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轮听证,主要是质疑问题。
被拆迁人请的律师认为:三江实业公司制订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虽然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订的,但是大家都知道,国家的政策是偏低,而且国家的方案是多年前制订的,经过这么多年,物价上涨,这么低的补偿标准根本无法满足我们的生活需要,你们有没考虑到这个问题呢?而且你们是把我们这块地规划为居住小区、商业小区,混为一用,未来发展前景那么好,应该制订相对高的补偿标准。而且,三江省政府现在提出效能亮剑行动,这个行动首先是‘效’,其次才是‘能’这得体现出以人为本,人民服务,你们明知三江省城楼价那么高,国家的补偿方案与现实差距那么大,按这个方案补偿小市民难以生存,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怎么会批准如此低的补偿方案呢?
矛头直指政府。
曾省长只是认真的听,认真的记。
这前一任省长摆的烂摊子,自己现在只能接过来。
三江公司的律师也及时提出了拆迁质疑,“虽然说国家的政策多年前制定的,但是政府执行国家的政策是没有任何错误的,法不允许皆不行,政府按规定行事无可厚非。而且补偿标准是根据三江省的经济实际制订的标准,如果补偿方案真的如此的不合理,那为什么99%的居民都愿意配合呢?”
“大家要明白,正因为这是居住与商用混合而建,我们的投资将会比一般用地要大很多。我们要承建这个项目,设计标准是建立一个三十年不落后的居住区域和商用建筑群,投资规模大,建设成本高,在建成前期我们还会面临5年左右的亏损期,如果再加大补偿方案,我们公司实在是难以承受。而且我们给出的地价与你们当地的地价是相符的,你们怎么就一直不停的说它苛刻呢?”
三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作了补充说明。
规划部门也表示,“我们之所以批准这套方案,是因为这个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民生要求。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我们做任何决定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按照现在物价看,按照三江实业公司的补偿方案进行补偿,被拆迁户的生活基本不会受影响,是有保障的,这符合我们批准建设的初衷。至于三江实业与被拆迁户之间达成什么协议,要另外的执行更高的标准,这是企业与拆迁户之间协商。希望你们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尽快解决问题。”
民用承租人这时又说话了,“你们说自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赔偿,才会有这么多用户搬走,那么你们为什么不上榜公布已经走人的被拆迁户补偿,按规定,这是必须的!然而我并不知道任何一个邻近住户的赔偿到底是多少?你说你是按照刚才说的标准赔偿,请问证据在哪?有公证吗?公证又可信吗?我所知道的现实就是,几乎每户被搬的人家都被要求保密补偿费,几乎自愿搬走的住户都会有所谓的奖金?那些所谓的奖金干嘛不跟标准一起公布呢?为什么你们要如此呢?还不就是为了不让被拆迁户互通信息,才开让其他人心中无底,无法参照,才可以进一步压低其余被拆迁户的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