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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 骑士七艺,龙马的艺术

作者:左斯右想字数:4374更新:2024-09-2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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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需要两三代人的节衣缩食,当务之急,是引导荆棘领的骑士们少一些不必要的攀比、决斗,多一些骑士文艺方面的培养。」

「等到我们的孩子长大时,荆棘领下一代的骑士们,识字率有望达到南方水平的百分之五十。」

「三个孩子的成绩单我已经阅览过了,亚历山大一直是个省心的儿子、合格的兄长,你可以酌情赏他些什么;至于哈弗茨和卡洛斯,告诉这两个小兔崽子,当我返回瓦兰城之时,要是他俩的文法课还是不及格的话,当心自己的屁股!」

「另外,怀尔斯德姆那头老狐狸的女儿、玛丽娜·亚历山德罗将要北上前往雪地巫师议会求学,请代为招待——这丫头和你一样有轻微的洁癖。」

「爱你的,拜拉·谢尔弗。」

——《给妻子的回信》,拜拉·谢尔弗。

「即使是仓库区最贫穷的乞丐,提及国王陛下的林苑,也会用两个鼻孔瞪着我,说上一句“没见过吧,乡巴佬”。」

「我不能理解乞丐的骄傲从何而来,但我隐隐感觉自己知道了日瓦丁人会喜爱什么样的作品;你会成功的,加油,皮埃尔。」

——《写给未来知名作家皮埃尔的日记》,皮埃尔·维克托。

「猎场如战场,毋庸置疑的是,狩猎是骑士勇武的最佳证明。」

——《帕拉汶诗选集》。

「库尔特骑手的近战技艺不值一提,但骑术高超,加上草原马的灵活,我们的骑士很难在开阔地形突进至有效杀伤范围。」

——《对河谷镇之战的反思·骑兵篇》,骑兵总管诺福克·马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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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档案室出来,北境众人的下一个目的地便是国王陛下的林苑。

路上,班萨伯爵介绍起了王家林苑的概况。

林苑东起天鹅湖,西近普瓦图,绵延80公里;四条多瑙河的支流环绕其间,南北横跨约25公里。

是整个日瓦丁平原上毫无疑问的、最大的私家庄园,分为东、西、南、北四苑。

严格来说,建筑面积约0.1平方公里(李维估测)、总面积约1.1平方公里的天鹅堡不过是西苑的行宫所在。

而在其他方向上,虽然不如天鹅堡奢华,也错落分布着百兽园、特里亚葡萄酒庄、温泉山庄等十几处功能各异的建筑群。

各地进献的奇珍异兽、花鸟鱼木,基本上也都可以在林苑当中寻找到它们的身影。

有如此花花世界可供享受,也难怪格罗亚不愿窝在臭气熏天、逼仄阴暗的白堡里当个“宅男”。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班萨一脸的“痛心疾首”,不忘为北境的下一代们灌输私货,“王室的财政缺口正是由这奢华无度的林苑造成的。”

而以李维的观感,如此肥沃的土地不拿来种粮食,却被圈禁起来充当一家一姓的游乐场,简直是畜生中的畜生行为。

当然,在日瓦丁,最不缺的就是“论林苑的存在对维基亚的必要性”的喉舌。

作家拉辛和皮埃尔们,干的就是这个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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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下身上的早礼服,和哥顿互相帮衬着穿上全套板甲,然后再给兴奋得直打响鼻的哈士奇以及两匹备用龙马挂上马铠,武装到牙齿的骑士·李维踏入了马场。

当然,为了避免这些年轻人的私斗,任何攻击性的武器是禁止入内的。

“看在陛下的份上,请您谅解……也包括魔法卷轴,李维·子爵大人。”

眼看李维抓起几个魔法卷轴就要往臂铠里塞,马场的管事、荣誉子爵丹尼·豪斯眼皮直抽抽,不得不赔着小心提醒道,头都快埋到了脚面,深得李维前世“日式鞠躬”的精髓。

李维啧了一声,悻悻作罢。

更先一步抵达的南方年轻贵族们,已经在四处踩场,让马匹和自己熟悉王家林苑的草皮与沙地。

在真实的战场上,倘若条件允许,骑兵们也会先行熟悉周边的环境。

这一战场习俗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贵族骑士们的必修课,俗称“踩场”。

瞧见北境众人呼啦啦地涌入,南方的骑士们不约而同地控制着马匹离远了些。

双方的疏远就像此刻物理空间上的隔阂一样鲜明。

李维挽着缰绳,以自己为圆心,开始带着龙马做着“圆周运动”。

这种俗称“打圈”的调教方式是几乎所有马匹通用的、最基础的驯养手段,用以调整战马的步伐、放松肌肉、检查潜在的隐患。

有点类似前世里“开车前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的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的要求。

