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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好。什么时候?】
这种感觉很奇妙。
沈临风看着聊天框。他们的聊天记录很短,甚至没占满一个屏幕。
上次的聊天记录还停留在一个月前,林朝约他在咖啡馆见面而他缺席了的那次。沈临风想起这个,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感觉。
他和林朝约定了时间,然后忍不住加上一句:【这次我绝对不会放你鸽子了。上次对不起。】
林朝:【你现在怎么学会道歉了?】
沈临风一胸腔的酸软还没消化完,看到这句话,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对啊!!!他现在是霸道狂狷的富二代“沈临风”!!又不是温柔体贴的“护工”,他怎么可以张口就道歉!!!
串人设了!!!万一林朝从他说话的语气里察觉蛛丝马迹怎么办!!!
沈临风额头冒汗,艰难地开动着脑筋,总算想出一句符合人设的答复:
【呵,我这是礼貌。】
林朝:【[微笑]】
沈临风:“?”
林朝发这个“微笑”表情是什么意思?不会生气了吧?
沈临风盯着那个表情看了半天也没琢磨出来林朝的意思,他忍不住抬起头,悄悄瞟了眼坐在书桌前的林朝。
这不抬头还好一抬头差点吓死。林朝竟然也正在看着他!
林朝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吹完头发了。干净柔软的发丝贴在耳际,他的眼睛温润平静,仿佛有种看透人心的力量。
沈临风后背冷汗都下来了。
“干、干嘛?”沈临风喉头干涩,艰难地开口,“你盯着我看干嘛?”
“我这周六要出去一下。”林朝静静地看着他,忽然唇角一弯,很温柔地笑了,“你……”
电光石火之间,沈临风如有神助。他脱口而出道:“那天我也有事!我要跟你请假!”
“什么事?”林朝饶有兴致地盯着他。
那眼神太有穿透力,简直一眼望进了沈临风的灵魂里。沈临风感觉灵魂都要被他烫出一个洞了。
汗流浃背之际,大脑疯狂运转。沈临风灵光一闪,道:“我要去约会!!!”
林朝:“?”
林朝一下子愣住,吃惊又茫然地看着他。
沈临风觉得自己灵光一闪的这个答案真是绝了,他不禁点头,认真地说:“我最近在追一个人,这周六人家终于肯跟我约会了。如果顺利的话以后我可能经常会跟你请假。”
天才!他简直是天才!
约会这个理由非但让人无法拒绝,而且一劳永逸!
以后他再要用“沈临风”的身份去见林朝,都可以用约会这个理由来请假!!
除了天才他还能说自己什么呢?
他简直是一人分饰两角的天才!!!
“………………”林朝微微睁大眼睛。脸上的表情从茫然里渐渐透出一丝无措。
耳朵有些发烫。林朝不自在地扭过头去,说:“哦。”
沈临风没听清,问:“你说什么?”想了想又小心翼翼地加上一句,“你会同意我去的吧?”
“你去啊!”林朝有些烦了,低头把书稀里哗啦地全部收进书包里,起身说,“我去自习了!”
第75章近小学鸡者小学鸡
“沈临风”跟他约定的时间是星期六中午十一点。
但是“护工”跟他请假的时间是从早上八点钟开始。
沈临风临出门前不放心地又确认了一次:“你一个人可以吧?”
“可以。”
“有什么事随时打电话给我。”
“好。”
沈临风一步三回头,终于依依不舍地走了。
林朝心想有什么好依依不舍的,一会儿不是马上又要见面了吗。
一想到这个,林朝嘴角又忍不住翘起来。他有种在陪小孩子玩过家家的感觉,但他又忍不住期待。
可能跟幼稚鬼在一起呆久了,自己也会变得幼稚吧。这就是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小学鸡者小学鸡啊。
沈临风定的这家餐厅离他们学校不远,交通非常方便,过去只要半个小时。这家餐厅十分高档,林朝看到停车场里停着的无一例外都是豪车。
一进门就有侍应生彬彬有礼地问他是否有预定,林朝被领到一个靠窗的位置。此时距离十一点还差十分钟。
林朝坐在餐桌边,看了会儿风景。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在身边响起。
“林朝。”
林朝抬起头,瞳孔不由自主地张了下。
是沈临风,却又不是他熟悉的那个沈临风。
沈临风今天明显精心打扮过。头发往后梳,看上去洒脱又随性。一身穿搭非常有品位,在人群中一下子就会被注意到。
最重要的是他那张脸。他今天终于没戴口罩了。
那五官精致而立体,鼻梁高挺,薄唇微抿时不自觉地带出笑意,有种坏坏的痞帅感。
林朝对上那张脸,感觉心脏被狠狠撞了一下。
幸好这些天他跟小学鸡斗智斗勇,已经习惯于不动声色。林朝淡淡地朝他笑了笑,说:“好久不见。”
沈临风眼底闪过一丝震惊。然后矜持地在餐桌边坐下:“好久不见。”
林朝沉静如山,沈临风脸上也沉静如山。
心里却翻江倒海,写满了震惊和不敢置信!!!
什么!!!他都这么精心打扮了,林朝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甚至请了专业造型师,拼死拼活赶在三小时里给他做发型搭配衣服,他甚至还精心挑选了林朝可能会喜欢的香水!就连腕表都试戴了两百多支!!!鞋就更不用说了!几个品牌都恨不得把他们的当季新品全都搬来了,他从前天晚上就跟那帮人开会挑选!
这居然、都没有、惊艳到林朝?!
完了。
沈临风只觉得心脏被大石头狠狠压了一下,悲痛欲绝地想:完了完了完了!林朝要么是对他完全没有意思,要么就是在人才济济的清华校园里看惯了帅哥美女,所以对他的颜值一点都不惊讶了!!!
与此同时,沈临风却反而被今天林朝惊艳到。
太奇怪了。林朝明明没有特意打扮,只是穿了件宽松柔软的带帽卫衣。那件卫衣也很普通,沈临风之前见林朝穿过。当时只觉得干净清爽又帅气,并不会像现在这么……
怦然心动。
是因为阳光吗?还是因为今天是约会……
砰砰!
“约会”两个字,像一颗甜蜜炸弹,炸得沈临风七荤八素。他一下子明白了。
因为今天是约会啊……所以阳光正好,风也正好。普普通通的卫衣都看上去特别温柔。
——而且他穿卫衣耶!他还穿了球鞋!很休闲很轻松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