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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湖岸边上,温斯顿像在低头沉思,其实是在看地面上的脚印。
收到消息,他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此时天色已经放亮。他带来的军情五处的特工接管了现场,苏格兰场的警察只在外围维持秩序,阻止那些在清晨来公园锻炼身体的平民靠近现场。
准确的说有两处现场。
死了十二个人,在第一现场有八个,第二现场有四个,温斯顿此时在第一现场。
虽然现场很乱,连苏格兰场最老练的刑警也没能看出端倪,但是在温斯顿眼里,现场的信息量相当于一本大英百科全书。
那些家伙太猖獗了,丝毫没把英国情报安全机构放在眼里!
湖岸上的足迹还没干透,温斯顿朝湖中心看了一眼,目光收回来的时候,落到了那艘靠在岸边的小艇上。
揉了揉额头,温斯顿脱下外套,把一名全副武装的特工叫过来,让他交出卡宾枪。
特工有点茫然,不知道温斯顿要干什么,只是仍然把枪交给了他。
长出口气,温斯顿端起卡宾枪,顺着地面上的足迹,朝广场迈出了第一步。
虽然早已根据现场的痕迹,比如地面上的足迹、四散的弹壳、广场上的尸体等等,在脑海里模拟出了当时的场景,但是依然有很多地方让温斯顿想不通,所以决定模拟一番,让想像变得直观。
跑到那棵杨树旁,温斯顿第一次停下,并且靠在了树干上。
有一块树皮被擦掉了,表明那个家伙在这里停下过,而且靠在树干上,肯定是藏在这里观察敌人的情况。
来到灌木丛,温斯顿第二次停下,并且蹲了下来。
看了眼地面上的痕迹,温斯顿放下卡宾枪,又拿了起来。那个家伙在这里停下,准备好或者检查了枪械。
接下来,温斯顿一路狂奔,而且不断举枪瞄准,做出开枪射击的动作。
跑到第一个插着黄色旗帜的标志点,温斯顿丢下卡宾枪,顺手拔出手枪,一边奔跑一边朝前方做着开火射击的动作。
从到那辆被遗弃的越野车附近,温斯顿把手枪换到左手上,取出了口袋里的弹簧刀。
这个时候,他放慢了步伐,还把弹簧刀交到左手上,做了一个投掷飞刀的动作。
来到越野车旁边,温斯顿已是气喘吁吁。
虽然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点迟滞,但是温斯顿相信,他的速度太慢了,至少得提高一倍。
要知道,那个家伙至少击毙了五名武装人员,其中一个还是用的匕首之类的武器。
那些武装人员持有自动武器,其中两人倒在越野车旁边,尸体旁散布着弹壳,表明在毙命前已经开火还击,却没有打中敌人。以温斯顿的速度,绝不可能在不被击中的情况下干掉那些武装人员。
温斯顿叉着腰,大口喘着粗气。
别说现在,即便年轻三十岁,在精力最旺盛、能力最强悍的时期,温斯顿也无法跟那个家伙相提并论。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现场有二十颗步枪子弹的弹壳,被枪杀的七个人身上,总共有十五个枪眼,其中三个人是一枪毙命,而且是被口径更大的狙击步枪子弹打中,另外四具尸体上有十二个枪眼,而且每具尸体都有三个枪眼。
典型的三发点射,而且弹无虚发。
另外八颗枪弹,有六颗落在了那两废弃的越野车上,还有两颗没有找到,不过现场少了一辆车。
显然,那个家伙的枪法神乎其神。
用步枪以三发点射方式朝一百米内的人开火,温斯顿也能做到百发百中,可是在奔跑中开枪,那就办不到了。
还有,那个家伙使用了手枪。
现场有十二颗零点四五英寸的acp手枪弹的弹壳,却没有找到弹头。最后十几米的脚印要稍微深一些,边缘处的外翻程度更明显,跨度也更大,表明他在做最后冲刺,同时用手枪射击。问题是,他对付的那个家伙没有被击中,而是被一把匕首类的利器刺入脖子,割破了喉咙。很明显,开枪是为了压制敌人,最后用一把匕首完成了攻击,还是在奔跑的时候投出匕首。手枪弹壳落在足迹右侧,表明他是右手习惯,而到最后,他很有可能是用左手投出了匕首!
