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沈昼叶:“……”
沈昼叶语无伦次地用英语道:“我、我的天啊――”
“陈教授真的是很优秀的,”罗什舒亚尔教授带着丝难以察觉的骄傲道:“我没有见过比他更敏锐的人。”
沈昼叶大脑瞬间过载,她朝后退了两步,死死抓住了门框,抬头一看,416的门牌上挂着xiaozhichen的名字。
老教授察觉了空气中微妙的不协调,关切地问:“沈小姐?你还好吗?”
――陈啸之,是他。
一个女孩绝对忘不了第一个在新年钟声里亲吻自己的少年。
罗什舒亚尔教授:“……你有点苍白……”
沈昼叶颤抖得像风中落叶:“我……”
可是她还没说完,就听到了老教授身后那个人,慢悠悠、闲适地开了口:
“教授,您下午还有一个董事会议吧?”
罗什舒亚尔教授为难地说:“是。而且马上就要开始了……沈小姐,我把你交给陈教授,他是一个可靠的人――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找我或者系主任。那么,祝您在这里的生活愉快。”
然后这位老人绅士地一点头,离开了现场。
把沈昼叶留在了原地。
……
416办公室不算干净,角落堆着一堆打印出来的文献和奇怪的模型,墙边竖着两面黑板,满黑板都是沈昼叶只在书上粗略扫过的公式――陈啸之靠在办公桌上,是一个锐利如刃的、近乎年轻的王的姿态。
他宽阔的脊背对着窗户,也没笑,只看着沈昼叶。
地平线尽头残阳燃烧,棕榈树泛着金光,这里离北京,已是万里之外。
沈昼叶大脑都当机了,但是她还算灵光的大脑在关机前给她留下了一个应对方法,非常简单,就是装不认识他。
沈昼叶立刻开口――而且一开口就问了个弱智问题:“areyouchinese?”
她一问出来就觉得自己要完蛋:姓陈的亚裔难道还能是韩国人吗?
陈啸之慢慢地看她。
那是一种非常细致的打量,仿佛在端详沈昼叶身上的每一点小细节:从她穿的牛仔裤和帆布鞋,到她手指上贴着的小创口贴,再到她扎得极其随意、好像一条狗尾巴的马尾辫,一一打量。
被审视的沈昼叶几乎语无伦次,结巴道:“o―or,singaporean……”
陈啸之单手漫不经心插兜,以中文缓慢道:“我是谁你没数?”
“……”
汉语标准,这口京片子,既骚又痞。
“新加坡,新个几把,”陈啸之回办公桌前坐下,扳开笔记本电脑,漠然:“我他妈有朝一日居然要给初中同窗当导师……”
沈昼叶注意到,他用的词是初中同窗。
她有点儿懵。
他摘下了眼镜,不耐烦地道:“两条规矩,一,我的学生办公室在隔壁,配套实验室和各类仪器都在f3。二,学生进我的办公室前必须敲门,禁止未经允许碰触任何东西。”
沈昼叶耳根通红地嗯了一声。
然后陈啸之冷漠地道:“和我相处,遵循一个原则――我希望我的学生和我之间公私分明,我不干涉你的私事,你也不干涉我的。”
“你别怪我说得难听。”
这个英俊年轻的教授,朝后一仰,缓慢道:
“――是因为这样对谁都好。现在你可以去收拾东西了。”
从始至终,陈啸之没叫过她一句名字,也没有让她在沙发上坐一下,仿佛她是个不速之客。
她握住门把手,突然想起一件事,犹豫着喊道:“教……授?”
陈啸之有些受用地抬起头。
沈昼叶颤抖着道:“……你……你不方便的话,我可以自己申请换导师的。”
“……,”陈啸之受用的神色消散无踪,指节青筋凸起,仿佛在忍耐着什么。
沈昼叶急忙补充道:“我不会麻烦你的。”
“……”
陈啸之嘲讽:“――你以为有人喜欢联培学生?都当烫手山芋呢。别自取其辱,只有我要你,懂么?”
