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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回忆之人(六)

作者:发呆的樱桃子字数:3520更新:2024-08-01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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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宫氏出事了。

自从六大仙派格局定下后,虽有魔道作乱,但也从来没有这般严重的事情发生——

宫氏被屠了门。

宫氏逆徒应宜声,三年前以一首毁天乐屠了“宫徵”整门门徒,弃山而去。几年来,宫氏从未放弃对他的追缉,然而,不知道应宜声修炼出了什么邪门的法术,派去追杀的人成批成批地失踪,好容易回来两三个,也是身中蛊毒,日夜受苦,药石无医,最终只能落得个投缳自尽的下场以求解脱。

偏偏这应宜声只杀宫氏人,从不滥杀无辜,就算是其他仙派出于道义,派出人手帮助宫家人追剿他,与他短兵相接时,他也只杀宫家人,其他门派的人只打晕了事。

这样一来,追捕应宜声就变成了宫氏的家务事。此事于宫氏而言本就是奇耻大辱,其他仙派很难插手,也不愿为此多费心神、徒搭人手,索性就由宫氏自己处理。

谁想,两日前,那应宜声竟在宫氏薄子墟年祭上现身,宫氏全族上上下下,连同宫一冲家主,被剥去人皮,凿碎颅骨,薄子墟变成了一片尸山血海,修罗地狱。

宫氏就此灭族,分支在外的弟子也纷纷散去,不敢再号称自己是宫氏之人,生怕招致应宜声的追杀。

这灭绝人性之举引得其他五族震怒,年会祭祀取消,各家家主公子返回各自仙山,严阵以待,以防那姓应的魔头杀红了眼,对其他仙派下手。

江循和秦牧、秦秋也只能按原路返回渔阳山。

一路上江循都默然不语,那个琉璃白色的身影在他眼前一个劲儿地晃动,扰得他心烦意乱。秦牧兄妹也因为灭族之事心惊胆战,不敢多言,偏偏此时天色转阴,落起冻雨来,灰色的天地间透着嚼穿人骨的寒凉。江循把那华贵的墨狐披风解下披在秦秋的肩膀上,也顺势同秦牧交换了衣服。

眼见着到了渔阳山下,雨势更大,江循结出的避雨法阵被硕大的白色雨滴打得劈啪作响,雨滴碎裂的响声叫人心神不宁,且高处风大,彻骨的冷风像是长了獠牙的小兽,直咬得人坐立不安,几人索性不再御剑,沿着山路的台阶撑伞缓缓拾级而上。

走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秦牧便咦了一声:“……那是谁?”

两个小孩儿穿着简陋的蓑衣蜷缩在山道上,一个躺在另一个的怀里,一只草帽把大半张脸都盖住了,另一个稍大些的孩子丢了自己的蓑帽,只能竭力用身体替怀中的小孩儿挡雨。

秦牧本和江循合打一把伞,见状,他疾步走出了伞底,从丹宫中幻化出阴阳,那伞状的仙器像是一朵盛放的牡丹,倾斜在了两人头上,为他们挡去了大半的风雨,自己的头发却很快被雨滴打了个透湿:“你们迷路了吗?”

江循持伞快步靠近秦牧,他感知到,在秦牧距离那两个孩子还有七八步之遥时,周围就有数道雄浑的灵力激荡开来,就像是群狼在进攻前散发的信号。

这灵力来源于奉命保护秦牧的修士。江循作为秦牧直接的影卫,更是要对他的安全负责。他刚走到那二人身边,那年纪稍大的孩子就抬起了头来,看清秦牧及江循外服上明显的秦氏标识后,神色间的惊喜过后,便是翻涌而起的悲痛和绝望。

他双膝跪在冷冷的青石板台阶上,怀中仍妥帖地拥着另一个孩子,俯下身磕了个响亮的头,冻得发青的手指神经质地挛缩不止:“我,明庐,明庐拜见秦牧公子!”

江循听这名字耳熟,他常陪秦牧或代秦牧参加各仙派组织的茶会年节,对各家也算是有些了解,他反刍了几秒,脸色一变,立即伏在秦牧耳边道:“宫家的人!”

明庐又是一个头磕在地上,再抬起脸时,幼嫩的额头已经破皮流血,伤口被污泥糊得糟烂一片,脸颊上都是沉甸甸的水珠,他也毫不在意,凄声喊道:“求秦牧公子救救我家宫异公子!”

说着,他小心翼翼地揭开了草帽。

草帽下是一张过分稚嫩的脸颊,他看上去情况不大好,脸颊烧得通红,呼出的气流滚烫湿润,嘴唇抖个不停,一只手死死抓住明庐的衣服,一两滴寒凉的雨滴打在他的脸上,刺激得他睫毛不住打颤。

……他凌乱的发间,别着一枚玉蝉。

秦牧再无二话,扭头对江循说了句“打好伞”,就把那发着烧的小家伙从明庐怀里接过,焐在自己的怀里,江循也单手除下了自己的外衣,裹在宫异单薄的身体上,帮他避风。

秦牧转身,大步流星地往山门处走去。

身心俱疲的明庐一进渔阳山门便卸下了心防昏厥过去,江循安顿他去休息,秦牧则坚持自己抱着宫异到了他自己的居所,将高烧不退的宫异安置在自己的床上,亲手为他换上干爽舒适的衣服,吩咐小厨房熬粥,又唤来他的专属医师为宫异诊疗身体,一通忙乱下来,秦牧的额上都出了一层薄汗。

