉吟道:“其实我觉得看故意杀人的故意,最关键还是看有没有明知会造成死亡后果,这个本来就是根据行为人的工具还有案发时的具体行为去推的。
他拿着把刀,就算刀再便宜,就算那把刀不是管制刀具,那也是把刀,只要智力正常,都知道那么一划可能会带来什么后果。”
“那这个也不用讨论了?”
程传磊挠挠头:“我本来还以为会有不同意见,没想打大家都想的一样。”
“害,那个律师的辩护角度是挺精细了,但是秦英杰这个行为实在是太明显了,说出花儿来也改变不了事实。”
温立华摇头:“但最后辩护人说那段话,我还是挺有触动的。”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确实辛酸啊!”
冯怀文也感慨:“他这个故意杀人没有异议,案发之后还逃跑了。
虽然城管的执法行为不恰当,但毕竟是在工作,秦英杰是在他们工作过程中杀了人。
这要是按照以往的标准判,死刑吧应该是?”
温立华默默点头。
“但是判他死刑.”
程传磊犹豫了。
“你也觉得罪不至死是吧?”
温立华问了句。
“罪已致死,但是又感觉死了可惜。”
程传磊摇头。
“法理上来说,没有减轻处罚从宽出发的情节,他这个死刑没问题。”
冯怀文想了想:“但是人情上来讲,底层人民在社会的生存压力下被逼出这么一个结果,还判他死刑的话,未免也太残忍了吧?”
“程老师。”
书记员突然推开侧门,小心翼翼的走过来。
“怎么了?”
三位法官扭头,有些意外。
一般来讲,书记员这时候是不会离开法庭的。
“刚才李世中的家属说,他们愿意谅解秦英杰。”
书记员小声说了句,“就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他们就走了。”
“直接走了?”
程传磊很是惊讶,不等着听判决结果了?
书记员回到法庭,三位法官面面相觑。
“李世中家属直接走了,估计是觉得,无论什么结果,都是他们不想看到的吧?”
温立华叹了句。
如果没有判秦英杰死刑,他们情感上肯定接受不了,毕竟大多数人的想法还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但如果判秦英杰死刑,就像任真刚才说的,已经失去了李世中,难道还要失去秦英杰吗?
如果说他真的是个穷凶极恶的人倒也罢了,那就该死,但是听完秦英杰的遭遇,他们也觉得是命运给这两家人开了个巨大的玩笑。
他们的现状已经改变不了,难道要让秦英杰的父母承担跟他们一样的痛苦吗?
于是他们走了。
在谅解之后走了。
“全体起立!”
在回到法庭后,果然没有看到李世中的家属,旁听席上只剩下几个李世中的同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秦英杰妨害公务、故意杀人一案,本院具有相应管辖权,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XX年X月X日下午16时许,我市XX区城管分队在商贸电子城西侧路边
执法时,依法扣押了在那里违法售卖烤肠的秦英杰的三轮车。
在执法过程中,秦英杰曾手持刀具,向围住他的执法人员请求不要收走三轮车。
当执法人员将秦英杰的三轮车抬上执法车时,秦英杰手持小刀,将刀刺入XX城管分队副队长李世中的颈部,后秦英杰逃走,李世中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本院认为,案发当时,由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无对秦英杰做出行政处罚的权力,且执法程序存在严重瑕疵,因此秦英杰对其的抗拒执法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秦英杰在混乱中将刀刺入被害人李世中的脖颈,造成被害人死亡,客观上非法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并且其应当知道其行为会造成死亡后果,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
被告人秦英杰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完了!
秦海广和田佳青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晕倒在旁听席上。
任真心里也是叹了口气。
该做的都做了,终究还是改变不了结果吗?
性质恶劣,这几乎是死刑的代名词了。
“但是考虑到事出有因,城管执法人员在案发当时也存在一定过错,考虑到秦英杰是激情犯罪,其主观恶性与有预谋的杀人、为情杀人、为钱杀人、为掩盖罪责的杀人等杀人犯罪有明显区别。
考虑到被告人秦英杰犯罪的具体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本院认为可以给被告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被告人秦英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如果对本判决有异议,诉讼各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机关提出上诉。
判决书制作完成后,将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各方。
闭庭!”
