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家虽然不是高级公寓小区,但就地段和面积来算也算是富人的标配了。
足足两百多平米套房,有主卧两个,客房两个,以及一个保姆间。
客厅是敞开式的,和厨房打通,以一个大理石的吧台作为空间的间隔,吧台上放着精致的酒具。
这样客厅的空间感就很大了,客厅中间有一组真皮沙发,巨大的落地窗边有一张白色的长方形餐桌,桌上是一日三餐,而窗外则是灯红酒绿、霓虹璀璨。
在客厅的东南方向,则是一个用塑料围起来的小天地,里头有木马、秋千椅、洋娃娃和各种玩具,显然是为小朋友准备的。
虽然有些破坏极简的装修风格,却平添了几分生活的气息,这大概才是生活真正的样子。
进屋后,陈雪先去房间里看了下两个孩子,确定他们在熟睡后,才安心地、小声地退出来,关上房门。
回到客厅,她解开了盘着的头发,瀑布般的青丝便垂了下来,瞬间冲淡了曾身为律师那沁入每一处细节的职业感,却多了一份慵懒和随意,将她这个年纪独有的美感散发到了极致。
舒展了下白皙的脖颈,她转头对林曦微笑道:“坐啊,喝水吗?”
林曦便坐到了沙发上。
说起喝水,他又想到了在以前,通常在送女生回家后,他也会提出要上去喝口水。
而他现在,确实很想喝水。
“就白开水吧,”林曦说道,“倒是有点渴了。”
陈雪便走到吧台,拿起一个透明的水滴造型的水瓶,又拿出一个水杯,到了一杯。
水杯是水晶材质的,普通的凉白开放在里面,折射出晶莹的光,看上去很有质感。
陈雪是个很精致的女孩子,至少从前应该是,而律师的职业,也足以她维持这份精致和体面。
只是她遇到了谢明哲这种人。
当然,现在她也遇到了林曦,所以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把水递给林曦后,陈雪坐到了他的对面,保养的很好的娇嫩双手,交叉地叠在那白色的及膝裙上,两条修长的黑丝小腿并拢,侧在一边。
屋子里很安静,只有时钟走动的“擦擦”声。
“一会儿你就睡那个房间吧,”指了指南面的一个房门,陈雪又说道,“那个也是主卧,里面带卫生间,你可以洗个澡再睡。”
林曦喝了口水,不知道怎么,还是有点渴,于是又喝了一大口。
有些人身上有种特殊的磁场,这或许跟漂亮不漂亮无关,而是天然的存在,所以你常常会看到,某个女人虽然长得一般般,但围着她转的男人一大把。
而拥有这种磁场的陈雪,却同时又拥有着无可挑剔的脸蛋,和如蜜桃般成熟水润的身材。
林曦觉得不能再坐下去了,这个女人太过“可怕”,即便以他这样的修为,竟然也抵挡不住被她唤醒的荷尔蒙——然而此刻她也只是安静又端庄地坐在对面罢了,要是她真的想撩自己,林曦不认为自己今晚还能全身而退。
于是他放下杯子,林曦起身说道:“那行,这么晚了,我就去洗漱睡觉了,你也早点睡吧。”
陈雪微笑着点点头,起身带林曦来到房间门口,又恰到好处地在门口停步,并没有走进去。
指了指里面,说道:“虽然一直没人住,但床单和杯子都是一个月一洗的,你放心睡好了。还有,浴巾和毛巾也都是新的,你放心用。”
林曦就顺势转头看了眼卫生间,隔着门和透明的玻璃,看到宽敞干净的空间里,确实放着叠好的毛巾和浴巾,而且马桶的坐垫是放下的,显然确实没人住过,至少没有男人住过。
“好的,谢谢。”
“不客气,晚安。”
陈雪微微一笑,跟林曦道了声“晚安”,语气竟然有点温柔。
林曦心想,如果家里有这样的老婆,大概七年之痒也能延缓几年吧。
关上门,林曦又累又乏,和衣在床上躺了会儿,很想就这么直接睡去,然而没有洗漱实在过不了心里这关,于是又强迫自己起来,进入卫生间,想刷牙洗脸就睡觉。
可是刷完牙又觉得不知怎么身体很热,身上油腻腻的,于是不得已,只好又打开淋雨,将水调到最冷。
哗啦啦。