江循端着熬好的粥进门来时,小家伙已经醒了,正迷迷糊糊地靠在一个软垫上,眼皮肿得厉害,口中念念有词,也不知在说些什么,秦牧正用拧好的凉手巾把儿替他降温,见江循进来,他把换下来的手巾把儿递给了江循,自己则把羊脂玉所制的粥碗接到手里,一勺勺细细地舀起吹凉,待到一碗熬得稀烂的粳米粥已经可以入口时,他才夹了一箸清淡小菜,和着粥一道送到了宫异唇边:“来,张嘴,啊。”

宫异的唇色几近透明,蹭在床角,慌张地摇头。

在一边的江循接过了秦牧手中的粥碗。

他再受秦牧器重宠爱,也不能看着公子亲自动手伺候人吃饭,谁想到他刚舀了一勺,勺子还没伸到宫异唇边,那小家伙就伸出肉肉软软的爪子,干净利落地把一碗粥一点儿都不剩地打翻在了自己的身上。

低头看着自己一胸口淋漓流淌的粥迹,江循呆了几秒,随即果断转头,对秦牧真诚地提出了意见:“要不然先饿他两天?”

秦牧好脾气地掏出自己的绢帕给江循擦身,随后又折回小厨房重盛了一碗,依样画葫芦地将粥吹温,送到宫异唇边,柔言哄着:“吃些吧。吃些就有力气了。等你好起来,我就做个小玩意儿给你。……一个柳笛?怎样?”

宫异怯怯地看着秦牧,思考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是被柳笛还是被秦牧那双温柔的眼睛说服,乖乖地挪近身体,咽下那口粥,又咻地一下缩回原处,小仓鼠似的蠕动着腮帮子,眼睛里总算是有了几分活气。

江循把自己清理干净后,抱臂在一边围观这熊孩子接受投喂的全过程,觉得人和人之间果然是存在着所谓的差别待遇的。

不过,摸了摸自己脸上寸厚的铁面具,江循释然。

也是,自己这副尊容,不吓着人家小孩儿才见鬼了。

接下来的数日,秦牧都和宫异待在一起,那孩子一夜间亲人尽数死去,无依无靠,从一个世家公子一落到底,任谁都无法接受这般落差。在彷徨无措间,他仿佛是只刚破壳的雏鸟,死死认准了秦牧,只有秦牧来喂吃的时才会张嘴,只有对着秦牧的时候才会说些话。其他的多数时候,他就像江循被囚时一样,呆呆地望着某样物件发愣。

宫异和明庐二人是薄子墟屠杀中唯二的幸存者。据明庐说,宫异在年祭前夜突发高烧,自己随侍在宫异身侧不敢离开,正因为此才躲过一劫。在目睹了薄子墟的惨景后,宫异大受刺激,只有明庐还算思路清晰,打点了些必要的细软宝贝,拿走了宫一冲尸首边丢下的骨箫天宪后,二人为免尸体腐化、引发瘟疫,将薄子墟付之一炬。

唯恐那姓应的卷土重来,两个孩子急匆匆地逃离了薄子墟。刚离开余杭境内,宫异的身体就再也撑不住,昏睡过去。明庐又不大擅长御剑,也不知怎的就昏头昏脑地撞到了渔阳来。

得知了此事,秦道元果断决定,将宫异送到殷氏去。

父亲的决定让秦牧十分不解,带着江循去找父亲理论,认为此时宫异身心受创,起码得叫他修养好身子再议此事,但秦道元却一脸忧色地对秦牧道:“牧儿,我秦氏在六大世家中,论起实力排名尚在宫氏之后,若是我们收留宫异,招惹来那应宜声的报复,你说该如何是好?”

这理由让秦牧语塞了。

他虽然单纯,但绝不愚蠢。宫异现如今就是一个烫手山芋,谁家接收,都有可能招致无穷无尽的麻烦。

见秦牧动摇,秦道元立刻循循善诱:“牧儿,殷氏家大业大,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世族,理应负起照顾宫氏后人的责任,我们无需牵扯其中,可明白?”

秦牧想到那满心依赖自己的小团子,想辩解些什么,但人情终究大不过事理,他没办法让整个秦家冒如此大的风险,只能垂首懊丧道:“……那么,父亲要请殷氏的人前来接履冰吗?”

秦道元摇头:“为了安全起见,父亲会遣人送宫公子去。”

他早就算计好了。宫异是个不小的麻烦,如果和他的家人在薄子墟一并死了倒还罢了,可惜他活着,不管送到哪儿,都有可能引来灾患。现在殷氏是纪云霰当家,那女人年纪尚轻,却精明得很,如果好声好气地请殷氏派人来接宫异,他怕纪云霰婉言拒绝,不如直接送到殷氏山门下,这样一来,殷氏便再无理由推拒,秦氏也能顺理成章地甩去这个累赘。

在秦道元这般冠冕堂皇地打着“为了安全起见”的幌子时,江循隐在面具后,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冷笑。

秦牧却听不懂这弦外之音,眼睛登时亮了:“那我陪着他一起去。”

秦道元一愣,正要拒绝,秦牧就缠了上来,目光澄澈闪亮:“履冰离不开我,我至少还能在路上照拂他一二。求您了父亲~”

秦道元怎么受得住他这般缠腻撒娇,只得胡乱允下。

离开了回明殿,准备回自己的居所,秦牧一路都在苦恼,该怎么向宫异提起此事,江循则抱着剑尾随在他身后,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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