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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六章

作者:明照万里字数:5071更新:2024-09-03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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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先生也不是小气人,见到学生如此上进主动学习(),弥补不足?()『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当然是点头赞扬的。

沈知澜拿到诗集,每次誊抄都要焚香净手,以表尊重。

因为他发觉,秦先生手头的绝对是孤本!字体还是手抄的,而且深深体现了笔者的书法功力,天纵奇才还勤学苦练。

沈知澜不自觉就跟着模仿起来,想要临摹到三分筋骨。

以前写了一□□爬字,经过几年的勤学苦练,沈知澜的字终于能见人了!来自韩相的点评,韩相道,基础打好了便可以试试临摹名家字帖,集采各家所长,等到“开窍”就能自然而然形成自己的风格。

对此沈知澜点评,学霸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

不过学霸的点评还是有用的,多练就完事,沈知澜拿出初学的劲头,宣纸一刀一刀的消耗,写废的宣纸就拿来叠纸飞机,攒了一堆。

“你这样写,倒是有几分洗墨池的风采了,准备叠满一个屋子?”

“哇,你这么夸我,属于登月碰瓷啊。”沈知澜写完一张满意的,这才抬头来欣赏。

这张临摹最像,珍藏了!

秦茂璃多看了两眼,“已经有三分相似了。”

“这才是真的夸我。”沈知澜非常有自知之明,有三分像就很厉害了。“小小秦先生大驾光临,是来指点学生功课的么?”

秦茂璃嘀咕一声,她凭什么是小小秦?想到她姑姑,大概明白这是从哪儿算起了,“既然自认学生,是不是该孝敬师长?”

“先生是说束脩?”

“嗯。”秦茂璃学着她爹捋了捋胡须,在下巴虚空一摸,“上次买的红梅笺不错,在哪家店买的?”

“就是笔墨一条街,用完了?”

“秦先生觉得好看,全部收缴了。”秦茂璃撇嘴,她还没新鲜够呢!只能自己再买两刀。

“你专门跑一趟不划算,反正在我回家路上,顺手买两刀,明天带给你就行了。”

秦茂璃一想确实,又不急着用,当即同意这个决定。

沈知澜在随身记事本上记下,约好明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结果红梅笺当真热门,跑了三家店才凑齐两刀,只能让秦茂璃省着点用,现在太紧俏了。

秦茂璃珍惜的藏进书堆里,才三天又被她爹翻到了。

“哪来这么多红梅笺?”

“沈知澜帮我买的。”秦茂璃警惕抬头,“这次爹可不能再借了!这东西不好买,他跑了好几家呢。”再被爹顺手牵走,她可不干!梅花诗集就要用红梅笺才有那个味啊。

秦先生顿了顿,又笑了,“爹又这么小气么?连几张纸都舍不得。”

“这不是舍不舍得的问题,这是我刚好需要么。”秦茂璃数了数还剩下的纸张,肉疼计算能匀出去多少张,不影响自己的誊抄。

“算了算了,小气劲的,爹用其他的纸张。”秦先生摆摆手,面无异色的出门,心内却叹道,不能再这么下去

()了。

*

沈知澜暂时还不知道这些,还沉浸在练书法的快乐中,他甚至给沈与钰写了信,问他还有没有别的字帖,最好是沈与钰外祖父的。

沈与钰连忙从幼时的库存里照出几本进阶版的,还附上了自己的练字心得。他的书法已经初具风格,初学阶段的字帖自然用不上。

沈知澜拿到手中,如获至宝,当即开始练习。

只是练后,少不得要互相交流,挑出自己觉得满意的大字,让沈与钰帮着品鉴品鉴,只可惜他没在家,只能让小厮转交。

出了王府后,沈知澜正在街面上闲逛,突然后背被人一拍,转身再看,是个不认识的青年。

对方笑了笑,拱手道“我家主人有请。”

“谁啊?谁是你家主.....”

对方朝上一指,临街的茶室二楼,有人坐在窗户边,遥遥对着沈知澜举起茶杯。

对方面容即使隔着很远也能看清,沈知澜只觉后背冒汗,好家伙,他今天出门肯定没看黄历,好死不死的,又撞见应王世孙了!

如今世孙可是京城红人,皇位最热门的竞争人选,倘若旁人碰见自然忙不迭去奉承讨好,只有沈知澜觉得心虚气短,生怕揭穿,上回装不认识,这回又该装什么样子糊弄过去?

对面侍卫站着,扭头就跑也不行,他只能一边拖着沉重脚步,一边思考说辞。

要不然,就试试这样?

*

应王世孙闲闲靠在窗户边,拨弄着手里的琉璃茶杯,价值千金的琉璃在他手中只是普通的茶具,任由他颠来倒去拨弄,丝毫不担心损坏。

坏了,就再重新拿一套好了,王府还能缺这些东西?

茶室的边角处站了二十多个精壮有力的侍卫,个个身配长刀,但安静肃穆,连衣袖摩擦声都不闻,而世孙安坐其中,气度尽显。

打破这一室肃穆的是一声欢快的声音,沈知澜在门口探头,“不会打扰么?”