冷水冲刷着身体,总算让燥热感褪去了大半。
洗完澡,感觉神清气爽,舒服多了。
由于没有带内衣裤,陈雪家里自然也不会有,他也只好穿上了旧的,大老爷们嘛,没那么多讲究。
却正在这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林曦便把浴巾围在腰上,一边用毛巾擦拭湿漉漉的头发,一边走过去开了门。
陈雪站在门外。
手里捧着一盒没有开封过的男士内裤。
林曦愣了下。
陈雪说道:“想起你可能没有带换身的,我刚刚让楼下超市送了几条过来。”
没有小女孩那般扭捏,有的只是平静与柔和,就像是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或许对于这个年纪和阅历的陈雪而言,确实不至于为送条内裤而脸红什么的。
只是那种语气,很容易让你感觉,你是她身边亲近的人。
林曦也没有拒绝她的好意与细心,于是便接过盒子,说道:“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谢。”
“干嘛这么客气,非要说谢的话,我不知道要谢你多少次了。”
陈雪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莞尔一笑,说道,“我想我最明智的一个决定,就是加入你的粉丝群了!因为认识了群里的人,这三年来我一直不孤单。又因为认识了你,我可以开启全新的生活了。有时候想想,这或许就是天意吧,毕竟当初我只是无聊才加的群。”
“林曦,谢谢你。”
陈雪看着林曦,不由自主地又说了一遍,这一次,她眸子里流淌着月光。
林曦确信,他看到了月光。
看到月光下流淌的小溪,安静温柔,却发出悦耳的声响,折射着水晶般的光泽,这种光泽通常会在岁月里留下痕迹,即便你七老八十,也总会在脑海中不经意地想起。
“咕噜噜。”
就在这时,他的五脏庙忽然唱起了曲儿。
陈雪笑了笑,又问:“饿了吧?忙了一晚上,是该饿了。要不然,我给你下碗面吃吧?嗯……我的手艺应该还行。”
林曦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是吃了面没准还想吃点别的什么,到时候难以收场,于是果断说道:“好的。”
咦,现在嘴巴可以擅自违抗指挥,说自己想说的了吗?
好吧,他确实有点饿了。
“那好,你先去客厅坐会儿吧,很快你就能吃了。”
林曦就穿上浴袍,回到客厅,坐到了沙发上。
茶几上放着几本内参杂志,都是法律相关的,看起来陈雪原本是打算继续她的律师生涯的。
闲得无聊,林曦随意拿起一本,翻了几页。
随后,便掉出来一个精致的蓝色信封。
信封上,印着几个烫金的字。
“中信律师事务所,致高级合伙人陈雪女士。”
林曦这才知道,原来陈雪其实已经找到工作了,而且还是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
所谓高级合伙人,并不是说一定成为股东之一,而更多是一种地位上的认可,一般多见于会计师、律师、广告等行业,只有在对某人的能力非常看重,且打算赋予其主力业务主管权时,才会给这个身份。
当然,一般而言这种情况都会给与一定的干股,总之这份入职邀请函价值千金,前途无限就对了。
难怪第一次邀请陈雪时,她表现得兴趣寥寥,毕竟没人会放弃一个确定的、也符合自己职业理想的未来,而去做一件从未做过、充满未知的职业。
林曦不由心想,所以她今晚突然改口选择了答应,就是了……报恩?
没多久,陈雪端着一碗西红柿鸡蛋面过来了。
放到林曦面前,又递过去筷子和调羹,她微笑道:“尝尝我的手艺。有点烫,慢点吃。”
林曦接过餐具,然后指了指桌上那个蓝色的信封,说道:“其实,你原本已经要去上班了对吗?”
