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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我来带路

作者:余沉香字数:2743更新:2024-10-09 15:16

犹如被一盆冷水从头浇下,全身刺刺的冰凉,拴柱登时反应过来这是乞活军杀来了。

无论是官军,还是义军,踩死他们这种苦哈哈,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般。

“快跑!”

拴柱拔腿就往屯堡飞奔,瞎鹿跟在身后又哭又嚎,其他人也忍不住发出怕死的呜咽低吼。

拴柱忍不住感慨自己的命真苦,好不容易捡到一个能换粮食的漂亮瓶子,就要死在外头。

他不甘心啊。

天杀的百户,天杀的官军,天杀的贼兵!

拴柱在心中咒骂,这群人为何非要打打杀杀,闹得大家都活不下去!

他抱着瓶子拼命狂奔,干燥的喉咙涌起一片腥甜,时不时听见伙伴倒地的惨叫声。

他眯着眼睛抵挡飞奔产生的反作用气流,心中暗叹:莫怪拴柱见死不救,拴柱也不敢停下脚步啊……

“嘿!兄弟你好啊,买外挂吗?”

突然有声音从身侧传来,拴柱扭头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几个贼兵竟在他左右并肩赛跑。

三个人身后扛着弓弩、刀铳,还有一根圆头棒子。

啊!贼人冲上来了!

其中一人与他四目相对之际,还歪头微笑,好似想表现出人畜无害的亲切与和善。

结果因为表情僵硬虚假,露出了恐怖片的惊悚效果,反而让拴柱受到巨大的惊吓。

“啊啊啊!”拴柱大叫一声,跑得更快了。

“哟呵,这小卡拉米想跟我们比赛跑步,这能让他比过去?”

“真男人从不惧怕挑战!”

于是受到激烈的玩家加速飞奔,一溜烟再次出现在拴柱左右。

“你好呀,我们又见面了。”

“啊!”

拴柱脚下一个踉跄摔翻在地,径自滑行了好几步,胸口的瓶子也结结实实摔在地上碎成多瓣。

完了,拴柱心头一沉,今天的劳动成果白费了。他也要被抓住杀头了。

“哦耶,我才是这场赛跑的第一!”

“啪齿啪齿。你牛的。”

“恭喜『刘关张』喜获临时短跑第一名!”

头顶传来奇怪的欢呼声,待拴柱定了定神,抬头向上看,出现在视野里的却是五个围绕成一圈的关注表情。

“小伙子,你看见我们跑什么?还想问你几个问题呢。”

五个大汉蹲在拴柱面前,其身上散发的凶悍杀气就像屠宰场的屠户。

拴柱心头狂震,一片空白的大脑只剩下要死了吗。

“大大大大、大王饶命!诸位掌柜的饶命啊!”拴柱跪在地上,脸颊贴着尘土,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

壮胆子求饶已经是他勇气的极限,他安静跪在地上,全身瑟瑟发抖。

“把头抬起来!”

一名乞活军大喝一声,吓得拴柱反射式一颤。

他思量再三,终究还是遵照对方的命令缓缓抬起头来,但视线却不敢抬得太高,只是略微仰视几个猛男的样貌。

他刚把脑袋抬起来,骤然感觉嘴巴里霸道地闯进什么东西,塞得口腔满满的。

是窝窝头!

他来不及多想,任由食欲暴走,暴风吸入干巴巴的窝窝头,哪怕是碎屑掉衣襟上,也要捻起来塞进嘴里。

一个窝窝头就像灵丹妙药,不过片刻功夫就缓解了他全身酸软发虚的症状,但只维持了一小会,又觉得饥饿起来。

不够吃啊。

“你叫什么名字。”另一个取下身上弓箭的问话道。

“小人,拴柱。”

“你是不是有个熟人叫瞎鹿?”

“兵爷你咋知道的?”

“哈,还真有。”

吃过窝窝头后,拴柱的状态好了许多。

他扭头瞥一眼身后的同伴,竟然全都活着,各自跟乞活军兵爷说着话,手里拿着馍馍或窝窝头,也都有东西吃了。

既然这几位兵爷给他们粮吃,又说话和气,应该不会要他的命。

就算要陪睡,拴柱一咬牙也认了,这年头能吃饱饭才是正事。

“你是本地人?”