对于哈士奇这种平日里作风二哈化的神骏,打圈也是为了让它“找回工作状态”。

太过兴奋,对于骑士和战马来说也不是好事。

检查马镫、检查缰绳持握位置的手感、检查高桥马鞍的紧固程度……

骑兵与骑兵之间的对抗,瞬息之间的细节便可决定生死。

哪怕只是一个走过场的演示,李维也不会放松荆棘领的骑士们用鲜血堆积出的经验教训。

“切~装模作样!”

嘲讽声从南方阵营中传来,声音不大不小,但足以让现场众人听得分明。

北境众人顿时皱眉,放下手中的活计,循声望去。

目光所过之处,有人站在原地、神态玩味,也有人悄咪咪地走远了些。

在这一静一动之间,先前挑衅的那南方骑士就显得格外扎眼了。

甲胄胸口的鹿家徽记表明了此人的身份——鹿家的嫡孙、杰弗里唯一的儿子、弗里什·迪尔。

事实证明,没事最好不要在公众场合开嘲讽,否则很容易吸引到不必要的仇恨。

眼看北境众人不善的目光一齐看来,弗里什心中也有些胆怯,只能强撑着张开架势,对着李维倒竖了一个大拇指。

此举是为了表明他只针对李维·谢尔弗一人——至少弗里什本人的脑子是这么想的。

当然,他也不是完全的“有勇无谋”之辈,毕竟早在入场之前,这些年轻人就被收缴了武器。

凭借这一身符文板甲的防御力,弗里什不相信同样赤手空拳的李维能把他怎么样。

对弗里什而言,上一次的失败完全是因为自己轻信了萨姆维尔那个蠢货;而这一次,他要亲手夺回自己失去的面子!

“来一场骑士的对决吧,李维·谢尔弗,如果你输了,就把圣米歇尔大街上的铺面还回来!”

“还有,”弗里什挺起了胸膛,又补充道,“你要亲口告诉瑟琳娜小姐,美人只配强者拥有,而你配不上她。”

这话还是弗里什“借鉴”当初那个腰佩细剑的瘦长青年的。

只是如此不着调的话刚一出口,原本还围在弗里什身边的南方众人面色痛苦,内心强烈的羞耻感迫使他们向四周散开了几步。

北境这边,不远处的病秧子迈克·巴什听了弗里什的话,更是连笑带咳嗽,差点就一口气呛了过去。

面对弗里什的挑衅,李维有些“欣慰”地笑了笑。

跟老奸巨猾的“老毕登”们打多了交道,这种“二愣子”、“熊孩子”李维还是第一次见。

享受!极致的享受!

李维的厌蠢症就要犯了。

一手拦住准备上前的哥顿,另一只手抚摸着哈士奇脖子侧边的鳞片,李维看向弗里什胯下的坐骑,抬了抬下巴,轻声道:

“杀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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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的气旋从李维的指尖擦过,带来微微的刺痛,那是哈士奇瞬间起速掀起的动静。