沈昼叶静了下,说:“懂了。”
毕竟十年了,沈昼叶想,昔日温柔的吻早已化成了令人生厌的油渍。
外面走廊上洒满阳光,远处几个美国女孩在棕榈树下骑着自行车,大笑着闹来闹去。
她说了声‘教授再见’,就关上了门。
――咔哒。
沈昼叶怔怔地看着那场景,站在走廊里发了一会儿呆,拍了拍脸,试图让红晕消散。
…………
……
她的晚饭是一个赛百味。
沈昼叶在北大读书的这七八年,偶尔会步行去人大附那边的赛百味买个鸡肉三明治吃,这店周五半价,非常合算,而且赛百味总让她想起小时候的味道。
沈昼叶小时候和父母一起住在华盛顿。
那时街角就有家赛百味。有时候她去上兴趣班回来,正好父母都不在家的话,十几岁的沈昼叶就会去赛百味店坐着,点个最经典的鸡胸肉热狗,盯着街角,一边写作业一边等她爸爸妈妈的车回家。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却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一般。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盘腿坐在斯坦福宿舍的床上,拆开黄绿的包装纸,露出里面烤得外皮酥脆的白面包。
那一刹那,她手机微微一亮,是一封邮件。
沈昼叶咬着面包,将屏幕划开了。
新邮件一封,发件人陈啸之,来自他的斯坦福校内邮箱。
沈昼叶愣了下,在自己的牛仔裤上抹了抹手,点开邮件。那封邮件里面只有一句话――是用英语写的,让她在7pm前把研究生期间做出的成果发给他看看,他得掌握自己学生的基本情况。
沈昼叶将热狗咬在嘴里,爬回了自己的电脑前。
成果并不难找。她戴上眼镜,插上移动硬盘,毫无保留地将自己这些年发表的期刊和写过的论文,处理过的数据全部打了个包,发了过去。
沈昼叶动作麻利,将最后一个文件拖进去,一敲回车,邮件咻一声钻进了网络,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沈昼叶就一个人在她温暖的小阁楼里坐着,望着玫瑰色的夕阳,慢慢地喝着热咖啡,吃凉掉的三明治。
……
‘陈啸之。’
――她把这三个字在舌尖一滚。
已经十年了。
十年足够改变一个社会,也足以让一个青涩的女孩儿长大成人。
可是这十年来,沈昼叶每次心里念起这名字,心脏都是一阵抽痛。
――记忆里那个少年几乎都模糊了,她却总记得他与生俱来的光芒。
在沈昼叶的记忆长河中,陈啸之的样貌甚至都被框进了一张老相片,她记得少年陈啸之在冬天下午紧紧握着自己的手,把温暖耳机塞进自己的耳朵,还有落在唇角的、伴随着初雪的亲吻……他们初三那年的冬天。
――还有沈昼叶拼了命地要和他分手时,追到她家楼下,赤红着眼眶等了她一整夜的少年。
然后二十五岁的沈昼叶揉了揉自己的鼻尖儿,一个人坐在床头看壮阔夕阳。
自从沈昼叶读研之后,她已经很少有这样的闲暇时光了。
她读研后忙得要命,大导师周院士身体欠佳,将她分配给了她的前老板李磊,李磊为人刻薄,将她当牲畜使唤。如果不是沈昼叶能在实验室泡到凌晨,她连做自己实验的时间都没有。
那时,沈昼叶甚至经常见到北京的日出。
就连这样,都被抢走了无数次成果。
沈昼叶有点自嘲地别过头去,拿了杯热咖啡捧在手心。
下一秒,邮件咻一声飞进了她的邮箱!
沈昼叶:“……?”
这么效率的吗,沈昼叶感慨了一下陈啸之这人有点儿东西,咸鱼般捧着暖融融的热咖啡,好奇地划开了那封来自自己前男友――不,新导师的邮件。
陈啸之的邮件只有一句话:
你科研成果就这点儿?你认真的啊?你博几了?你能毕业吗?
捧着咖啡的咸鱼:“………………”
…………
……
外头天黑了。
夜空清朗,盛夏行星漫天。
宿舍小阁楼里,夜风习习,张臻苦口婆心地劝说她:“姐妹你不能喝酒,真的别喝了……”
沈昼叶一摔易拉罐,醉醺醺道:“我不!陈啸之是个活王八蛋!”
张臻头疼死了:“陈啸之到底是谁啊,姐妹你从本科的时候就开始一喝酒就骂他……你今天又受了什么刺激……”
沈昼叶手里那罐啤酒还有大半罐,但是她小脸儿已经红了,她将易拉罐大马金刀地一挥:“他――他是我前男友!ex!陈啸之的屁震天动地,我把他脑袋摘下来送给内马尔当球踢……”
张臻:“……”
张臻哀嚎着将沈昼叶卷进被子:“你不准顺口溜骂人!你他妈太丢人了!”