陈雪收起信封,又将它夹在杂志里头,然后抱着杂志,淡淡笑道:“我已经答应你了,那边当然就不去了。其实……做经纪人也蛮好,人总要挑战一下自己嘛。”
林曦心中微暖,说道:“其实吧,如果你有更好的去处,我也支持你的。你不用觉得欠我什么,毕竟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你们也一直在帮我。”
“你是不是后悔了?后悔的话,直说。”陈雪半开玩笑地说道。
“没有,怎么会,”林曦轻笑道,“我只是怕,你以后会后悔。”
“那你可以放心,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坚定过。”
陈雪没有说谎,因为在她看来,跟着林曦……以及白茵、林楠楠一起为了梦想而奋斗,是一件格外美好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在那里,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所以在拒绝那份Offer时,她几乎没有什么纠结。
“那就好。”林曦欣慰地点点头。
面条的味道很不错,林曦吃得酣畅淋漓,而陈雪则坐在他对面,静静地看着。
一滴汤汁溅了出来,滴在了林曦的左手手背上。
林曦伸出右手,去扯纸巾。
却摸到了一只葇荑光滑的手。
陈雪刚刚抽出一张纸巾,却发现自己的手,被另外一只温暖有力的手,轻轻地按在了抽纸上。
陈雪本能地手一颤,想抽回来,然后发现那只手并没有立即拿开。
于是,她也就选择了不动。
空气,在这一刻再度陷入了寂静。
夜深人静,总是感情最容易泛滥的时候。
陈雪知道自己不想抗拒眼前这个男孩,因为她很确定,这是自己此生唯一还会被戳中内心最柔软处的男生。
这种感觉并不是一个晚上,或者一件事所能形成的。
这几个月来,她亲眼见证他,在低谷时隐忍,在风起时扶摇,从无人问津到站在风口浪尖,她看到他永远风淡云清、宠辱不惊,却时刻手握日月、步步为营,就这样强悍地紧握住自己的命运,任敌千万而永不低头。
这何尝不是陈雪想象中的快意人生,男儿潇洒呢?
因为在一开始就将自己代入了林曦的处境,那结果就更可想而知了。
没有任何女人能逃脱这种男人的温柔,即便陈雪无比确信,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结婚,甚至不可能再爱上下一个男人了。
但林曦肯定是除外的。
在最冰冷和无助的时候,她从林曦身上,看到了一切都会更好的……光。
而当她又无比意外地见证,林曦向她伸手,将她从一地鸡毛的深渊中拉出来,将笼罩在她头顶的阴霾都一扫而空时……
光,就照进了现实。
所以,在陈雪的潜意识里,她其实陪着他走了很久、很长的路,两人是结伴而行的,一直从深渊爬出谷口,从黑夜走向天明。
所以,一度对男人死心、对感情冰冷的陈雪,如果说这辈子还会再喜欢一个人的话,那就只能是眼前这个男孩了。
陈雪从来都不欺骗自己的内心,她知道自己不会抗拒他的温柔,但她同样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跟他在一起,此刻他这般举动,无非是这个年纪,血气方刚的需要而已。
可,那又如何?
陈雪的确没有幼稚到去做那种粉红色的梦,梦到当红偶像、资本界的新星,或者所谓的“霸道总裁”,会舍弃所有一切,和她一个离婚带娃的女人厮守一辈子。
但她至少确定一件事。
如果此刻他真的胆大妄为,要对自己做什么的话……虽然不认为这是正常的感情,但她,会选择默许。
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有陈思彤、白茵,甚至可能还有或者其他人……
可在她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也只剩他一个。
而此刻,她手背的柔软和温度,也经由林曦的手心,袭遍了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就像一枚火柴,迅速引燃了一片躁动的森林。
原本只是一个意外,但当林曦发现她并没有抗拒的意思后,突然就演变成了,他像抵抗,却难以抵抗的欲望他看到了她月光流淌的眼眸,也看到了她对他,年少轻狂的默认与包容。
拿这个来考验一个久经沙场的老艺术家?
这哪个艺术家经得起考验啊?
林曦也不过是个俗人,是俗人就不可能抗拒,陈雪这种女人的温柔。
更何况她还穿着黑丝。
于是他轻轻一拉,便将她拉入了自己的怀中。
如水般柔软的身姿,带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似乎带着某种致幻的效果。
对于一具沉寂已久的身体而言,效果差不多等于抢地主、叫地主、我抢、加倍、明牌,再加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