“不会。”世孙笑了笑,“进来罢。”

“那我就不客气了,走了半天正渴呢。”沈知澜脚步轻快直接进门,选了个位置坐下,大大咧咧把宣纸,墨条放到椅子上,有种随性又自然,像碰到亲朋好友的随意,毫不拘束。

应王世孙推了杯茶过来,沈知澜看也不看一饮而尽,又把被子推进去,“续杯,我好渴。”

身后护卫动了动,可世孙一个眼风扫过去,护卫立刻站回原位。

世孙笑吟吟的提起茶壶,再次斟满,“味道怎么样?”这可是正当季的雨前龙井,若不细品,岂非牛嚼牡丹?

“闻着挺香,喝着解渴。”沈知澜老老实实说,“比楼下的大碗茶好喝多了。”

噗嗤,有人笑出声来,应王世孙头都没回,只说了一句,出去自己领罚。不等他多说什么,护卫里有人惨白着脸站了出来,行礼后就要出门。

吓成这样,惩罚一定很重。沈知澜没打算为难人家,连忙阻止:“唉唉唉,就是

一句话的事,罚他做什么?”

“嘲笑本世孙的客人,自然该罚。”

“可是他也没做错什么啊,就是笑了一声,没准他笑的是自己呢?或者天生笑点低么!”

应王世孙的注意力被转移,“什么叫笑点?”

“就是天生爱笑的意思。”沈知澜在脑中搜刮一遍,立刻找到一个古早笑话,“来,我现在讲一个。这座茶楼的青木先生是弹古筝的一把的好手,他为什么不用这根手指头弹琴?”

沈知澜一边说一边举起右手的食指,晃了晃,示意对方来猜。

“为什么不用这根手指头弹琴?受伤了?”

沈知澜摇头。

“有什么忌讳?”

再摇头。

“别光你一个人猜,其他人都可以猜嘛!”

护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才在主人示意下,七嘴八舌的猜起来,但答案统统都被沈知澜否定。

“还有人要猜么?”

猜了半天,的确没有答案,应王世孙升起几分好奇,“还是你揭晓答案吧。”

“好。”

沈知澜这才重新把手指头伸出来,“青木先生为什么不用它弹琴呢?因为这根手指头,是我的。”

世孙刚想追问什么是我的,突然反应过来,原来是这个意思!不由得拍着桌面,大笑起来。

其他护卫回过神来,起初还能憋着笑意,可笑也不是那么容易憋住的东西,一旦有人带头,立刻一个接一个,一串串的笑起来,笑的前俯后仰,笑的不可自制。

沈知澜再次晃晃食指,又惊起一片笑声。

等他们笑到肚子痛,终于停声,他才继续说,“这就是笑点低么,很难忍住的,所以也不怪别人。”

一屋子的人都笑的弯腰,气氛自然严肃不起来,世孙想了想,也放轻处罚,让那个护卫被暂时调出了贴身护卫队。

沈知澜说的口干,再次牛嚼牡丹,把需要细细品味的茶一口气喝完,嘴上还说,累死了,为了买笔墨,走了三条街。

“这条街有什么好逛的,左看右看都是一样。”

“那可是你没细细看,其实有很多有趣的东西,东边第一家的面食老板,养了一只肥硕的橘猫,生了三个四蹄踏雪的崽子,可爱的要命!东头那家擅长养花木,桂花开的早,现在已经能闻到香气了!还有一家老板用大泥缸养了碗莲,还有小金鱼,春分时我亲眼看着老板放进去的,现在已经长到二指来宽了!”沈知澜一边比划一边说,把平凡又常见的风景,讲的津津有味,妙趣横生,就像在人面前勾勒出一幅画卷,引着人跟着他到处探访僻静处的小惊喜。

沈知澜看过见过这么多东西,深谙讲故事秘诀,再简单的事情被他一说都显得跌宕起伏,妙趣横生。

“听的倒有几分意思。”

“是啊是啊,其实很好玩的!”沈知澜眼睛一亮,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差点忘了!”

应王世孙一怔。

沈知澜双手合十,极力做出抱歉的模样,“之前没认出你来,但我就是觉得眼熟,其实在之前的游猎会上,我们肯定见过的!我就说嘛,回程的路上锐哥儿才告诉我。()”

气氛本来正好,沈知澜这时道歉也不显突兀,让世孙有耐心听他慢慢说。

沈知澜在此刻突然自爆,是有逻辑的,应王世孙这样的身份,只要沈与锐不是傻子一定会说。所以沈知澜再装不知道,不符合逻辑。他主动提起,反而显的坦诚,显的他这个落落大方的形象,没有崩塌。

而他自爆也是有底气的,刚进门的随意,倒茶等等,能看出应王世孙此刻心情不差,赶紧说清楚,好过对方来揭穿。

沈知澜使出浑身解数,眨着大眼,等对方的反应。

应王世孙一怔,恍惚才想起二人还没互通过身份,这熟稔的态度,不知道还以为两人相识已久,才能谈笑自若。

“说什么?你想听什么??()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当然是你的名字吗!我就知道你是应王世孙,还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呢,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他拖长声音,做出委屈巴巴模样。

“你刚才讲了个笑话,那我也让你猜个字谜,怎么样?”

