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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将军,北边匈奴有异动!”
一名士兵单膝跪地,语气急促地对着上位禀报道:“我们的探子今早在匈奴常出没的水源边,发现了大批战马经过的痕迹,看留下的马蹄印,都是新鲜出现不久的,应当不会超过半日。”
坐在主座的将军身披银甲,高瘦似铁,剑不离身,闻言眉头紧锁,许久未出一言。
他的左脸颊上,一道约莫三寸长的疤痕自眉骨上方横斜而下,斩断剑眉,只差毫厘便没入眼球之中,致使失明。
但却丝毫无损这将军面容的英武,还为其增添了几分凛然威仪。
若是郦黎在这里,定能一眼就认出来,这便是他曾经亲手交托令牌的前锦衣卫指挥使,现驻扎在雁门郡边关地带、守卫着大景边关门户的左将军,季默。
“季将军!”旁边的幕僚焦急道,“匈奴南下,必须要立刻禀报朝廷,请求陛下派兵增援啊!以咱们现在的兵力,若是匈奴铁了心要攻打边关,恐怕会死伤惨重!”
说完他又转向那名士兵,追问道:“你可知道匈奴是往什么方向去了?”
士兵:“好像是东南方向。”
“东南,”季默终于开口了,“他们是想走代郡?”
“不应该啊,”幕僚不解道,“若是走代郡,那就要经过紫荆关,紫荆关的守军可比雁门关要多多了。”
“不对,”季默沉声道,“目前驻扎在紫荆关的将领是都尉刘恪,他曾经在郦淮手下当过几年别部司马,后领兵去别处单干,因平叛有功,才被朝廷封为都尉。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这两人很可能私下里早已暗通款曲。”
“那岂不是中原危矣?”
幕僚悚然起身:“若是紫荆关被迫,我们连驰援都来不及!”
“郦淮不会真允许匈奴进犯京城的,他一定会快匈奴大军一步,入驻皇都。”季默冷静分析道,“虽然不知道这贼人与匈奴做了什么交易,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这种做法无异于与虎谋皮——这帮蛮子的胃口,可是喂不饱的。”
在边境的这几年,季默与匈奴人打过无数次交道,因此极为清楚知道他们的秉性——
寅支卯粮,趱新偿旧,犹如禽兽披人皮,毫无半分仁义道德伦理可言。
在他们的部族之中,奴隶和老人都根本不算人,妇女和小孩算半个人,只有青壮年,才配被他们当做人。
如果实在穷得要饿死了,就挥马扬鞭,南下劫掠边境百姓,期间若有大量死伤,那就更好了,正好为部落节省一份口粮。
郦淮的所作所为,在季默看来,就是这死老头子玩弄权术玩弄太久了,根本不知道一头血肉喂大的野兽在被放出笼后,不仅会撕咬猎物,还会掉过头来袭击它的“主人”。
要是真被反噬,那也是郦淮自作自受。
季默神情冰冷地想,可他此举若是连累了中原百万民众生灵涂炭,这老贼就算下地狱千刀万剐,也
偿还不起这份罪过!
“传我命令,”季默站起身,按剑扬声道,“召集军队,随我一同出征讨贼!”
*
“观历朝历代的史书记载,王侯将相,朝代更迭,不过成王败寇四字而已。”
阿禾跪坐在榻旁,朝着榻上奄奄一息的樊王微微一笑,“妇人也好,稚童也罢,哪怕是条狗坐在那个位置上,照样有人心甘情愿地对其顶礼膜拜,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郦淮闭上眼睛,他不想回答,更不想听。
但不得不听。
就像这个毒妇说的一样,归根结底,不过是成王败寇罢了。如今无论她说什么,自然都有她的一番道理。
阿禾道:“因为权势。这天下有万千种人心,人人都想出人头地,可若只靠自己,那得等到猴年马月才能等到出头之日;于是他们选出了一个人,叫他来定这天下的尊卑次序,甚至情愿肝脑涂地,奉他为首,还把这规矩写进书里,代代相传。”
“而他们管这个人叫做……皇帝。”
郦淮从喉咙里发出赫赫的苍老笑声,他瘦了许多,就像是一个漏风的破布麻袋,“怎么,你是想说,你还想当皇帝不成?”
