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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孤月鹰兰芷婷连夜乘坐蜀山四煞的船返回秦州,宋玉琴也被留在了路过的水军大寨,另外安排船送她回巴州了。突然间热热闹闹的一条船变得有些冷清,叶鹰心里的孤独感更加强烈了。冷冷清清的过了一天之后,船在傍晚到了湖州地界。叶鹰独自站在船头,心里越来越乱,再次想起了心中那个不想触碰的沉痛问题:为什么芬蒂的两万骑兵竟然连南宫霸天没有经历过一场真正战斗的1万骑兵击败?自己命名告诉他要三万骑兵,自己为他补充战损的兵马,他为什么只出动了两万呢?事后自己多方求证,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受到来自任何一方的威胁,这让叶鹰很不满意。若不是南宫霸天的出现,现在的局势就不会是这样,南共雪剑落于自己的网中,根本就没有脱逃的机会。这张网竟然被自己的兄弟捅了一个洞——这是他不能接受的。为此,他失落了好一阵子,他不愿意自己的结拜兄弟暗中阴自己,可事实证明芬蒂确实是担心自己坐大,又顾及面子和感情出兵相助,若不是看在芬蒂这种矛盾的心理,他早就兴师问罪了。如今,面对又一场战争的临近,叶鹰的心乱了,因为其中牵涉到芬蒂——他的结拜二弟、天风三英之一、冷血杀人王芬蒂!曾经,他建议过芬蒂不要占据郑州,将他那五万身经血战的精锐带到秦州,却被他拒绝了。如果不是怕他介意,叶鹰早已经出兵平定了湖江,灭掉了王强民军。上次路过贵州,看到饥荒和战乱导致的野狗吃人的凄凉景象,他有了一种结束战乱的想法。就因为横梗在中间的郑州,使得秦州和甘陕兵马不能直接越过去打击明辉,必须求助于水军;为此,自己数个日夜不能成眠,苦思良策,与任水云数次研究,总算想到了一个巧妙的作战计划,如今却因为意外而不得不丢掉。如果他早加入秦州的阵营,高官任凭他做,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这样也可以平定湖江和泸州的王强,不但印月不敢轻易进犯,还可以去攻取湘州,向东北夺回天府,向西征服印月,建功立业的机会摆在面前,为什么非要做个土老大呢?叶鹰越想心越乱,心越乱就越生气,最后突然骂了一句,“妈的,老子去问问他!”飘身离开了船,脚尖在水面上轻点数下,就踏水上了岸,几个起落后就消失在夜幕中了,只留下闻声出来的公孙玉和陈无剑等人,一头雾水的站在船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天风历二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这一天注定要载入史册。曾经有一位智者说过,上天要让一个人灭亡,就会先让他疯狂。可是,就在天风历二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整个大陆都陷入了疯狂之中。叶鹰从路上碰到的疾驰的一人手中抢来一匹马,经过了半夜一天急奔,终于在黄昏前赶到了洛城。找一家客栈吃过了饭,他开始休息。他决定潜入芬蒂的府中,不给他布置和绞杀自己的机会——尽管他不确定芬蒂会不会做,但他绝不这种冒险;因为如果芬蒂真的有心的话,数万大军之中,自己是很难有生还的机会的。天风历二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深夜,叶鹰换上了一身紧身夜行衣,悄悄的潜入了芬蒂的府中。尽管芬蒂的防卫布置十分严密,但对于叶鹰来说,一切都像在明处一样,依靠着天悟之后对于自然和空气中的奇特感应,和自己对于潜踪匿迹密法的精熟,他轻易的就避开了层层警卫,抓到一个下人问出芬蒂的所在,他就顺利的来到了芬蒂的客厅外。突袭之下,没有引起任何声响就放倒了客厅周围的警卫。深吸口气之后,他径直推开了门,走进客厅。“你是谁?”生硬的天风语伴随着空气中突然出现的死亡气息传出来,一个面上布满皱纹,如同老树皮一般的老头,目光阴狠的审视着走进客厅的叶鹰,一双三角眼放射着噬人的绿光。“魔族!”叶鹰心内一惊,却一步不停的向内走着,口中厌恶的说道“滚一边去,这儿没你说话的份!”老头看了看芬蒂,芬蒂面无表情的站了起来,一声不出。于是老头急掠前一步,双目绿光暴射,手如鹰爪扣向叶鹰心脏,口中喝道,“站住!”“别动,我的手会发抖的,我可不愿意杀你。”