“好啊好啊,谜面是什么?”

“田间花下逢,和解?”

沈知澜开始思考,田字的中间,花的下半字部,组合起来,就是一个“华”字,他不太确定说出答案,“你应该是叫,沈与华?”

姓氏不用猜,通过寿王两兄弟能猜到辈分排行,再加上最后一个字,名字当然水落石出。

“猜对了!”应王世孙心情舒畅,举杯笑道。“你脑子不错嘛。”

“还是你放水了,这个字谜不算难猜。”沈知澜举起茶杯,“为了庆祝我们互相认识,以茶代酒,干杯!”

沈知澜举起茶杯喝出酒杯的气氛,心内却想,这一关总算过了。

茶喝完了,沈与华更随意了些,似笑非笑道:“要是刚才,我非要计较呢,你打算怎么办?”

“你计较也正常,是我没认出来人,只好请你吃喝玩乐,让你消消气了。”沈知澜笑嘻嘻道。

“喔,这京城内,还有我不知道的玩乐处?我不信。”

“那现在,跟我来?”沈知澜勾勾手指头,沈与华立刻上钩,跟着就走。

护卫有心阻拦,但想到小主子平日的脾气,谁敢质疑?只能默默跟上。

沈知澜牵着人左突右拐,很快来到一家面馆背后的巷子里,这里僻静人少,只有店家会存放些杂物。

沈与华贵脚踏贱地,头一次到后巷这种地方满心不耐,想到对方兴致勃勃带过来,又忍耐住,等着惊喜。

“到了。”

沈知澜指着拐角,那里有一个木片搭成的窝,几只毛茸茸的猫崽正在探索世界,伸出小爪爪到处攀爬,偶尔爪子没勾稳摔下来,也不气馁,顿一顿继续爬。猫妈妈懒洋洋趴在旁边,听到有人过来,只是懒懒的转头。

()这猫亲人,不是那么害怕人靠近,而且最近沈知澜经常带着小鱼干过来,气味熟悉。

“主子,猫会抓人的......”护卫再次挺身而出,却挨了个白眼。

“这猫要怎么喂?”

“你先慢慢靠近,手里拿着小鱼干,要是她扭头就跑或者挥爪子,那就没戏,要是她不反抗,吃完了你带的小鱼干,就可以摸摸她的小崽崽。”沈知澜补充一句,“不过一切都要小心,带崽的母猫母性很强的,要是她不乐意,那还是算了。”

但是一想到小奶猫的绒毛和粉红色爪垫.....沈知澜觉得还是值得努力一下,看母猫的反应。

“试试。”沈与华不知想到什么,居然跃跃欲试接过小鱼干,慢慢移动靠近母猫。

母猫懒懒靠过来,似乎嗅到空气里的鱼干味,起身,伸懒腰,小脑袋一摆一晃到处闻味,碰到小鱼干后,张嘴衔住。

沈与华适时松开手,倒退几步。

母猫不管这些,衔着小鱼干跳到几个崽崽面前,松嘴,小猫也同样闻到味道,围着小鱼干开始嚼嚼嚼。

沈知澜再递上两根小鱼干,“存货都被掏空了,等她们吃完,你可以摸摸她们的小耳朵和小脑袋,要是不反抗可以多摸两下。”

呜呜,他可是忍痛把摸小猫的机会让出去,亏大了!

沈与华正好也主动伸手,小猫身上有一层保暖绒毛,摸着格外柔软,从身体里透出暖融融的温度,手感当真好,只要摸过就不能抗拒。

沈与华起初还矜持,逐渐陶醉于这种手感,开始暴风吸猫。

眼看小鱼干吃完了,母猫要把小崽叼回窝里,沈知澜恋恋不舍站起来,“好了,她们要休息了,下回再摸吧。”

“也就是现在小猫能走能爬的,母猫没那么护崽了,不然还摸不到呢。”沈知澜可是混了许久才跟母猫混熟,能够摸到小猫。

“这些畜生东西,也通人性么?”

“俗话不是说虎毒不食子么,它们当然也会护崽了,就算是老母鸡还会护崽呢,舐犊之情,天下莫不如是。”沈知澜笑了笑,跟母猫道别,下回再见!

“你要是喜欢,不如自己养一窝,天天都能摸到,这样不好么?”

“那可不行。”沈知澜义正言辞,掷地有声,“我只喜欢小猫!小猫的宝质期只有三个月,三个月后,我就不爱了!还有更多的小猫等着我去探索,怎么能够为了几只小猫停滞不前!”

一通歪理,偏还说的郑重其事,沈与华真没见过这样的人,实在忍不住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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