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闻九则不关心任何人,也不喜欢凑那些无聊的热闹。
无意中撞到薛铃被人告白的现场,因为发现闹剧的主角是讨人厌堂哥喜欢的那个女生,他才带着一点兴趣停下来,懒洋洋地插着兜看了会儿热闹。
尴尬和为难清楚写在薛铃脸上,她看上去很想打断拒绝,但没开口,带着尬笑在等那个男生把弱智发言说完。
脾气好的离谱了。
忽然,她在人群中看到他,目光闪烁了一下。
闻九则其实很乐意看她尴尬下不来台的样子,并且为此幸灾乐祸。
他不无恶意地想,活该。这种时候自己不强硬一点,难道还会有人来解救你吗?
在闻九则十九年的人生中,他最明白的一个道理就是:谁都不会救你,也救不了你,只有自救。
她眼里有一点微不可查的求助,无意识地看了一圈,但好像没人收到她那点微弱的求救信号。
最后她和闻九则对视了。
就当是为了上次请他的那个面包吧,闻九则想,上前踢飞了一杯奶茶,强行中止了这场告白。
看完了一场热闹,他本来想跟着人群一起散去,但薛铃拿着工具清扫现场时,时不时就抬头看他一眼,看了一眼又一眼,好像想跟他说点什么。
闻九则也有点好奇她想说什么,便无所事事地坐在那等着。
等来了一个无聊的道谢,闻九则脸上笑着,心里有些不耐烦。
他是带着恶意说出那句“当我女朋友”的,他的本意是恶心她,但她愣了一会儿,竟然点头了。
闻九则和她对视片刻,觉得她看起来很傻,有种脑子没有在转动的感觉。
随口一说,似乎不该当真。但那时看着薛铃什么都不知道的脸,闻九则心里生出阴暗的念头。
闻煊不是喜欢她吗?
如果被闻煊知道薛铃和他在一起了,他一定会气到发疯。
于是他笑了一下,看着薛铃心想:谁让你答应的,自认倒霉吧。
给我当女朋友,有你麻烦的。
他没有在认真给她当男朋友,一开始只是看她那个脾气不顺眼,故意找事气她而已。
薛铃不是他们口中的不会生气,她只是生气了也不敢表现出来,假装自己不生气,然后憋着而已。
闻九则看着她,好奇她要是憋不住了,真生气是什么样子。
感觉会有点意思。
他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却渐渐对惹薛铃发脾气升起了莫大的兴趣。
而他的锲而不舍是有成效的,只是他没想到,第一次看到薛铃发脾气是因为他。
得知薛铃和他在一起的闻煊果然大发雷霆,他无能狂怒,又教训了他一顿。
留在脸上的伤被薛铃看到了,她当时没说什么,回头却找到了他们学校,主动找闻煊谈话。
“你又打闻九则了对吗?如果你是因为私生子的身份才打他,我觉得
你的理由站不住脚。”
“难道不是更应该怪你的伯父吗,你为什么不打你道德败坏的伯父,是因为不敢吗?而且你只是他的堂哥,又不是亲哥,请问关你什么事?”
“我为什么要和闻九则在一起?”
“我听你跟别人说起我,觉得我贤惠懂事对吧,你对女人的要求是贤惠懂事?那我对男人的要求是像个男人,闻九则比你更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选了他。”
“你最好不要再欺负闻九则,你上次在树林打他的时候我拍了视频。”
“如果我再发现你打他,会把视频发布到我们附近几所学校论坛,再群发给你的同学朋友以及学生会里的人,让大家都看看你打人的样子有多丑。”
“……”
他们站在图书馆旁边大树下说的,恰好,闻九则就在他们头顶的楼道窗户里坐着抽烟,听完了全程。
他看到对自己凶神恶煞本性毕露的堂哥,被薛铃堵得脸变成猪肝色,红了又黑,黑了泛青,异常精彩。
差点没忍住笑出声,同时心底觉得有些荒谬,他还以为薛铃一句重话都不敢对别人说,没想到她还挺会讽刺。
他站在窗口,看到闻煊在原地气得颤抖,也看到薛铃走出去一段距离,忽然绷不住了,抬手捶着胸口,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还回头看,好像生怕闻煊会追上去打她似的。
这么害怕,还敢跑过来放狠话?
薛铃一直在打破他的初始印象。
两人确定关系没多久的时候,薛铃主动提出同居。
闻九则没想到她会提出这种要求,因为当时两人甚至连手都没牵过两次。
而她看上去是那种含蓄保守,绝对接受不了关系进度过快的人。
但她却找到他,主动说:“我一个人在附近租房,还有一个空房间,你可以住过去吗?”
