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么…咔,还真是个好名字呢。
…………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
南部偏中的一栋三层楼的顶层,迷彩服的寸头男正哼着跑调的流行歌曲,眯起一只眼睛,看着正前方大道的尽头。
虽然还不知这个游戏世界究竟有多大,不过和前方中部的高楼大厦不同,这里都是较为低矮的楼房,而这栋就是最高的楼层了。手中有枪又居高临下,四周的情况一览无遗。
“闭嘴!难听死了!”同样迷彩服的马尾男停下了自己擦拭刀身的动作,忍受够了自己搭档难听到极点的哼唧,“现在可是游戏中,态度认真一点!”
“哈哈哈老王你也太小心了吧。”迷彩服的寸头男眼神尚未离开狙击枪,头也不回的戏谑道,“到了这个时候,现在会选择玩好朋友游戏的除了我们也只有那些刚进入了新人了,我们三个人还怕打不过一个新人吗?”
说到这里时寸头的笑声中却带着一丝可惜。
一是可惜手上的是狙击枪,对于现在的情况而言其实哪怕一支手枪也比它用着舒坦,而来却是女人的问题。上一个的好朋友随机到的就是一个女人。因为有着时间限制,所以必须要将之杀掉,否则在这夜里也睡不好觉的世界里,有一个女人那是多么滋润的生活啊。
“但万一不是新人呢。”金发的马尾男虽然也认同他的话,但还是忍不住反驳道,“而是像我们这样的佣兵?”
“三个打一个还能输吗?”寸头有些不耐烦了,“而且别忘了上一个娘们可是只是说几句话就放下了戒备,还以为我们会保护她?在这个游戏里吗?哈哈简直笑死人了!”
“别说话了。”最后一个人佣兵盯着手机说道,“她来了。”
只见他的手机屏幕上显现的地图中,那标记着“好朋友”的红点正在飞速的向这里赶来,速度不是普通人能够达到的速度。
远方引擎轰隆,在这寂静的城区之下宛如暴雨前的轰雷声。
“喲,还是个娘们。”寸头透过瞄准镜惊喜的说道,“还骑着哈雷挺潮的嘛,这个也暂时不杀了吧,在时间结束前我们兄弟几个乐呵下?”
但这句话他却没有得到好友的回应,因为手中的冲锋枪里数十颗灌注了汞的爆裂弹朝着前方喷射出去。
“你疯了!”
寸头男目瞪口呆的看着最冷静的好友的行为,这些爆裂弹可是好不容易击杀了一个松树女才爆出的特殊弹药,还因此死了好几个兄弟。平常他可是连一颗都不舍得使用而现在不要钱似的将这些弹药如雨幕般喷涌而出。
但他的话曳然而止,因为他看到自己本来最冷静的好友脸上的恐惧,就算是见到“电老虎”时也没有露出过这样的神色。
仿佛见到了恶鬼。
“杀了她,必须杀了她!绝对不能心慈手软!”男子咬牙切齿的声音中都透露着一丝血腥的气息。
而他是《Jungle》中罕见的N级用户,从中获取的通灵直感告诉自己…..这个人,还未抵挡眼前的这个人是顶尖的恐怖!
莫非是和自己一样的《Jungle》高级用户?不过同为高级用户谁怕谁啊!
他那好似慌张的射击并非是乱几把射。在现实世界时他就是小队中最冷静、枪法也是最好的突击手。虽然一开始是因为骤然的恐惧慌了神,但端上枪的那一刻冷静就恢复了过半,有预谋的封锁了对方的路线。爆裂的火焰扭曲空气时仿佛世界都在震动,黑色的柏油路下一道又一道的银色的子弹朝着前方射出,宛如卍解后的流刃若火,刺的眼赤火把将黑色的柏油都一并点燃。
就算是《Jungle》的超能力者也是要死吧,据他所知的那些个技能中没有一个能够抵挡如此攻击。心中确认对方差不多死亡的他开始心疼那些子弹,还有对方的用户积分。
但下一秒轰鸣声撕裂长空,一个燃烧着火焰的摩托腾空而起,朝着自己等人飞了过来!
“快打!!!”他嘶声裂肺的吼道。
但他喊完了,他的同伴和他都以为对方会死在这一恐怖的攻势之下,但等到摩托临近之时已经晚了,子弹虽然出膛,但打爆的摩托却在自己面前爆炸。
摩托与楼层撞在了一起,满罐的汽油骤然间爆炸,让好好的一栋楼化为了焦热地狱。火焰在这层楼层中烧灼着,直到一双英伦风的棕色皮鞋踏出这片火海,以及的一身棕色皮衣的少女。
棕色皮衣颇为野性,只是包裹着胸部和臀部,是从路上遇到的一个鹿头女郎哪里抢来的,同时那摩托也是从她哪里爆出来的,虽然有些不太合身,但总比那粉色大蓬裙好太多了。
李泽华一脚踹开大门,静静的看着从楼上跑下来人。
身上一小半都被烧毁的面目全非,连衣服上都还在着火,不过比起那两个已经归天的同伴来讲好太多了。
好太多是对李泽华而言,因为他就算是逃也没忘了放开手中手机。刚才“好朋友”死亡时的卡帕已经入账,是好朋友全部的卡牌,这就是“好朋友”这个游戏的真谛。而眼前之人的卡牌他还是不准备放过,直接转了过来。
加上自己的两张一共十六张卡牌,其中四张都是重复的——青龙角、玄武女,朱雀鬼、朱雀柳。
李泽华不知道这运气是好是坏,但能有双倍的收获她已经满足了,然后提了提皮裤和胸衣。
虽然也没有仔细去看自己现在的模样,但矮小且平胸的身材是跑不掉了。而那鹿头女郎在身材上甩自己十万八千里,她的衣服被自己拔下来实在是有些不太合适,跑两步都要掉下来的感觉。
可惜了那鹿头女郎,若不是赶时间还可以趁热来一发。
不过这时一缕青光从燃烧的楼层中飞了出来,然后没入自己的体内。
“Jungle?”李泽华蹙眉,惊喜中带着一丝恼怒。
自己怎么就把Jungle忘了呢,去扫描二维码的人里面说不定就有Jungle的高级用户,而这样的话就可以合情合理的将超能力带进来了!
不过恼怒也无用,当初她恶并非是没想到,只是为了以防万一就没有选择携带超能力。自己掌握丛林(Jungle)权柄,对方死掉所余下的超能力直接被自己获取,对方是N级用户,有三次超能力选择机会,不过三次他都将技能点给点在了通灵上。
不过这也正确,在这个现实世界里普通强度的超能力除了好看也没太大卵用,而作为佣兵的话通灵才是最合适不过的技能,而且还是增加直感的被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