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到的时候,实习助理小新已经在招待客户陈女士了,是一个房租租赁的案子,陈女士通过某平台租的房子,与平台签了合同之后马上交了一年的房租,结果这个平台现在人去楼空,房东没收到租金,要求租客陈女士搬走。
但是陈女士觉得我既然签了合同,交了一年的房租,凭什么要搬走?
而房东也觉得,你的钱是交给平台的,不是交给我的,那既然我没收到平台的钱,我就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屋。
双方都有各自的道理,所以陈女士便来寻找帮助。
小新作为刚毕业也在外租房的萌新,与陈女士特别能共情,一直安慰
:“我们夏律师一定会替你讨回公道的。”
“最坏的还是作恶的平台,你跟房东,都深受其害。”
夏听星在门外听得直皱眉,与当事人太共情,并且瞎承诺简直犯了大忌,并且你跟你的委托人共情就算了,你还跟房东共情,觉得房东也是受害人,那你的立场站哪里?
果然,陈女士本来已被安抚下去的情绪,听到她说“你跟房东都是受害人”之后,情绪又爆发了。
“叫你们律师来,我不想跟你说话。”
夏听星正好推门进来,她黑衣黑发黑眼镜,表情又清冷,倒是给人一种很专业的信任感。人都是喜欢捏软柿子的,陈女士看到她,就不敢像刚才对小新那样乱发脾气。
夏听星已经接触过不少这种案例,实际上,租客与房东确实都是受害人,平台的人卷款走了,双方都遭遇了损失。但她作为陈女士的代理律师,自然是要站在她的这边的。
“我查过了,房东与平台当时签的是委托合同,也就是是房东委托平台处理房子租赁事宜,那么你跟平台签订的合同,可视为与房东直接签订的合同,按照合同规定,房东是无权要求你搬走的。”
夏听星先说这些安抚了陈女士的情绪,房东确实没有权利要求她搬走。
陈女士本来因为租房问题就生了一肚子气,听实习律师在说房东也是受害人更生气了,好在这位夏律师够专业,能实事求是讲证据。
夏听星见她放松了一点之后,继续说道
:“租赁平台爆雷捐款逃走之后,我接收过不少类似的案子,一般解决办法就两个,一是走法律程序,与房东硬抗不搬走;另一种是与房东协商,各退一步。”
她也不说两种方法哪种更合适,不给答案,只分析情况,让当事人自己先考虑,这是一种谈判技巧。你要是一上来就主张自己的观点,当事人反而会不认同找出各种问题反驳你,而你也无法了解到当事人真正的需求。
陈女士道:“我不可能搬走的,我交了一年的房租,并且我家孩子旁边上学,好不容易转学过来的,我不想频繁地搬家,影响孩子学习。”
“嗯,如果走法律程序维权,你的赢面比较大,毕竟房东是委托平台帮忙租赁,房东与你就是合同关系,她无权赶你走。只是如此一来,一些房东会做一些极端的行为,比如给你断水断电,又或者知道你家有上学的孩子,故意在门口敲锣打鼓影响孩子学习。”
夏听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接触过陈女士的房东,房东明确表示她的很多朋友就是这么干的。大多租户都不胜其扰,报警也没用,最后只能自认倒霉搬走。
这就是很现实的问题。
“难到就没有王法了吗?我交了一年的房租啊,这才住了半年,那剩下半年的几万块钱就白白扔了吗?”
“房东说可以协商,后面半年的房租,她可以适当让步。”
陈女士并不想协商,如果要协商她就不必来找律师咨询了。她就是觉得我交了一年房租,我就要住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