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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你拿一个无效标志罚我?

作者:棒打鲜陈字数:4200更新:2024-10-26 03:26

第227章你拿一个无效标志罚我?

“好,基本情况先了解到这里,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法官们显然不关心荆华龙公司统一处理违章这种小事,案情基本明了,庭审这才算是正式开始。

杜安良坐下,任真站了起来。

之前都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才轮到任真站起来发言,今天变成了率先发言的一方,任真也是感觉有点巧妙。

“原告杜安良,男,B市XX运输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任真、常嘉航,今天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省B市西城区交通队,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西城区交通队对原告杜安良所作出的一百零五条行政处罚违法并予以撤销。

2.被告向原告退还其缴纳的一万零五百元罚款。

3.被告及时更改西城区XX路与XX路段之间已废止的闯限行标志。

事实和理由:1.西城区XX路与XX路段之间的闯限行标志,不属于现行的道路交通标识国家标准规定的42种禁行标志中的任何一种,属于无效标志,被告依照此交通标志对原告作出处罚于法无据。

2.被告对原告做出的一百零五次行政处罚中,有八十一次处罚没有出具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3.被告对原告做出的一百零五次行政处罚均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法定程序。

原告杜安良于今年4月-9月之间,因工作需要经常开车经过西城区XX路与XX路段,由于西城区交通队电子系统上认定该路段为部分车辆禁行路段,因此杜安良开车驶入该路段的行为被记录为违章行为。

但该路段所使用的禁行标志,并未被现行道路交通标识国家标准规定收录在内,因此原告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该路段是其驾驶汽车不能驶入的路段。

并且被告西城区交通队在五个月的时间内,对原告高达百次的违章行为从未尽到一次告知义务,在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时,有八十一次也并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显违反法定程序。

原告方认为,被告西城区交通队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上有错误,程序上有瑕疵,明显有悖于执法原则和目的,因此其对原告做出的行政处罚无效,应当予以撤销!”

“不是说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告知吗?怎么交通标志还错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既没有告知违章,同时还搞错了交通标志?”

“乐!这个交通队要火了!”

“但是交通标志出错,应该也不是交通队的责任吧?”

“还有八十次没有给处罚决定书又是为啥?”

“切,这还用问?肯定是把罚款黑了呗!”

“罚款是下午交的,烧烤是晚上吃的。”

任真起诉状还没读完,看着这场直播的人们就已经炸开锅了。

“下面由被告西城区交通队进行答辩。”

苗一雄看了旁边的郭天启一眼,示意这个年轻小伙起来答辩。

郭天启也是西城区交通队的一员,大学时学的也是法律专业,虽然比不上法官律师整天打官司,但是代表单位出庭应付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答辩人B市西城区交通队,委托代理人苗一雄、郭天启,职务.

因原告杜安良诉我单位行政处罚不当一案,现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撤销行政处罚及退还罚款的申请。

事实和理由:1.西城区XX路与XX路段之间的闯限行标志,是B市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依据《B市交通管理暂行规则》设置的。该标志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并不冲突,含义明确、清晰醒目,近些年来,被我市驾驶员普遍遵守。

2.我交通队对原告做出的行政处罚,之所以有八十一次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因为我市驾驶员电子信息卡只能记录二十四条违法行为信息,超出部分,无法打印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的无法出具,是由于原告没有及时处理违章,与我交通队没有关系。

3.原告杜安良的一百零五次违章我交通队均通过交管APP推送消息,原告没有及时查收,责任不应由我交通队承担。”

郭天启念完打磨了一夜的答辩状,额头已经微微出汗。

他其实也知道这事交通队多少有点不占理,他代表交通队在这答辩,不用想就知道网上肯定会有人骂他,但上面交给他的任务又不能不完成,搞得他内心很是折磨。

“下面原告开始举证。”

证据虽然庭前已经提交,但在法庭上还是要一一列举,经过双方质证之后,才能成为法官判决的依据。

“证据一,由被告西城区交通队对原告杜安良做出的,根据电子信息卡导出的二十四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据二,原告杜安良在银行缴纳罚款的书面凭证。

证据三,西城区XX路与XX路段之间的闯限行标志照片。

证据四,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国家标准。

证据五.”

一条条证据被列举出来,书记员适时的在屏幕上滚动播放,保证原被告双方能清楚的看到任真正在列举的证据。

“被告西城区交通队代表,你们对原告方列举的证据,有没有什么异议,或者是质证意见?”

证据不多,也都很清晰,宋雅君几乎不需要思考,就把问题抛给了被告这边。

苗一雄和郭天启小声的商量了两句,发现好像没什么需要质疑的。

处罚决定书是他们开的,去银行缴纳罚款也是他们要求的,国标什么的,全国通用,更不可能有异议了。

“我们没什么意见。”

苗一雄说了句。

“好,那既然没有质证意见的话,法庭调查环节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在宋雅君的主持下,任真在法庭辩论环节率先开口了。

“刚才在举证环节已经展

示过,杜安良被认定闯限行的XX路与XX路段间的交通标志,上方是一辆机动车图案,下方有一道横杠。

我国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国家标准中,共有42种禁行标志,该交通标志不属于这42种禁行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西城区交通队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交通标志不是国家标准规定的禁行标志,该标志应属无效标志。

那么理所当然的,依据这一标志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也应是错误的。”

在法庭辩论环节成为率先发问的一方,直接就把主动权拿在了手里。

其实最开始任真他们也只是针对西城区交通队未及时告知违章进行了研究,觉得多少还是有点胜算的。

但没想到在去现场转了一圈之后,任真觉得那个闯限行的交通标志有点陌生,虽然不排除他孤陋寡闻的可能吧,但是秉持着细致的工作习惯,任真把那个标志拍了下来,回去之后找出现行国标的禁行标志,挨个比对了一下。

这一对,就出现了意外之喜,这个交通标志竟然压根就没出现在国标里。

这不是稳了?