“为什么?”闻九则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这种要求。
“因为……我一个人住在那不安心,最近经常有陌生人在我门口乱晃,我有点怕。”
直到闻九则回到宿舍,他的舍友方显文过来得意邀功,说:
“昨天有个女生来找你,就是我表哥闻煊喜欢的那个女生,她还问你的情况呢,我估计她是帮我表哥来打探情况的。”
“所以我就跟她说,则哥你平时过得可惨了,被宿舍所有人排挤,放宿舍里的东西都给你扔了,还不让你回来睡觉,搞得你平时经常睡大街,这样她跟我表哥说起来,咱们就不会露馅了。”
闻九则:“……”
知道薛铃为什么邀请他同居了。
“说的不错,下次别说了,就当你是哑巴。”
闻九则拍拍方显文的肩,“还有,她现在是我女朋友。”
方显文呆住:“啊?什么?”
虽然是个误会,但闻九则还是搬了过去和薛铃一起住。
没看到她说的那个在门口徘徊的陌生人,但收拾了一个总在电梯里和她
搭讪的中年男人。
闻九则宿舍里那几个人很怕他,只要他在宿舍,说话都不敢大声,尤其他带伤回去的时候,其他几个人都不敢待在学校,宁愿在外面住把宿舍留给他。
比起这几个怂怂的男生,薛铃却很奇怪,她不怕他,哪怕他长得高大,气质又不像个好人。
她好像觉得,他是一个需要被照顾保护的人。
明明自己个头还没有他肩膀高,却对他有种莫名的保护欲。
与此同时,她对他发脾气也越来越熟练了。
朝他最大声说话发火的那次,是因为他生日那天,吃了她带回来的一个八寸的蛋糕,胳膊上长了一片红疹。
她忍无可忍地吼他:“你鸡蛋过敏怎么不早说,知道鸡蛋过敏还吃这么多?!”
“不是你说必须吃完的吗?”闻九则坐在沙发上,反问。
“我又不知道你鸡蛋过敏!你怎么不说啊!你是傻子吗?!”
“有什么好说的,就一点过敏,很快就好了。”闻九则都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比被狗追还生气。
他从小就鸡蛋过敏,那时家里穷,每次他妈都会把鸡蛋留给他吃。
小时候这种过敏情况严重一些,吃了鸡蛋会喘不过气,但母亲不知道什么过敏,她和很多家长一样,觉得鸡蛋有营养,是好东西,怎么会不能吃呢。
长大后,这种过敏情况好了很多,只是吃了含鸡蛋的制品会长一点红疹而已。
对于经常身上带伤的闻九则来说,这种过敏长红疹的小毛病都没有理会的必要。
从小到大没注意过,鸡蛋照吃,他不也好好的。别人不在意,他自己也不在意,面包鸡蛋,有什么吃什么。
但发现他会鸡蛋过敏的那一天,薛铃骂了他一顿,又去给他买了过敏药,催着他吃了。
她抓着他的胳膊,皱眉看着,摸了摸他的红疹。
“现在还痒不痒啊?”
之前没感觉,被她手指戳着,那块皮肤突然痒了起来。
她的手指凉凉的,指腹有些软,触感鲜明,唤醒了一些从前没注意过的感觉。
那天晚上,他总不自觉去抓挠手臂,抓出了长长的红痕,才压过那种痒意。
后来,薛铃再也没往家里买过面包蛋糕,她连去超市买面条,都要看清楚是不是鸡蛋面。
“……有必要这么注意吗?”
她翻看着配料表,头也没抬:“当然有啦。”
他默默跟在她身后,单手提着沉甸甸的购物篮,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
“薛铃。”
“嗯?”
“心疼男人,人生不幸。”就像他妈一样。
薛铃回头没好气地瞪他:“你又开始了是吧,一天不看到我生气就浑身难受吗你?”
“薛铃。”
“又干嘛呀?”
“你以后可千万别给人当贤妻良母。”
闻九则想,她以后要是这样照
顾谁,把那男的养成幼稚废物,有她苦日子过的。
他只是想一想就感到不爽了。
薛铃对着货架上的调料翻了个白眼,麻木敷衍:“行行,我不当贤妻良母,让给你当,以后你来当贤妻良母。”
每天不知道在狗叫什么。
闻九则不知道自己对薛铃是什么时候从讨厌变成喜欢,等他注意到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更加讨厌闻煊了。
因为闻煊喜欢薛铃这一点,他变得更难以忍受闻煊的存在。
闻煊这种货色,凭什么喜欢薛铃?
和薛铃确定关系的第一天,闻九则想:我不喜欢她这样,软弱没脾气任人欺负。
和薛铃确定关系的第一百天,闻九则想:我不喜欢她这样,她最好变得暴躁坏脾气不会照顾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占她便宜,也不会再吸引垃圾男人。
他自己也在垃圾男人的范畴里面。
…………
烟烧到尽头,太阳出现轮廓,照亮野地。
闻九则从回忆中回神。
他终于重新骑上车,回到那个放车的院子。
院门还好好地锁着,他打开锁,走近车子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逐渐加快,沉重地激荡胸膛。
他仿佛这一刻才要真正和久别的人重逢。
在车门前停了一会儿,他先拉开了后座的车门。
薛铃的身影蜷缩在角落,一动不动。
闻九则望着她,竟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忽然他的目光扫到座位上的一个小盒子,是一盒抗过敏药。
他记得很清楚,之前车里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