“女帝也未尝不可,”阿禾淡淡道,“只是我目盲,明面上说不过去,也只能隐居幕后,扶持幼主,作为太后垂帘听政了。”
“垂帘听政?”郦淮死死瞪着她,眼中满是血丝,“你以为,我死了,我的儿子不会为我报仇吗?你只是一个贱婢!何德何能、何德何能能当上太后……居然还说什么,咳咳,垂帘听政……”
阿禾从容地给他倒了一杯水,递到他的唇边。
“殿下,喝口水吧,您的儿子如今唯我马首是瞻,认为我对您不离不弃,还承诺说,一旦坐上那个位置,便会封我为皇太后。”
她虽然笑着,语气却温柔得令人胆寒:“若不是你在将我送进养父府上前,认为女子有孕后会偏袒夫家,叫人废了我的身子,终生不得有孕,我现在,或许还真就与游云过着相夫教子的平凡生活;”
“退一万步说,您当初要是让我生下了那个孩子,我是说,我的第一个孩子……看在血脉亲情的份上,我就算再憎恶他身上的另一半血脉,也肯定会尽心尽力地扶持他坐稳皇位,殿下将来,也不至于落得个断子绝孙的下场。”
阿禾的笑容愈发甜蜜,然而郦淮的嘴唇都已经被她粗暴的喂水动作弄破,唇齿间溢满血丝。
她关切道:“如今大军距离您魂牵梦萦的京城不过百里,在亲眼看到妾带着大军进京前,您可切莫要死了啊。”
“咳!咳咳咳咳……”
郦淮差点被她这番话气得直接背过气去。
但他到底还是喝了那杯水。
因为郦淮确实还不想死。
他不甘心!
郦淮脱力地倒在榻上,用浑浊的眼珠茫然注视着前方,脑海中却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就在前不久、还被他视为心腹大患和最终宿敌的人。
霍琮。
他也被这个女人算计了,中了和自己同样的蛊毒,而且还不像自己一样,有这个毒妇配置的解药缓解病情发展。
这女人说过,要让自己亲眼看到辛苦大半辈子的基业为她做嫁衣,所以一面要让他痛苦不堪,一面又按时喂给他一些治标不治本的解药。
郦淮既羡慕霍琮,又不禁幸灾乐祸:一想到这世上还有比自己更惨更倒霉的人,他那颗早已被病痛和失败扭曲的心脏,又垂死挣扎地挤出一丝欢乐的汁水来。
但事实上,霍琮的日子过得远比他想象得要滋润得多。
虽然他有在努力隐瞒,但当一个人突然失明,无论再怎么遮掩,身边最亲近的人都不可能没发现。
郦黎很快就做出了应对方式——他开会的时候,就让霍琮躺在帘帐后面的软榻上休息,还特意在霍琮的手腕上系了一条带子,另一端系在他的右手腕上,这样只要提笔写字,霍琮就能感受到他的存在了。
他尝试了一上午,发现霍琮的分离焦虑果然没有那么严重了,尽管听不见也看不见,但霍琮知道自己一直都在,心情就会好上许多。
到了后来,霍琮甚至都学会了在黑暗中给自己找点乐子。
——他开始给郦黎织围巾了。
但郦黎看着手中针脚凌乱、洞眼大到捞鱼都空军的围巾,沉默了一会儿,面不改色地敲了一下霍琮的手背。
“觉得织得还不错?”霍琮露出一抹笑容,“那我再多给你织件毛衣吧,正好开春穿。”
郦黎看着一代枭雄盘膝坐在榻上,动作小心地给自己织着风格十分后现代主义的镂空针织毛衣,既好笑又心疼。
但不得不说,他也挺佩服霍琮这种乐观主义精神的——至少如果换做是他,在这种境遇下,绝对做不到这样。
‘我们现在已经在前往兖州的路上了,’他决定先让霍琮暂缓织毛衣的进程,抓住男人的手,在掌心里一个字一个字地写道,“我相信陆舫他们,在我回去前,他们一定能撑住的。”
传来的情报显示,樊王看样子是打算兵分两路,派其中一支于兖州驻扎的军队北上,与匈奴骑兵汇合。
匈奴南下,定不会愿意空手而归,想也知道,樊王那边一定是与他们交换了什么条件才达成的合作。
徐州被霍琮治理了几年,又是中原腹地,地形复杂,易守难攻,对异族来说是个硬骨头,而已经陷入兵祸战乱中的兖州,对于匈奴来说反倒是个更好的目标。
从打击樊王势力的目的处罚,其实最好的策略是直接上京包抄他们的后路,但郦黎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兖州被匈奴铁蹄践踏,所以直接拍板做出了决定——
先去兖州!
