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雪刚踏进教室门口,王教授站在讲台上刚开始点名。
明雪一边暗自感叹自己运气好,一边向密密麻麻的学生座位那边瞅,程芳瘦弱的手在那人群中分外不显眼,明雪瞅半天也没找到目标。
“明雪,这里。”
明雪寻着声源,终于看到最角落的孤零零的招摇着的一只小手,明雪走过去,坐外面的同学齐刷刷的站起来让她进去,这阵势真让她汗颜。
明雪感到特别的不好意思,脸微微的有点泛红。好不容易挤进来坐下,大舒一口气。
“刚坐下去的那位女同学,麻烦你回答下我们临床常选哪些部位做骨髓穿刺。”
王教授果然是学术严谨之人啊,那些上课拖拉不认真的都是他的炮轰对象。
明雪还在感叹刚才的不易,没有听到王教授的提问。
程芳用胳膊肘推了她一下。
她回神,表示迷惑不解。
程芳低声重复了刚才王教授的话。
明雪赶紧站起来,“临床上常选髂前上脊或髂后上脊等处进行骨髓穿刺。”
王教授点点头,意思是还满意明雪的回答。
王教授打开幻灯开始讲课。
“明雪,你真厉害。你家人有学医的吗?”程芳凑过来问。
明雪不仅打架是高手,学术上造诣也这么高,不能不让程芳佩服。
“没有。”
明雪陷入深思,小时候爸爸经常受伤,看着爸爸遭罪的样子自己很难受。
爸爸的职业很危险,虽然小伙伴们经常羡慕她有个厉害的经常爸爸,可是她情愿不要爸爸这么厉害,只要爸爸好好的。
每当看到爸爸受伤她的心就很疼很疼,恨不得自己能代替爸爸疼,妈妈常叫爸爸不要那么逞强,说老了之后有他受的。
从那以后她就暗暗下定决心,自己以后要当个医生,为爸爸接触病痛,可是没等自己学成归来,爸爸就……想到这里。
她的眼睛氤氲着一片水汽,那个人,自己决不放过!
三节课好不容易上完,同学们三三两两的离座,诺大的教室一下子显得有点空。
他们学校的教室都是180座的,大多数班有一百多人,明雪她们班就有一百七十号人,开学到现在,好多人的名字她还叫不上来。
“等下你去哪啊?”程芳边收书边问明雪。
“还能去哪?”刚说完她想起出租房的那个人。
是的,现在自己第一步是要摸清那人的底细接近他,到时候把他们那群混混全部送到监狱。
嗯,明雪连忙对程芳说刚刚自己的事还没忙完,现在自己还得赶过去。
“又抛下我一个人啊。。。”
程芳无奈,看着急冲冲往前都来不及回答自己的明雪,她只能一个人孤零零的回宿舍。
打开出租屋的门,里面已是空无一人,其他的东西全在,包括地上的棉签,盆里的血水,床单上的红色分外显眼!
她一阵懊恼,“混混就是混混,没素养!”卷起被单,包起地上的垃圾全部扔去垃圾堆,包括那个装水的盆子。
冷静下来有点迷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线索可不能断!
她抬头看到柜面上的学生证,“咦,什么时候掉这的?”看来那个混混知道自己了。
“好吧,那就等着。”明雪暗暗在心里决定着,她相信他们以后还会再碰面。
离开,只是为了将来的相遇!
可是,这场相遇的期待,究竟是好是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