南方众人只见一道黑色的闪电带着踩踏大地的雷鸣声,直奔弗里什而来,将李维的身影和尾音淹没在了马蹄扬起的烟尘之中。

众人齐齐色变,他们分明听见了李维吐出“杀(kill)”这个音调。

「不是,哈弗茨的儿子怎么比哈弗茨本人还要暴躁,一言不合就要取人性命?」

离弗里什最近的两人来不及多想,就要打马前去拦截。

真见了血,鹿家跟荆棘领打成什么样暂且不谈,他们这些明里暗里撺掇的一个也讨不了好。

李维早有准备,双指成环,含入口中,长短不一的急促哨声接连响起。

四匹备用龙马如同离弦之箭,各自向着企图救援的两人奔去。

作为一种群居的杂食动物,龙马一直都有捕猎的习性。

在百多年马政不惜血本地灌溉下,荆棘领的龙马已经能像猎狗群那般如臂指使。

李维的堂妹、琼斯家族的艾莉丝正是个中好手,能同时调动二十多匹龙马追索、围捕草原上的魔兽。

又或者是绞杀经过库尔特人调教、善于小范围闪转腾挪的草原马。

能阻止龙马的,只有龙马。

天鹅堡当然也是有龙马的。

为了维持“表面君臣关系”,日瓦丁和荆棘领也会互送一些特产,当中就包括龙马。

往年的时候,参加册封仪式的南方贵族同样以坐骑是一匹龙马为荣。

只是今年赶上李维这么一个正主,自尊心就不允许这帮年轻人骑着龙马参加典礼了。

是以,在此刻的马场上,南方的马种五花八门,唯独却是缺少了昔日的主角龙马。

而这,就决定了这一场冲突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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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士奇全速奔袭,大理石雕塑一般的前胸肌群随着马蹄落地的振动如流水滚动,带着一股一往无前的特殊韵律。

獠牙微张,口鼻间喷吐的热气还来不及消散便被山一般的身躯迎面撞碎。

脖子上的鳞片也因为急促的呼吸迎面展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极了一只即将口吐龙息的巨龙。

「好高!好壮!好漂亮!」

被吓傻了的弗里什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的却是这样的想法。

龙马是真正的(肩)高(过)头大马,寻常身高的骑士往往还要选择龙马群中相对矮小的马匹作为坐骑。

而优中选优的哈士奇,除了名字,无可挑剔。

弗里什下意识地扯住缰绳,想要调转马头。

随着弗里什的扯动,斯瓦迪亚顿河马同样修长但脆弱的脖子暴露了出来。

体重和时速带来巨大的动能,哈士奇淌着涎水的獠牙狠狠地扎进了顿河马的脖子。

若是未经驯养的龙马,紧接着就该是一套甩头撕咬的连招,保证猎物当场死亡。

但作为战马,一旦停速,骑士就会陷入危险的境地;在这一点上,作为战争坐骑的龙马必须经过习性上的纠正。

也正因为此,哈士奇松开了嘴,壮硕的身躯带动着身体两侧的铠甲狠狠地撞在了弗里什的坐骑身上,与之“擦肩而过”。

血雾喷涌,被咬破了颈部动脉的顿河马当即失去了力气,哀鸣着倒下。

“幸运地是”,因为哈士奇的撞击动作,弗里什被抢先一步掀下了马。

虽然摔得头晕目眩,却避免了被这四百多公斤的顿河马压在身下、和萨姆维尔当病友的悲惨境遇。

只是还没等弗里什爬起身,哈士奇已经止住了前冲的惯性,转过了头,正慢悠悠地踏着碎步向他而来。

而企图救援他的那几人,在李维的指挥下,正在被四匹龙马追着马屁股啃,想停都停不下来。

阴影笼罩在了弗里什的头顶,他已经闻到了尘土味、血腥味以及马身上的……肥皂的香味。

弗里什从来没有想过“死亡”这个概念能和自己扯上关系。

他是什么人?

鹿家唯一的嫡孙,将来注定要接过那权势滔天的伯爵之位的男人!

他喝最烈的酒、玩最美的女人……

黑影越来越近,弗里什已经听到了龙马打响鼻的动静,他的身体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喉咙却被恐惧死死捏住,发不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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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士奇的马尾高高地弓起,耳朵前竖,马头微微歪斜,一双葡萄大的血红色竖瞳近距离打量着地上这个散发着惧怕气息的“猎物”,上嘴唇更是咧开出一个巨大的弧度。

它伸出了柔软的、还带着顿河马血丝的长舌头,轻轻舔过弗里什呆若木鸡的面颊,在这位鹿家嫡孙的脸上留下红色的黏液……

“咴咴咴~”

这是人性化的嘲笑。

哈士奇随即转身离开——作为一匹马,它最不需要担心的就是来自侧后方的袭击。

顿河马躺在血泊中,四肢仍在不停地抽搐着。

哈士奇扬起两只前蹄,对准顿河马的伤口处重重地踏了下去。

主人的命令是,杀了这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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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谁?”

李维抚摸着哈士奇的鬃毛,视线扫过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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