往对面的被告席看了一眼,肉眼可见的,那两名交通队的成员此时脸色不太好看。

“刚才在答辩中已经解释过,XX路到XX路段的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是我市根据交通管理需要,依据我国国标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原则设置的。”

最终还是郭天启站了起来,任真说的固然是事实,但他们也不能一点回应都不给,他昨晚研究了半夜,最终还是想出了个说辞。

当然,法官信不信,就不再郭天启考虑的范围内了。

“被告提到本案的闯禁行标志是依据国标规定的原则设置的,而非直接把国标规定的禁行标志拿过来用,是这样吗?”

郭天启的话,乍一听好像很有道理,我们是依据国标设置的交通标志,你怎么能说我们的标志不对呢?

但任真察觉了他狡猾的小心思,直接点出了问题所在:

“也就是说本案的闯禁行标志贯彻了道路交通标志国标规定的精神,但严格意义上来说,跟道路交通标志国标也确实没有保持一致,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吗?”

任真说的几乎不能再透彻,郭天启很想说是的没错,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但站在任真的对立面,他还是得为单位挣扎两句:

“本案的闯禁行标志虽然跟道路交通标志国标规定的禁行标志并不完全一致,但该标志的颜色、形状和规格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并不冲突。”

郭天启瞄了一眼准备好的稿子:“含义明确、清晰醒目,比现有的国家标准更人性化,更容易识别。

多年来,我市的驾驶员都明确知悉并且遵守,所以该标志属于有效的禁行标志,依据该标志做出的行政处罚当然有效。”

听起来有点道理?但好像不多。

审判席上的法官们拿起手边的工具书,不停的在翻些什么。

其实在行政庭,尤其是基层法院的行政庭,虽然名义上行政案件归他们管,但一年到头总共也没几个行政案件,所以行政庭的法官们平常也大都做的是民事案件。

再加上每个能送到法院来的行政案件都是千奇百怪,法官们在碰到行政案件的时候,也只能是对案件涉及到的规定紧急加个班,现学现卖。

任真和郭天启现在各执一词,他们脑袋里多少有点浆糊,得赶紧找到相关的规定帮他们理清一下。

“刚才被告提到我市驾驶员都明确知悉并且遵守?那我们先假设被告这个假设是正确的。”

任真此话一出,在场所有人的面色都有点古怪。

假设他这个假设是正确的?

伱完全可以直接说他这话是扯淡,你还挺大度啊?

“那我想请问被告一个问题,当B市以外的驾驶员来到本市,他不认识这个禁行标志,那该怎么办呢?”

好问题。

法官们看向郭天启。

那能怎么办?他不认识就交学费呗!

苗一雄心里下意识就出现了答案,但他知道这话绝不能在这里说出来,继续老老实实的听郭天启发挥。

“如果有外地车牌来到本市,我们在路上执勤的同事看到之后,会对其进行拦截和简单指导,帮助其选择正确的道路。”

郭天启貌似挺有自信:“闯限行的标志只是针对部分运货大车,这类车辆本就不多,而且极为显眼,我们内部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和规定,在看到大车的时候,会给他们说清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

常嘉航撇撇嘴,说这话你自己信吗?

宋审判长把散乱在前面的头发往耳后顺了顺,看了眼旁边的同事,另外两名法官的表情,表明他们跟宋雅君的想法是差不多的。

郭天启这个说法听起来很美好很理想,但现实中真的是这样操作的吗?

对大车再不怎么了解,他们也知道郭天启这段话的可信度不高。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你们交通队看到杜安良的车,为什么不拦下来给他解释一下?就因为他的车牌是本地的吗?”

郭天启刚松口气,觉得自己的回答好像还挺合理的,就被任真甩出来个新问题。

他脑子迅速反应了一下,本来想说是的没错,但任真似乎没打算等他回答,接着说了下去:

“如果答案为是,那么根据车牌区别对待,我觉得你们的工作方式是有问题的。

难道就没有一种可能,一辆车是本地车牌,但司机是外地的呢?他就要吃这个哑巴亏吗?

如果答案为不是,那你们为什么不拦下杜安良的车,按照你所说的,内部完整的流程和规定,让他知道知道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

一次两次或许是没有拦到,可杜安良这是一百多次啊,你们连一次都拦不到吗?

还是说,被告口中所谓的流程和规定根本就不存在呢?

能不能请被告解释一下,你们真的会给每一辆大车司机都说清道明吗?”

被任真预判到了答案,郭天

启有点庆幸,幸好刚才没急着回答。

但任真越往后说,他背心的汗就越多。

他当然知道什么解释流程根本不存在,可是现在的情况跟预想中不太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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