就算他是右手习惯,左手同样能用枪与投掷飞刀。
如此厉害的人,即便放眼全球也找不出几个。
气息平缓下来之后,温斯顿也冷静了下来。直觉告诉他,在这里干掉那些武装人员的就是东方007。
当然,这只是直觉。
现场痕迹表明,他至少有一名助手,而且第二现场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名助手是个壮汉,身高在一米九以上,体重不低于二百五十磅,使用一把发射拉普阿枪弹的狙击步枪。枪法应该不错,因为只开了三枪就击毙了三名武装人员,且三枪都打中了要害。
这也成了一个疑点。
在温斯顿的印象中,东方人里面,很少有这样的壮汉。
要知道,东方人的体形本来就比较瘦小,长到一米九、重达二百五十磅,意味着十分笨重。
一个十分笨重的人,会是狙击手?
当然,在白人与黑人中,这样的壮汉并不少见。
问题是,如果东方007的助手是白人或者黑人,他还是某个东方国家的情报人员吗?
类似的疑点还有很多。
比如,这是一场很明显的伏击战,东方007与助手伏击了那伙武装人员,而对方在遭到伏击前似乎没有警觉。如果这伙武装人员与出现在滑铁卢火车站,与东方007见面的那个白人有关,或者是那个白人的手下,他们为什么要来这里,为什么会在毫无警觉的情况下进入敌人的伏击圈?
还有,第二现场是怎么回事?
那辆越野车被炸毁,车上的三个人都被炸死,在离爆炸点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具被碾碎了躯干的尸体。
在爆炸发生前,越野车与一辆轿车相撞,轿车里面有血迹,却没有尸体。
难道是在第一现场发生枪战之后,遭到伏击的武装人员拼命突围,东方007与助手驾车追击?
有这种可能!
在第一现场有四部车辆,三部是使用宽胎的越野车,一部是轿车,其中包括第二现场的那辆台车,车轮印完全吻合。
只是,这里面也存在一个疑问。
少的是一辆越野车,也就是武装人员开来的车辆,而在第二现场,这辆越野车的车轮印在另外两部车辆上面。因为在第二现场只有那辆车留下的车轮印,所以基本可以断定是在爆炸发生之后赶到。
还有,在第一现场,出现了东方007那个助手的脚印。
基本可以推断出,东方007至少有两名,甚至有三名助手,因为在第二现场,有四种不同的脚印。
换别人来看,这些疑问其实都不是疑问。
只是,温斯顿并不这么认为。
如果东方007有三名助手,他为什么要单独去滑铁卢火车站会见那个白人?
在发现了东方007通过敲打桌面发出的暗示之后,温斯顿就想到,东方007利用他对付了那个白人。
问题就在这里。
在这场战斗中,三个助手协助东方007干掉了十二名武装人员,表明他们的能力不会差到哪里去。有三个如此厉害的助手,东方007根本没必要利用温斯顿,靠他们就能应付那个白人男子。
难不成,东方007与白人男子是一伙的,他们在演戏?
温斯顿觉得有点好笑,因为在昨天上午,东方007干掉了白人男子十二名手下,下午又在滑铁卢火车站让白人男子损失了五名手下。如果他跟白人男子是一伙的,白人男子的手下就是他的手下。
就算要欺骗军情五处,也不可能拿自己手下的性命开玩笑。
再说了,死掉的全是雇佣兵,与情报人员根本扯不上关系。
温斯顿有点头痛,发现的线索越多,疑点就越多,而且所有疑点都表明,他对东方007的推测有可能是错的。
要是连基本推测都错了,调查方向就有问题。
朝着错误方向前进,不管走得多快、不管走得多远,都无法到达目的地。
这时候,温斯顿的手机响了起来。
把卡宾枪交给跟来的特工,温斯顿掏出手机,接听了电话。
“温斯顿,有发现了。”是罗宾。
“最好是有价值的发现。”温斯顿提醒了副手,让他别拿无关紧要的事情浪费时间。
“有三个发现。”
“一个一个的说。”
“在公园里被击毙的那些武装人员也是雇佣兵,不过跟昨天那伙人无关,他们属于一个被叫做‘冰狼’的雇佣军团。该军团的总部在美国,成员全都是退役特种兵,大多数来自海豹突击队、绿色贝雷帽、三角洲突击队等没军特种部队,也有一些来自欧洲国家,比如德国的第九边防大队、我们的特别空勤旅等等,可以说他们个个都是精英,几乎都在特种部队服役十年以上,去过伊拉克与阿富汗,少数参与过情报机构的秘密行动,一些主要成员甚至在多年前就已失踪或者……”
“重点!”
“总而言之,他们是最精锐,最厉害的战士。”
“他们现在是冷冰冰的尸体!”
“显然,干掉他们的人更加厉害。”
温斯顿的眉头跳了几下,这么说的话,这确实是一条很重要的发现。
“这还不算什么,另外两个发现更有价值。”
“什么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