沈昼叶趴在软乎乎的被子里,醉得耳朵尖尖都红了:“我不!我偏要!陈啸之辣鸡陈啸之坏,陈啸之脑袋是个大麻袋,出了胡同右拐收破烂儿的都不买……”
“……”
张臻:“啊啊啊啊你沈昼叶又顺口溜骂人!你好丢脸啊啊啊啊――!”
沈昼叶也不羞愧,她喝醉了,耳尖尖红着,把被子使劲儿卷了卷。
“……”
张臻叹了口气,看了看床上安详的春卷,关上灯走了。
满室温暖静谧,柚子味香薰燃着,在黑暗中明明灭灭。
喝醉的沈昼叶一个人窝在被子里迷迷糊糊的,还在嘀嘀咕咕地坚持不懈卷紧春卷,过了一会儿她又想起陈啸之,又被自己的被子裹得喘不过气,气的眼眶都红了一小圈。
接着,沈昼叶十分行动派地爬了起来。
她的手机恰到好处地微微亮起,又是一封邮件,沈昼叶摸起来看了看,正是罪魁祸首发来的。
罪魁祸首:你人呢?来我办公室。
语气都他妈凶神恶煞。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她喝醉了,精神脆弱,看到这句话眼眶又是一红,觉得自己简直是遇到了奴隶主……
沈昼叶红着眼圈跑到书架前,找到那个旧本子,又跑回书桌前,啪地摊开!
人生太惨辽!
怀才不遇,满目萧然,科研成果被抢不说,昔日前男友竟还成了自己导师!加之酒精上头,沈昼叶满目萧然,感极而悲――
她愤怒地将信笺一压,在那行“十年前的沈昼叶展信佳”后面,正式写信!
“别的我不知道,你离陈啸之远一点。”
沈昼叶想到十五岁的陈啸之,更想到他那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笔迹顿时极其愤怒,还带着醉酒的张狂,愤怒地书写:
“――他本来就不喜欢你!!”
然后沈昼叶又在下头画了一堆乌龟王八,并在王八羔子头上画了个小旗,写了陈啸之的名字,然后给王八羔子加了猪鼻子,加了代表智障的大小眼儿……
……总之她将这王八羔子画成了个触手怪物,连他妈都认不出来,她打量了一番,终于满足地栽在了桌子上,醉醉地睡了过去。
夜风哗地吹过熟睡的女孩的卧室。
那老本子被吹得翻了一页。
那一刹那,如同魔法一般,本子上的乌龟和王八,甚至连信笺本身,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接着那本子又哗啦翻了回去,现出了另一页老旧信笺,以及上面陈旧的笔迹。
――那竟是一封,来自十年前的信。
…………
……
十年前,2008年的北京。
早晨六点多。
十五岁的沈昼叶醒来时挂着两个黑眼圈,她昨晚没睡好,一直在做梦。
那个梦非常长,非常令人疲惫。
――梦里的她大约只有五六岁光景,那时她父母工作繁忙,她和奶奶住在宜春胡同,胡同尽头有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孩子,在梦里模模糊糊的,看不清面孔,可那小小的手指却十分温暖,与小昼叶十指紧紧交握。
‘等会给你买糖吃……’梦中那孩子拉着她的手,轻柔地哄小孩:‘……乖。’
梦醒之后,沈昼叶往往记不得那孩子的相貌,却总会断断续续地梦到那个小男孩。
尤其是回国之后,梦境变得更为频繁。
……
清晨六点,外头下着雨。
窗台上贴着几张北京欢迎你的贴纸,胡同里嘈杂不堪。
十五岁的沈昼叶忙不迭地装着书包,她把中性笔盖合了,随手塞进书包侧袋。昨天的作业她还没写完,只能到学校去补。
当转学生太难了,她痛苦地想。
沈昼叶踮脚,从书架上拿下来了一个厚厚的皮面本。
那本子是沈昼叶爸爸去年送她的,非常新,藏蓝封面,上面烫着“赠予爱女沈昼叶,致繁星,父沈青慈”的金字,里面厚厚地夹着数张信笺。
沈昼叶的房间外,她妈妈敲了敲门:“叶叶,吃早饭了!……”
十五岁的沈昼叶含混地嗯了一声,飞快地将本子和里头新出现的信笺,塞进了书包里。
窗开着,一滴雨水落在2008年的9月那张日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