“是,小人是信阳卫下辖百户屯堡军户,今天忒饿了,所以跟着友伴出来找食。”

“你给我们带路,若带我们进了屯堡,赏你一石谷子!”

“好嘞!”

拴柱一下子活络起来,与先前的害怕畏缩模样判若两人。

“咱们可是反贼啊,你小子为了一石粮食就肯带路,就不怕落个通贼的罪名么?”

“大王给我粮吃,就是我的再生父母。那天杀的张百户,我早就想要他死了!我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

拴柱说着揉了揉屁股,仿佛这个部位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黄朝』发现了这个微不可察的细节,小声凑到兄弟耳边低语,“这小子八成是被那百户入了后面,所以才有如此深仇大恨。”

“这是什么狗屁世道,逼得一个好小伙去卖沟子!我迟早把这充满沟子交易的混沌旧社会砸烂粉碎!”

『刘关张』没有大声讲出来,给这小子留足了颜面。

不过他觉得军户小伙怪可怜,打开自己的口粮袋拿出一个硬邦邦的馒头,递到拴柱手里,满眼都是可怜与同情。

拴柱也不管乞活军脑子进行了什么争斗,自己一门心思填饱肚子。

几个乞活军又接连问了他几个问题——

屯堡有多少守军,卫所城的总兵力还剩多少,北边的府城是否传来兵马调遣的消息,本地军户的生活状态,是否会坚守卫城……

拴柱心说自己一个贫苦的军户,哪里知道什么机密军情。

于是他一面迅速把馒头塞进喉咙,一面挑拣自己知道的说出来。

军户都知道官军吃了败仗。

百户对待军户的待遇,比前些天稍稍缓和了一些,并且要求军户操练的时间延长。

屯堡里的军户与其说是官军预备队,不如说是又穷又苦,瘦不拉几的耕田奴隶,就算想守城没多少气力。

“还真是明军不满饷,满饷不可敌,何处寻满饷,辽东黄台吉。”

“不,现在时代变了,应该是何处寻满饷,豫南乞活军。”

“不止乞活军一支,听说引导人组织了一批百来人的游击队,翻过大别山去湖广打游击了。”

“这么看来,所谓朱明、满清看起来军事强大,其实都是花架子,只要把满地的‘干柴’都组织起来,掀翻整个天下绰绰有余。”

“这正是我们现在做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我不明白你们说的什么大道理,只要让我杀狗官劣绅,杀藩王杀鞑子。哪怕是杀一万遍,我也不会腻!”

乞活军嘀嘀咕咕说了几句拴柱听不懂的话语,其中一人走动数步,捡回来一只草鞋放在拴柱身边。

“你鞋都跑丢了,还好我注意到了。”

诶?

乞活军的兵爷不仅没打他、屈辱他,反而给他连送两次宝贵的干粮,甚至亲手把他的破草鞋给捡了回来。

拴柱呆住了,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这位兵爷为何要这么做?

以往官军路过必定羞辱欺负他们这些穷军户,他几个邻居的老婆就被官军强了,婆娘第二天就吊死在房梁……

寻常义军也好不到哪去,说是替天行道,其实就是想做新老爷,要他们粮食,要他们使力气。

而这支乞活军却不一般。

对方与他非亲非故,一只破草鞋而已,他自己捡回来也成。

可兵爷却特意走了几步,把这只廉价的草鞋送到他面前,就好像这是他们应该做的,刻入生活习惯的举手之劳。

而那些百户、千户之类的上官,从来不会在意他们这些下层人的想法。

就像人类踏过路面,也不会留意脚底板黏住了多少蚂蚁的尸体。

拴柱不懂什么叫刻入骨子的现代人礼貌,更不知道什么是兴趣使然、千金难买爷高兴。

他只知道兵爷的无心之举让他倍感喜悦,好似有股暖流灌满胸腔,让他在这闷热的夏天感受到亲人的温馨关怀。

拴柱暗想,这不是官军口中蔑称的“逆贼”,而是一支真正的义军!

拴柱重新从尘土里站起来,穿上草鞋拍了拍腿脚上的灰土,情不自禁地跑到乞活军的先头。

“我来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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