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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8

作者:明目饮字数:2334更新:2024-09-07 18:22

第92章

问隔壁的贵金之神摩拉克斯有什么想法?

这么一大群刁民被烈风哐当一声甩到了他的地盘,若是没有生活常识只是野蛮生长,那大概会被贵金之神温和的劝回去。

但烈风之民在外被磋磨久了,为了生存总是点了一些人情世故,就有看上去气质无害的意见领袖在落地后见了摩拉克斯,说明自己的来意。

在乌泱泱一群精神紧绷的神或仙或人的注视下,他保持着最真诚的态度,仔细解释了他们出现在这里的始末,并征询贵金之神的意见,好确认自己需要肢解的魔神。

他脸嫩,是蓬勃的生机,翠绿的春意,是烈风中的一缕。

他说:“蒙德的烈风很久之前就欲与贵金之神结盟,只是此前因为风之执政的争夺尚未结束,蒙德的灾厄之息未曾平复,直至今日,烈风才等到结盟的契机。”

知道他们是被烈风丢出来的摩拉克斯:“……”

但烈风之民与注重契约的璃月相同,以个体的名义、以烈风的名义担保说出口的事,便是他们死伤无数持续数代都会达成的事。

要是个体,要是烈风的魔神迭卡拉庇安,要是烈风之民。

若是用蒙德的名义起誓,结成盟约,那便是权宜之计。

他们可以拥有无数个蒙德,所谓的故乡并不是一片土地,而是一个群体。蒙德只是风停驻时间最长久的地方。

少年知道,他眼神明亮,是只有用风才肯被吹散的一株蒲公英:“我们此行,想与璃月结盟,以烈风的名义。”

结盟之后就好谈肢解魔神的事了。

由于烈风之民的特殊性——神可以代替人做决定,人可以代替神下决心——摩拉克斯其实并不需要询问迭卡拉庇安的意见,烈风之民觉得可以烈风就可以,但契约需要严谨。

因而,不能回家吃饭的刁民,将你从家里用跟璃月结盟的名义拖了出来,大家在璃月一起吃饭了。

留守在蒙德的安德留斯:。

好在,被人带到蒙德的温迪跑去了璃月,被神拉过来当壮丁的风龙特瓦林跟他一样都在留守。

整个蒙德没被踹过去的烈风之民现在也收拾收拾包袱直奔璃月结盟现场,顺便打包了安德留斯和特瓦林。

人话就是,整个蒙德现在空无一人,虚席以待某些愣头青过来占山为王。

璃月人没见过这场面,用整个国家来钓鱼的场面,为了真实性,结盟之后他们还从璃月刨出来几个弱一点的魔神,刀架人脖子上让人去蒙德占山为王。

被刀架脖子的奥罗巴斯:6。

活在璃月隔壁还是蒙德已经够憋屈了,连暗之外海都逃不过去,那更是憋屈得雪上加霜。他早知道蒙德人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有,跑路几次都撞上蒙德人被迫退回后,就死了逃出璃月的心,安安心心在璃月的边边角角待着,离蒙德十万八千里,就等着贵金之神找到他给他一个痛快。

然而,璃月怎么还有蒙德人?

他甚至都不是璃月的魔神了。

奥罗巴斯是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也得成为散的跟蒲公英一样的蒙德人,还是被迫。

从刀架蛇脖子上,他忘记思考的那五分钟里,他已经从璃月被两位魔神丢去了蒙德,并从天而降砸碎了蒙德的冰层。

事已至此,苟吧。

蒙德这地界,人和神都能杀了他,现在空无一人,正适合蛇找一个洞穴待着。

可惜奥罗巴斯苟不成,蒙德这地界虽然没人了,但有鬼啊。烈风之民未声名鹊起时,有一堆魔神为了他们的声名鹊起而献上了自己的生命,执政神又在这土地上死了不知道多少次,可以说,奥罗巴斯每走一步都能体会到蒙德的人杰地灵。

他一个魔神都差点待不下去了,风之花和烈风之民却满地都是。

他非常想念贵金之神……从天而降的岩枪。

好歹死的痛快,封印得彻底。

不像现在这样,看着魔神死后的遗留张牙舞爪,对着蒙德人的生命力陷入沉思。

世上虽然没有恒长的事物,但魔神遗留还是可以祸及几代,人长时间生存在蒙德,短寿都是再正常不过。

为什么还会生机勃勃?

钓鱼完成后,奥罗巴斯彻底成为蒙德蛇的那一刻,你随口回答了他的问题:“这也是问题吗?大家不是都能镇压下它们吗?何况死了埋土里是让他们入土为安的,要是不安,那么挫骨扬灰就行了。”

“为什么要害怕死后遗留之物,还是被自己亲手杀死的人的遗留,不是它们该害怕我吗?”

显而易见,奥罗巴斯这个逃跑不成放弃了自己的子民连同自己的生命,却阴差阳错抵达了蒙德的魔神,还不能被称作烈风之民。

你也没指望他能成为一只刁蛇。

他才来几天,就算感染很快,也不是这种快法。

而且蒙德这边确实有许多魔神不太能接受的风俗。比如没有人形,又看上去是个能吃的魔神,在被杀死后,很可能遭遇被食用的命运。

魔神会产生兔死狐悲感,宁死不来蒙德,直接撞死在摩拉克斯身上,这是原因之一。

不过在你口中,便是轻描淡写的一句:“水土不服。”

要是扯到历史原因上,那就是前期的蒙德人不够强,你在冬风的酷烈中教会了他们最激烈的抗争方式——将阻碍他们生存下去的魔神一次就践踏到令其他魔神踌躇的地步。

玩家不该有无谓的恐惧心,但可以带给他人恐惧。

才有了他们一开始被逼迫进行的冬猎仪式,才有了足以贯穿魔神的弓箭手的一箭,才有了一场对魔神的分食。

有反抗的力量的疯子,全员尽死都得咬下魔神血淋淋的一块血肉的疯子,同族会分食魔神的疯子。

魔神可以爱人,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施行爱人,人自然可以拥有拒绝这种爱人、抗争这种爱人的权利。

至于魔神的情非得已,血条是红的,玩家要管他什么情非得已,听什么千转百折的故事。一群被赶出去练级的本土玩家,被风雪快吹死了,又哪来的余地去听他们的情非得已。

挡路的红名都得死罢了。

你一个满级号带一群小号,要不是顾及着小号们级还没练好,你至于捡起魔神的掉落物,给小号们煮汤增加经验值吗?

经验汤大补,你每个人都硬灌下去,又是曾经一个知性生命的遗留,那次的冬风里的血腥气是最浓的一次。

小号们那时候抗争了你的这种做法,魔神奇形怪状,但是智慧感太强了,又会言语,他们生理不适,正常。

然后他们践行得更狠。

因为第一次分食招致了同类魔神的仇恨,人们在杀死了你之后,你又被报复蒙德的魔神杀死了数次。啧,跟小号们互杀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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