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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领证,急不可待地去招待所

作者:财神千金字数:2263更新:2024-10-04 16:23

「行行行,让你当副团长,下个月就下通知。」

母主任被他吵吵得头都大了三圈,他是真怕了这活祖宗,更舍不得放人。

要是真让西北撬走了人,他可要被同行们笑死了。

陆野这个金疙瘩宝贝,全国的军区都像恶狼一样盯着,这小子癫是癫了点,可本领也是真高啊,别人一个月都完成不了的任务,这小子三天就搞定了。

这麽个宝贝疙瘩,就算发发癫,他又能怎麽样呢?

只能受着呗!

「行,你派人来接这几个特务,我明天要洞房,没功夫送!」

陆野满意了,副团长勉强能配得上他家七七了。

「你爹知道不?」

母主任头又开始大了,他不用问都知道,陆得胜肯定不知道。

这对父子也真是前世的冤孽。

「知道,母主任,你红包准备好啊,别太小了!」

陆野讨起了红包,他难得结一次婚,红包肯定要赚够的。

「放心,小不了,下次带你堂客来我这吃饭。」

母主任笑了,还是很为陆野高兴的,这小子总算找到了个志同道合的伴侣,以后不会再孤苦了。

陆野咧嘴笑了,咣地挂了电话。

他在武装部找了个地方眯了三个小时,天大亮了,母主任派的人也到了,带走了李老五一行九人,等待他们的肯定是死刑。

和这些人交接完毕后,陆野便开车回了阮家湾,阮霜降和阮小雪都起来了,在准备早饭,阮七七还在睡觉。

「妹夫回来啦,米粉快煮好了。」

阮霜降没问他一晚上去干了什麽,她知道妹夫乾的是大事,没必要问。

陆野去冲了个冷水澡,换了身崭新的军装,他特意带的,为的就是领证时穿上。

桌上摆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米粉,阮霜降煮的是米粉干,比湿米粉更有嚼劲,煎了五个蛋,还有酸豆角切得碎碎的,放辣子粉炒熟,浇在米粉上,既好看又好吃。

「不够再去锅里盛,我煮了好多!」

阮霜降又捧上来一盘蒿子粑粑,清明时节山上的蒿子特别嫩,当地人都爱做蒿子粑粑吃。

「谢谢大姐。」

陆野笑了笑,对阮霜降很尊敬。

他吃完一大碗米粉,还吃了三个蒿子粑粑,全身都暖融融的。

阮七七也起来了,洗漱好了后,吃了一碗米粉,和陆野一块去公社领证。

「小雪,打糍粑的人叫了没?」

走的时候,阮七七还记挂着糍粑,这些天她每天都要烤糍粑吃,嘴里长了三个泡,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烤糍粑塞红糖,或者加霉豆腐,都超级超级超级好吃。

「叫了,一会儿就来,俊杰和他堂哥也来!」阮小雪笑道。

昨天她就叫好了人,说好上午九点来家里打糍粑的。

阮七七这才放心,拽着陆野走了。

「赶紧把证领了,咱们回来打糍粑,我跟你说,刚打出来的糍粑特别好吃,你肯定喜欢。」

阮七七说着说着,嘴里流出了口水,都泛滥成灾了。

陆野也咽了几下口水,他没吃过打糍粑,但听起来就很好吃。

两人不约而同地加快了步子,车子停在村口,路上遇到了不少去出工的村民,都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

「七七,你们这是要去哪?」

「去领证,三天后家里办喜酒,记得来吃啊!」

阮七七大大方方地宣布了喜讯。

大家都傻了眼,懵在了原处,等他们反应过来,两人已经开车走了。

「这副营长真来上门?稀奇的嘞,我还是头一回见副营长上门的!」

「他到底图阮七七啥?」

「图她好看呗,阮七七是咱们村最好看的。」

「阮七七真是丢了芝麻捡了西瓜,福气可真好!」

……

村民们羡慕嫉妒恨地议论纷纷,半个月前,他们都还在可怜阮七七被退婚,还说她连死了堂客的鳏夫都嫁不上了,现在他们只想可怜自己。

阮七七马上进城当官太太享福了,他们还在农村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当牛做马,唉……苦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哟!

被他们羡慕嫉妒的阮七七,已经到公社了,她和陆野找到了登记结婚的部门,拿出了户口本和介绍信,现在的结婚证不用相片,挺省事。

但需要背语录!

「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世界是属于你们的,华国的前途是属于你们的!」

阮七七流利地背诵了一大段语录,陆野也跟着背了,两人都背得特别好,连个顿都没打。

工作人员看他们的眼神,立刻变得欣赏,而且陆野穿着军装,他们也不敢轻视,说话都客客气气的。

「咣咣咣」

工作人员利落地敲上公章,将两张结婚证递给他们,还说:「恭喜你们成为革命伴侣,希望你们能互相监督,共同进步,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谢谢领导,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语录,努力要求进步!」

阮七七双手接过结婚证,表情和语气都特别郑重,像宣誓一样,表达了她进步的决心。

两人拿着新鲜出炉的结婚证,离开了办公室,站在马路上,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视一笑。

「回阮家湾?」陆野有点纠结。

他想吃糍粑,可又想和七七单独相处,今天可是他们的新婚日呢。

「你想吃糍粑,还是想吃……我?」

阮七七凑在他耳边轻声问,吐出的热汽,将他的脸熏成了红温,耳朵都红通通的。

陆野的心都快蹦出来了,咚咚咚的,比打鼓还响,他耳边都是那句『吃……我』,又紧张又兴奋,还有点羞涩。

「去哪吃?」

陆野声音很轻,眼睛亮晶晶的,他现在不想吃糍粑,只想吃他家七七,肯定比糍粑好吃。

「招待所呀,傻子!」

阮七七嗔了眼,镇上就有招待所。

他们让招待所开了一间最好的单间,房间挺乾净,被褥也洗得很乾净,还散发着肥皂香味,门一关上,两人就迫不及待地抱在了一起。

陆野急吼吼地亲了下来,被阮七七遮住了他的嘴。

「长泡了,先下火!」

嘴里长了三个泡,亲嘴肯定会痛,降火才是当务之急。

「怎麽降?」

陆野是只青涩的童子鸡,对这方面毫无经验。

「多困几觉就行了,快点,别耽搁时间!」

阮七七已经烈火焚身了,憋了十年的火,现在终于能发泄了。

陆野咧嘴乐了,化被动为主动,横抱着人倒在床上,很快屋子里就春光一片,巫山行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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