叶鹰嘴上说这话,心内却感到一阵冰冷的寒意,简直心丧若死。刚才老头望向芬蒂,就是问他的意思;他一言不发就证明了有杀自己的意思,只不过不能肯定老头有没有本事杀自己方才不出言的;或许,如果两人相差不大,叶鹰毫不怀疑芬蒂的剑会突然插入自己的心脏。老头的鹰爪不可谓不快,就连芬蒂都已经握上了剑,就是不知道他的目标是谁。可惜老头的鹰爪对于叶鹰来说还不够快。就在老头的鹰爪伸到一半的时候,叶鹰的刀已经放在了老头的颈上。两个人都没有看到叶鹰的动作,就像这把刀凭空出现,一出现就在老头的脖子上一样。叶鹰的双眼渐渐眯了起来,一动不动的看着芬蒂的双眼,直到那双拥有着坚定冰冷眼神的双眼出现了一丝慌乱,叶鹰方才渐渐恢复了自己眯起来的双眼。芬蒂的心是很难动摇的,刚才他一直和叶鹰对视着,无畏的迎着叶鹰的眼神,他不能退让,一旦出现一丝的慌乱就暴露了自己的内心。他的右手紧紧握着他的剑,以此来获取力量的支持。可是,当叶鹰的双眼几乎眯成了一条缝的时候,学院时代的经历让他不自觉地产生了一丝惧意,手松开了剑,眼神中的慌乱却避免了一场兄弟反目之战。他明白,自己还是败了,接下来就该是老大的责难了。叶鹰在心里轻呼了一口气,转眼看着老头,手故意抖了抖,锋利的刀刃立即割破了老头颈上的皮肤,渗出了红中带绿的血,老头浑身立即出了一身冷汗,此时他才知道原来生死一线的时候他也怕。“你是魔族人,应该知道规矩。报出你的来历和名字,够得上分量的饶你不死。”芬蒂解释道,“他是圣魔帝国暗月流的长老黑天,杀不得。”叶鹰想了想,收起了星月刀,说道,“留下一条手臂,回去告诉你们老板,最好别打中原的主意。”动手?自己很显然没有对方快,而且看样子芬蒂和他的关系非同一般,他想起了殿主说的话:人类都是不可信的。老头咬咬牙,从怀中取出一把匕首,先点了几处穴道,然后猛挥匕首,将左臂斩下。老头摇晃了一下之后,头也不会的走了出去,断臂躺在地上,流出的红绿色的血在地上洒了一片。沉默了片刻,芬蒂忍不住问,“你怎么来了?”“老二,难道你真的认为自己能坐上皇位?权势对你真得那么重要?重要到连兄弟情谊都可以不要?”叶鹰痛心地问道。芬蒂明白这个精明过人的大哥已经什么都猜到了,“是,对你来说是不重要,因为你已经拥有了!我出身贫寒,从小被人欺负,在学院被你欺负,我已经受够了被人呼来喝去的日子,我当然要去获得权势。你不会明白的,你毫不费力的就有了无敌的武功,有了公主的支持,我呢?我要靠自己一步一步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他越说越激动,完全不顾叶鹰睁大的双眼和大哥内心地感受,“这不公平,为什么我比你还要大三天,你却要我叫你大哥?为什么你有了四弟父子和公主的支持,还要从我身边夺走三妹?为什么?他们都支持你,连宋家也支持你,你的一切都得来的毫不费力,我却要日夜不眠、殚精竭虑!兄弟情谊?你要是顾及兄弟情谊就不会抢走三妹!”“闭嘴!”叶鹰终于忍不住了,大声驳斥着芬蒂,“我毫不费力?你小时候还有父母照顾,贫寒怎么了?我不到一岁就被父母扔到荒郊野外,差点被野狗吃了!我毫不费力?我在学院日夜不眠的看书习武的时候,你在干什么?你在泡妞找女人!我在山谷中没白天没黑夜的练功,随时要面对袭杀的时候,你在干什么?你在耍流氓、混帮派!我在三年的杀手生涯中,一个人潜入千军万马之中去执行刺杀任务,一个人追踪千里去杀人,一个人面对敌人一个帮派的时候,你在干什么?你在军中吃香的喝辣的!你可曾给我过帮助?你没有!我身患热毒绝症,从没有过过一天开心的日子,换到你身上,你能受得了吗?可笑,你竟然说我抢走了三妹?你知不知道,三妹差点死在苏城!我翻山越岭,将三妹带到草原,却无法就她的时候,我的心就死了!你还不知道三妹的意思,就说我抢走了她?你再回头看看你自己,竟然勾结魔族!如果你听我的到秦州去,湖江早就平定了。”叶鹰说完含着眼泪走出了客厅,留下被他一连串话问呆的芬蒂,无力地坐在椅子上。怅然若失的叶鹰心冰凉冰凉的,曾经兴起的那股争霸天下的想法消失得一干二净,自己感觉到十分可笑。他就这样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回想着学院时代和芬蒂的一幕幕生活,他很明白,这段感情随着他的脚步一点一点的散去了。突然。叶鹰的心猛地一跳,他甚至没有来得及思考,本能的后挺倒地,如弹簧一般贴地倒滑,星月刀舞成一团光影,护住全身。“叮叮…。”密集如雨的暗器撞上了光影,被磕飞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