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版块的中央,铸成他唯一爱恨交织的神坛。
爱,振臂高呼;恨,歇斯底里。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加缪《鼠疫》
第94章
那一天的太阳好像是前所未有的热烈。
那天之后,气温骤降,一场猝不及防的倒春寒呼啸进了北京城。明明过了清明,阴雨丝丝缕缕地下起来,一连下了一周,换上夏装的人们不得已,又把柜子里的外套翻出来披上。
疗养院的消息被警方封锁,大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逮捕章世秋,结束这长达四年的收网行动。
三天之后葬礼举行,遗嘱公布,雁放遵照叶阮的安排宣布他的“死讯”。没了章家的一票否决,加上孙副手中雁商亲笔签字的任命书,股东会压倒性的赞同下,雁放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名正言顺地接管了集团。
宁致发出的新闻稿引发了国内外的高度关注,罪恶被揭穿,摆上平头百姓的饭桌,演变成茶余饭后的闲话。更有有心人士频发通稿,称豪门之死是一场阴谋论,流言蜚语四起。
雁放奔波在冷冽的风雨中,扑了一身焦头烂额,回家也越来越晚。
每晚回到别院的时候,兰卿就披着一块方形的羊绒披肩,披肩底下随意穿一条吊带睡裙,光着脚蜷在沙发上。
有一次他放着黑白片睡着了,刚洗过的发丝垂在前胸,后背露出来,一节一节的骨珠在落地灯的暖晕下白得像玉。
那么傲气,让人不堪折断。
他们的关系似乎又退回到一个没那么热切的阶段,对那天所发生的一切闭口不谈、彼此难堪。
老董把主宅二楼的东西几乎都搬了过来,辛巴玩偶也放进了他们的卧室里。雁放的衣柜腾出一半空间,西装与长裙挂在一起,像一个裹满了蜜糖的圆满结局。
只有当事人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兰卿几乎每晚都做噩梦,比过去二十一年被梦魇住的频率还要高,当一切都迎来平缓的结果,这当中那唯一尖锐的棱角便会显得格格不入。
他失去了仇恨,同样也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位置。就好像退回到在别院长大的那些年,一扇落地窗囚住了所有。
雁放轻手轻脚地抱起他,把他抱到二楼卧室的床上。兰卿对待自己愈发敷衍,洗完澡连身体乳都忘了涂,闻上去了无生气。
雁放脱了西装外套,从床头柜里翻出乳液帮他涂,涂到脖颈时他突然惊醒,巴掌扇过来一阵花香味的风。
雁放没有防备,被这一巴掌扇得头偏过去,脸颊泛起麻木的疼。兰卿清醒过来,惊恐地喘着气,眼中的警惕渐渐被抱歉所取代。
雁放反倒没当回事儿似的,捉住他的手吻了一下,还往脸上按,故意笑着说:“接着打,老婆,让我爽个够。”
世界是一种荒诞的平静,兰卿在惊醒的那一刻甚至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是否还活着。手掌贴着雁放滚烫的皮肤,他机械般抚摸一下,雁放扭头吻他的指根,叼着空缺的无名指丈量戒指的轮廓。
——警察包围疗养院的最后时刻,兰卿从雁商沾满鲜血的手掌上,取下那枚属于爸爸的钻戒,同他那只一起,在雁放破解了保险柜密码后,放进妈妈的骨灰盒中。
他们这些天总是做,沉默地做。雁放大概预料到什么,人总是有这种预感,越接近于失去,就越渴望占有。他们是两具在爱里分摊不均的壳子,一副满腔热血妄图均摊给另一副空壳,没有这样的道理。
雁放总是紧锁着眉头,眉心刻出一道矛盾的纹路,他把兰卿箍在怀抱里,动作像只疯狗。
到底是爱更多些,还是恨更多些?
雁放思考不来这么复杂的问题,他在本能的索取间体会到占有的愉悦,他惊觉这恶劣的血液是基因里流淌着的,像一种毒。
兰卿是爱他的,他手心流的汗在雁放心口拓下印记。他渐渐地会反抗,会在他背上抓出深深的痕迹。雁商把这朵花养坏了,养成了供人欣赏的假花,雁放要把他养回来,让他鲜活起来。
他的手从后背穿过去,按着兰卿的肋骨,那曾经两厘米的断痕,他要用爱来帮他重塑。
灯到后半夜才灭,雁放用吻把他溺在爱里,重复着叫他“兰卿”,帮他找回那个丢失在六岁的自己。
兰卿躺在他怀里,困意消失,雁放就会事无巨细地跟他汇报集团的工作,各种玩笑和琐事。
他坐到了兰卿要求的位置上,拥有了绝对的权力和地位,也像步了这位置的前尘,手里永远捧着这一尊菩萨。
“公司今天并入集团了,你别担心,我让小玲跟着我了。”雁放下巴埋在他的颈窝里,蹭了蹭。
他白天去了趟子公司,娇姐她们得知叶阮的“死讯”,气氛很是低沉。雁放不能多说什么,只给了她们并入之后的保障,交代完这些,他走进叶阮那间办公室。
第一次进来这里时,他就调侃过千篇一律,此时他才明白,兰卿本就是亲生母亲的壳子。毫无个人风格的办公室、毫无个人风格的卧室,他一直知道自己会离开,并且时刻准备着离开……
想到这儿,雁放箍紧了他的腰,紧到兰卿吃痛,闷哼了一声。雁放把他转过来接吻,不厌其烦地提起那个话题。
“老婆,你可以做回自己。”
从疗养院回来的路上,雁放第一次说出这句,兰卿本能地应激了。
没有人知道他袖子里还藏着一把小刀,那把刀直逼雁放的咽喉,他们在烧红的眼眶中怒视对方,那是恨意最为明显的时刻。
雁放一身火气,口不择言,“来啊!往这儿捅。你想死是不是?你想用死来成就我!兰卿,你把我当什么了?!我告诉你,你别动这个念头,你死了我也给你墓碑上刻个二维码,把我们上.床的录像放上去,谁经过都他妈得看看我有多爱你!”
他握着兰卿的手,说话间刀尖在皮肤割出细小的伤口,血珠渗了出来。
他们僵持着,总有一个人要妥协。兰卿松开手,刀砸在车厢里,他说:“我一直在扮演她,我做不回兰卿了。”
雁放气极了,咬着牙说:“那你也别想死,你死了我立马撂挑子不干!这家产谁爱要谁要去!”
兰卿手心里攥着那两枚被血浸透的戒指,他说:“好。我不死。”
把一个男人放在女人的处境里养大,他是一个被复仇信念饲养着的怪胎。
这道理雁放总是不懂的。
兰卿笑了笑,没再与他争辩。他笑起来很美,又有些落寞:“雁放,在这个世界上能做自己的人才是少数,你是特别的。”
雁放不想要这种特别。他顾左右而言他:“想去游乐园吗?我明天争取早点回来,陪你去游乐园。”
兰卿接受了他的好意,他清楚自己现在哪儿都去不了,他是个已经被宣告“死亡”的游魂。
“不……”他摇了摇头,缩进雁放的胸膛里,“冷,哪里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