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花眼中止不住的满意,笑意盈盈的对李世杰开口。
“李家哥哥莫要生气呀,是小妹我不好,耽误了你用午饭,小妹前来也没有别的事情,就是今日回娘家来,得知这福顺里搬来了新住户,想着大家邻里之间也应当相互照拂,这不,小妹也不甚宽裕,这有一篮子花生是我带来的,就当是送给新邻居的见面礼,李家哥哥可莫要嫌……”
“爸爸!”
就在林春花絮絮叨叨,自顾自的按着套路说话时,几口吃完了饭的末末,见爸爸一直都在大门边给人说话,总不见回来,眼瞧着爸爸碗里的饭菜都要凉了,末末着急了。
丢下碗筷,滑下椅子,小家伙颠颠的跑了过来,牵住李世杰的右手,嘴中喊着爸爸,刚好打断了林春花的絮叨。
林春花被这么一打断,后头准备好的说词套路也不好继续下去,心里有些恼怒,可看到末末时,她为了将来的大计,强忍下心里的恼恨,脸上挂着笑容看着末末。
“呀,李家哥哥,这是你家的小囡吧,长的可真好看!”
对着李世杰说完这句话,她又看向末末,嘴上笑的甜,对着末末招呼道:“小囡囡你好啊,我是你林阿姨。”
末末看着眼前笑的殷勤的女人,莫名的就觉得,这人好像狼外婆,对她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作为高级异能者,末末是有自己的小脾气的!
这么个无异能的幸存者,末末没由来的就觉得不喜欢。
既然不喜欢,那末末表现的就很直接,不给对方面子,那是必然的。
末末不搭理眼前女人的献殷勤,自己抱住爸爸的大腿,就使上力气,想要往上攀。
李世杰见状心里好笑,自然也是明白宝贝女儿的意图的,干脆弯腰抱起末末,让孩子在自己怀中坐稳了,李世杰这才抬眼看向林春花。
“不好意思林小姐,孩子认生,我就不招呼你了,谢谢你的礼物,我心领了,但是林小姐难得回家一趟,这些东西还是留给你家里的弟弟们吃吧,请恕我失陪。”
住进来了两日,李世杰已经基本了解清楚了,这福顺里各家的情况,知道顾阿姨还有两个儿子,一个二十,一个十六,都还未婚,且林家也不甚宽裕,眼前这么个女人拿来的东西,他李世杰是不会要的。
林春花听着对方的委婉拒绝,看着他怀里的熊孩子,虽然讨厌这熊孩子坏事,但她也知道,今日算是出师不利,想必是不会有什么结果了。
罢了,既然他已经在这福顺里安家落户了,那来日方长不是?
她林春花就不信了,像她这样的一个美人,还会有男人不动心的!
既然不能一蹴而就,那今日便作罢吧,反正人就在这里住又跑不了,总会有机会的!
林春花这么一想着,便笑着同李世杰道别,扭着小腰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虽然有这么个不速之客的打扰,但有怀中宝贝女儿的陪伴,李世杰压下心间的不满,转身回屋,三两口扒完已经冷却的饭菜,洗完碗筷,下午李世杰又带着女儿出了门。
上午只买了自家过年吃用的东西,拜访朋友年礼,他还一样都没买呢。
到了腊月二十九,商家们几乎都要歇业,不趁着现在这两天采买,那到时候上门拜访,可不得空着手去?
一个下午的时间,李世杰采买好了过年要送的礼品,有陈家的,廖家的,还有当初自己搬家时,福顺里给自己送过礼的邻居的。
除去陈家、廖家的礼物厚重些,其他的李世杰都采买的是一样的,一包糕点一瓶黄酒。
话说马有龙离开了陈公馆后,独自一人徘徊在上海的街头。
其实在上海,他哪里有什么亲戚朋友?
无非是不想寄人篱下低人一头罢了,想要别人尊重你,首先就得自己活的像个样子。
况且他这一路的南下,路上的花销都是李世杰的,眼下都到达上海了,他也不愿意继续吃人家的用人家的。
走在上海热闹的街头,马有龙想了很多。
自己本身读书不多,但是脑子里的那些记忆碎片是个好东西,他收获不少,不要说认字这件小事,便是那比洪拳还厉害的功夫与杀人技巧,他都了如指掌。
如今再加上自己身体的这把子力气,想必要挣两钱,在上海落脚生活下去,定然不是问题。
经过一番琢磨,最后马有龙选定了去码头找活计。
到了码头,马有龙找了个卸货扛包的活计。
在这扛包大军中,便是有大把力气的,一回最多就能扛两大包,攒下两个竹签子。
但他马有龙可不是吃素的,他走一回,四个大包那是妥妥的,要不是怕大伙当他是异类,要不是怕太出风头,他一次都能最少扛六大包。
可便是一次只能扛四包,马有龙在码头也是顶厉害的人物,短短的几日功夫,他就攒了好几块大洋。
今天傍晚,卸完了一船的货,马有龙拿着刚领到手的两块大洋,兴致勃勃的离开了港口,径直往这两天的落脚地而去。
当初离开陈公馆后,马有龙一找到工作,便在港口附近找了个弄堂住下了。
租了个亭子间,屋里约莫五六平米,就一张床一个破桌子,连板凳都没得一条的破屋子,每月居然还要三块大洋的房租。
但是怎么办呢?具弄堂里那些码头的工友们说,这里的房租,在上海来说,已经是很便宜的了。
上海大多数收入低下的阶层,像他们这些苦力,像那些黄包车夫,像那些低收入的工人们,大家都在这儿租房子。
早在租好房子落脚后,马有龙在置办铺盖时,就特意买了一块红色碎花的棉布,为的就是兑现当初自己对闺女的诺言,说好了,要给她买新衣服穿的。
不知道为何,马有龙脑海中的碎片,带给他一个认知。
就是一定要给那个小家伙,置办上一套新衣服穿!
仿佛在他的记忆深处,那个小家伙都是穿着一身灰扑扑的,带着层层叠叠参差不齐补丁的烂衣裳,一张笑脸也黑乎乎的,只是那双眼睛,在黑脸蛋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明亮。
手里攥着两块大洋,马有龙脚下的步子加快,回了落脚的弄堂,先去了弄堂里的裁缝铺子,付了余款,取回了一件红色碎花小棉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