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涵之与沈言之过来的时候就见悠之一脸惆怅的盯着另外两个人发呆,那精致的小脸蛋儿都快愁出水儿来了。
与君相识微时,感君侠义,心中对您生出情愫
悠之刚读了一句话就感觉自己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她揉着胳膊,还没等继续看,就被涵之抽走,涵之道:“小姑娘莫要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污了你的眼。”
悠之指指信,声音里带着几分俏皮,“周玉秋没有读过几天书呢,怎么会写这样的信呢?该不会是花两分钱去报摊写的吧?”
现在许多报摊也是有代写信这样的项目,与旧时代写信的营生相同。
涵之捏着信,道:“几次三番警告,她倒是不放在心里。”
说起来悠之并不知道,但是涵之他们却是知晓的,周玉秋虽然不住在沈家,但因为是三姨娘的妹妹,又没有什么工作,因此每个月是要在这边领十五块块的零花钱的,这钱虽然不多,但是她只一个女孩子,却也是极够极够的。
可是饶是如此,她却总是想着能够巴上这边,又是故意去市府找工作,故意给沈言之写情书,小动作不断。
看样子,这就是一个白眼狼,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贪得无厌。几次三番,已经让家中长辈十分不喜,也明里暗里的警告了几分,如若再是这般,就是要断了这零花钱,可是周玉秋总是表面上答应的好好的,背地里又是阴奉阳违。
“父亲念着三姨娘的情分没有将她撂下不管,她倒是越发的得寸进尺,我看她就是想要进门分一杯羹的。”涵之冷笑,“我并不轻视堕入风尘的女子,但是不得不说,有些女孩子,本身也是好逸恶劳,想着赚快钱,一步登天。”
悠之咂摸了一下四姐的话,“家中她唯一能扒上的也就是三哥了,别人哪里会理她,三姨娘这人还是知道进退的,不会乱来,也是有理有据。”
正是因为三姨娘明白事理,沈父才不好彻底的不管了周玉秋,总归是三姨娘的妹妹,但凡三姨娘有一点不靠谱,怕是周玉秋也就可以轻易的处置了。
“姐姐,我前几天听徐曼宁说,市府要安排人去奉城那边工作一年,她很担心她哥哥会被安排过去呢。”悠之想到了这事儿,轻声道。
涵之一愣,随即审视小妹妹,道:“你是说?”
悠之笑了起来:“三哥去那边待一年也好啊。”
北师会越来越强盛,三哥去奉城多少也能接触一些北师的官员,这是其一。而其二,倒并非躲着周玉秋,而是换一个好一点的环境,三姨娘既然是明白事理不会为周玉秋传信,那么这个信件就必然是三哥那些狐朋狗友帮着传的。那么离开北平,与这些人疏远,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儿了。等一年后回来,有些酒肉朋友大抵也就散了几分。
“我与父亲说这些,父亲不会听,但是姐姐可以与父亲分析一下啊,我觉得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极好的。三哥身边没有了那些酒肉朋友和红颜知己,与三嫂的感情也能好上几分。”悠之神秘兮兮的,“说不定能让我们早点抱小外甥呢。讨厌外面那些莺莺燕燕。哎呦。”
泪眼巴巴的看着涵之,指控道:“四姐怎么打人呢?”
涵之:“小孩子别整天给我研究那些没用的,这事儿我去和父亲说。”
悠之:生孩子怎么啦?怎么啦怎么啦?不生孩子,难道我们是从石头里跳出来的吗?又不是孙猴子。
涵之盯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甭给我玩儿路数。”
悠之苦闷:“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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