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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义务催促

作者:棒打鲜陈字数:2054更新:2024-10-26 03:25

任真此话一出,王风顿时一滞。

「啊?我怎么又迷了?」

「公诉人说的是,没有违反救助义务,但违反了喝酒不能开车的义务,所以不构成冲突?」

「有理!」

「律师说的是,是不是既违反救助义务,又违反喝酒不能开车的义务,才算是构成法定义务冲突?」

「也有理!」

「听起来好像是一样的啊?」

「废话,律师的前提就是,按照公诉人的逻辑思考,其实都是公诉人的意思,能不一样吗?」

「律师这么一说,我好想发现哪里不对了?」

被王风和任真绕晕的网友们,此时好像有了些头绪。

“任律师其实是把公诉人的逻辑又捋了一遍,从反面的角度列举了这个逻辑下的义务冲突。”

张紫瑜若有所思,不知道是在给观众解释,还是在说服自己。

“这个逻辑乍一听好像没什么问题,但仔细想一下,其实是根本不成立的。

如果赵凯不履行对孩子的救助义务,就没必要醉酒驾驶机动车。

可如果赵凯喝了酒还要开车送孩子去医院,就一定不会违反父亲对儿子的救助义务。”

张紫瑜的眼睛亮了。

所以公诉人的逻辑,本质上就是在耍流氓。

怪不得任律师说他在诡辩!

张紫瑜的解释,让部分网友恍然大悟。

当然,更多人还是没有理清。

毕竟这个逻辑确实太绕,如果不是任真通过举反例的形式强调了一遍,就连张紫瑜这样的法律人都没有第一时间意识到不对。

法庭中,法官也听出了任真的意思,忍不住剜了王风一眼。

怎么能在法庭上说出这样的观点?

在徐扬帆看来,王风这有点为了定罪不择手段的意味了。

虽然出于工作性质可以理解,但也要分情况的。

像眼下这个案子,有必要这么穷追猛打的吗?

被任真打破了逻辑,王风双手紧紧的攥住,显然心里很不平静。

“公诉人所说的这种冲突根本不存在,所以其中的逻辑显然有误。”

任真脸色平静,不慌不忙:

“而事实上的法律逻辑是,赵凯的儿子高烧不退,赵凯面临着法律规定的危难情形,此时有两个选择摆在他面前。”

一根手指竖起,旋即缓缓放平,指向了旁听席中,杜静静怀中那个熟睡的孩子:

“一,对孩子的高烧不管不顾,任其烧下去,等救护车过来或者等打到车再去医院,在这种情况下,赵凯是一个不酒后驾车的合法公民。”

徐扬帆的嘴角抽了一下。

这律师也太损了。

你这不就相当于在说,按照公诉人的逻辑,赵凯是一个冷血无情但遵纪守法的人吗?

在这样的情况下,赵凯是守法的好宝宝了,但你把法律置于何地?

法律就是冰冷没有温度的了吗?

任真这句话,看似描绘了一个冷血的父亲形象,实则是在暗地里戳王风的脊梁骨。

第二根手指竖起,对准了被告席上的赵凯:

“二,在救护车不能及时到达且打不到车的情况下,冒着酒驾的风险上路,只为让自己的儿子能够及时脱离危险。这时候,赵凯是一个酒后驾车的违法公民,甚至是一个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

任真义正严词,光听这段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公诉人,此时正在大义凛然的指控被告席上那个可恶的家伙。

“但......”

任真的语气突然平静下来:“他也是一个爱护孩子、心系家庭的好爸爸、好丈夫。”

旁听席上,杜静静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捂住嘴巴,拼命把哭声憋了回去。

但眼眶中的泪水,却是不受遏制的流了下来。

惶恐、委屈、不安。

种种情绪掺杂在一起,在庭审的巨大压力下,这个只会相夫教子的女人,此时终于忍不住了。

“老婆,你别哭啊。”

赵凯脸上的肥肉也是有些湿润,看着妻子把脸扭到一旁,怕眼泪打湿儿子的衣服,顿时慌了。

唉......

在场所有人,包括正在看直播的网友,无一心中不是叹了口气。

送儿子去个医院,怎么闹的好像杀人一样严重?

许多人的心中,都浮现出这个念头。

“所以,被告人赵凯当晚并非没有面临义务冲突的情况。”

任真走了几步,给杜静静递了包纸巾,嘴上还在继续。

对他擅自离席的行为,徐扬帆只是看了一眼,也就默许。

“事实上,在发现儿子高烧不退之后,赵凯就已经被两个法定义务夹在中间了。

孩子的情况那么危急,是一定要送医院的吧?”

任真指指屏幕上的证据:“所以赵凯夫妇先是叫救护车,又是打车。

在这两个行为都不能解决眼前困境的情况下,救助义务就已经顶在赵凯的脑袋上了。

也正是如此,赵凯才会做出亲自开车,带儿子前往医院的举动。”

在任真的条分缕析下,事情越来越清晰了。

“而他的这个决定,正是父子间的法定救助义务催促下做出的。

虽然做出这个决定时,赵凯没有这个意识,因为他不可能像我们一样,坐在这里去思考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

但这并不影响,赵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是被法定救助义务指定的!”

“不巧的是,这个在法定义务下实施的行为,又触犯了另外一条法律!”

「所以并不是违反了一个义务,又遵守了一个义务?」

「其实这样说也没错,只不过更详细一点,是遵守一个法定义务的同时,又违反了另一个法定义务。」

「通透!」

「低调低调,洒洒水辣!」

「我说律师讲的通透,管你啥事?」

「奈何本人没文化,留下一句窝草以示尊敬!」

「这律师牛的,关注一波!」

「那我替圆律替任律谢谢你。」

“现在公诉人还认为,在案发当晚,被告人没有面临法定义务上的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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