郦黎在霍琮掌心写完最后一笔,又赶紧补充了一句话:‘如果下一个疗程的药还没有效果,我就给你做手术。’
霍琮点了点头,问道:“你忙完了吗?”
‘忙完了,可以陪你了。’
外面早
已是星夜漫天,郦黎虽然困倦,但还是准备强打起精神陪霍琮聊会儿天。
两人相对坐在榻上,烛火静静燃着,斜长的倒影映在军帐之上,看着倒也有几分温馨甜蜜。
霍琮动了动,他的长发落在胸前,自从病情加重后,已经很久没有再束发了。他牵着郦黎的手,一点一点,顺着郦黎的手臂、肩膀,脖颈,直至脸颊眉眼,一路向上,用手一点一点地触碰着面前的青年。
郦黎温顺地低下头,方便他感受自己的身体。
“可能现在说出来,又要叫你担心了,”霍琮轻声道,“你的药其实很有效果,这已经是第二个月了,我的五感还没有完全消失,发作时的疼痛也减缓了许多。”
“但我能感觉到,我的触觉,这两日也在慢慢变得驽钝起来。”
郦黎闭了闭眼睛,在霍琮的掌心写下一个字:
‘忍。’
再忍一忍,他一定会找到办法的。
他已经从一位曾经去过波斯的医师那儿听说了,在波斯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有一群土著人,他们的祭司能给病人做开颅手术,术后的死亡率在百分之五十左右。这位医师还带来了他们常用的器具,说如果郦黎同意,可以为他打个下手。
百分之五十,这个数据虽然依旧很高,但也足够让之前认为只有百分之三十概率成功的郦黎狂喜了。
霍琮叹息道:“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听不到声音,看不到图像,也触碰不到任何有型的物体,恐怕,我就真的只剩下痛觉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了。”
郦黎听得眼眶发酸,他恨不得以身代之,却暂时无能为力,只好呆呆地看着霍琮,泪水从眼角流淌,啪塔啪塔地砸在被子上。
“本想与你白头偕老,相伴此生,”霍琮低声道,“现在看来,我可能都等不到洞房花烛夜了。”
郦黎:“…………”
他的眼泪瞬间止住了。
然后恶狠狠地在霍琮掌心里画了个问号。
你想干嘛!?
霍琮反手与他十指相扣,严肃又郑重地问道:“可以趁着我的五感还没完全消失,给我留个念想吗?我一般是不赞同婚前性行为的,但是这次情况特殊。”
郦黎抹了一把脸。
他就知道!
但想了想,郦黎叹了一口气,还是心软了。
“……随你吧。”他自暴自弃道。
反正霍琮都这样了,估计也没啥力气折腾,大不了自个儿躺平了让他来一次,应该就能睡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