咚!
随着法槌落下,秦英杰的后半生,也基本随之定格。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两年之后,秦英杰的死缓会变成无期。
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有机会进一步减为有期徒刑。
但是对于已经年迈的秦海广和田佳青来说,今生还能否等到儿子出狱,不能说没有这个可能,只能说希望很是渺茫。
回到律所,想起庭审结束后秦海广和田佳青抱头痛哭,却还是一再感谢法官给了秦英杰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任真一时间有些唏嘘。
或许他们未必能在监狱外再看到秦英杰,但是只要儿子活着,对于他们来讲,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不死。
所求唯此而已。
看上去如此自然而理所当然的事情,放在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上,却变成了法律对他们的恩赐。
何其可悲。
不知道发了多久的呆,手机铃声响起,打断了任真的思绪。
“喂,陈老师,今天这么有空。”
许久没有跟陈光明联系,任真多少有些意外。
“今天庭审状态不佳啊?”
陈光明笑着说,任真知道他也看了今天的庭审。
“什么状态不佳,能说的我都已经说了好不好。”
任真没好气的答道。
“这我知道,我说的是你精神看起来不是很好。”
“我的陈大教授,如果是伱接到这种案子,你也会不开心的。”
任真叹了口气:“可能是我同理心太强了,一把自己代入到秦英杰的位置,就感觉有点窒息。”
“这说明你是个好律师。”
陈光明安慰了一句:“其实在论证犯罪故意的时候,你完全可以再延伸一下的吧我觉得?
你对于明知那块说的没问题,但是对于主观上的放任或者希望,为什么不多说两句?
从适用刑法的角度看,当不能证明有杀人故意时,根据疑罪从无,就应该认定为伤害致死,这是基本适用原则。”
“你说这我知道。
其实不管定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终秦英杰都要承担责任,只是量刑上边会有区别。
如果按照故意杀人定罪,判决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死刑,不判死刑是例外;如果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定罪,手段残忍才是死刑,判处死刑是例外。”
任真情绪不是很高涨:“我也知道你那个说法有成立的可能性,但是说实话被认定的可能性不大,主要是我自己也觉得确实是故意杀人。
可能我这次表现不够专业了?可能确实可以考虑按照你这个说法再挣扎一下。”
“别想那么多了。”
陈光明听出了任真还在纠结:“其实我也就这么一说,人法官自己有脑子,就算这个观点提出来,大概率也会被否。
不过你最后那段辩护词写的是真好,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估计法官就是被这一段打动了,才决定给被告判个死缓的吧?”
“可能吧,有机会你亲自问问法官。”
任真耸耸肩:“你给我打电话,不会就是为了说这个事情吧?
你陈大教授的时间那么宝贵,可不像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啊?”
“你这话说的,没事我就不能跟你交流交流这个理论上的问题吗?”
陈光明一本正经。
“行了行了,咱俩就不用装了吧?真没事我挂电话了啊?”
“别别别。”
陈光明连忙阻止:“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有个事儿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
我就知道。
任真腹诽了一句:“我能帮上你什么忙?”
“就是之前你打过一个跟野生动物有关的案件,你还记得吗?”
任真回想了几秒,反应过来陈光明说的是郭天松那个案子。
“记得,怎么了?”
如果是法院或者公诉院打来电话问这个案子,任真可能会联想到是这个案子出问题了?
虽然判决已经生效,出问题的概率不大,但这种情况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可是跟这案子不搭边儿的陈光明专门打电话来问,这就让任真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之前你办这个案子结束之后,上边就有了想要修订跟野生动物有关的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想法,而且程序已经在走了。”
听到这儿,任真想起了那份【关于《办理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都好几个月了吧好像?不过修订法律本来就是个漫长的过程,几个月还真不算长。
“所以呢,这玩意儿也不是我能决定的啊,你问这个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