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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六章 别怪我,再见

作者:倾我至诚字数:2880更新:2024-07-29 15:15

这不会是...

秦郁临走前,给我留的话吧...

我迅速走到桌子前,把那张纸从玻璃瓶下拿了出来。

上面被秦郁用娟秀的字迹写了满满一整页...

我看着上面的内容,心里止不住在颤抖...

“徐争,我们分手吧。

呃...有点突然吧,希望你看到的时候不会太吃惊,冷静!冷静!不要暴躁,不要发怒。姐姐好好告诉你为什么。

我觉得,你可能不那么喜欢我了。

或者说,我对你而言,更多的不是喜欢,而是一种执念。

也许四年前,你是真正喜欢我的,但四年后,却未必。

因为得不到,而慢慢的养成了一种习惯,一种依赖,一种念念不忘的执念,你把这个理解成了一种错误的喜欢,而我,不想你的这种喜欢在延续下去了。

你对我很好,你是一个好男生,甚至对于绝大多数女生而言,你都充满了魅力,你很优秀。

你会满足我的所有要求,我说胃痛,你会穿上衣服马上帮我买胃药,我说某件衣服好看,你毫不迟疑就下单。甚至我任性去当女主播,你也会想尽办法,不让我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你为我吃了很多苦,你是真心对我。

这些,我都知道。

你也有一颗上进的心,我们俩也能说得上话,甚至我们的三观也一致,似乎能够永远保持下去,似乎很般配,很美好,很有过一辈子的潜力。

只不过,好像出现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我逐渐发现,你喜欢的人其实并不是我。

怎么说呢,其实这也挺纠结的,你对我这么好,为什么我还有理由去怀疑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因为通过长时间的相处,我太了解你了,我几乎清楚你的任何想法。

你喜欢的,其实是一个叫‘秦郁’的人,而不是我这个秦郁。

你可能理解不了,但别急,我会和你慢慢解释,你会同意我的观点的。

你喜欢的‘秦郁’,是你幻想出来的,她符合你心中所有对另一半的要求,可能你心中的另一半,应该善良,大方,可爱,漂亮。最好还能言善道,能做得一手好菜,能够支持你的所有想法,最好还能够成熟一点,可以为你的人生提出适当的建议,只要能满足这个要求,都是你心中的秦郁,对不对?

不仔细看,我似乎都符合。

但其实,我一点都不符合。

因为你的喜欢,所以给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原本我在你面前任性去当女主播,其实就是想试探你,想看看你对我真不真诚,是不是真心待我,但事实证明,是的。

所以我没有不选择你的理由,为了报答你对我的好,我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全力来支持你。

但从那一刻开始,其实我就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我生性爱自由,太爱了,和你一样,我也不喜欢被拘束。

我喜欢做我喜欢做的事情,我喜欢做女主播,没人可以劝我放弃。

但因为你,只因为你觉得不好,我甚至连不放弃女主播这个职业的理由都没有,连我自己都觉得挺理所应当的,为了男友,不抛头露面,应该的嘛。

但我...却真正不开心,你用爱的名义,摧毁了我努力了很长时间都想拥有的梦想,而你也从来没有注意过...

你心中所爱的秦郁,应该没有自己的梦想,应该全力支持你,我照做了,因为我想和你好好的。

可是,在此之后,我才发现,现实生活和我所想的也越来越不一样。

我被你打动,并不是因为你有多帅,多有钱,多上进...等一些乱七八糟你也没有的优点...哈哈哈,开个玩笑嘛,其实你都有。

你很好,真的。

你比任何人都对我好,也比任何人都对我要忠心。

四年前的你傻乎乎的,自卑,但不缺乏胆识和勇气,当你挡在我身前的那一刻,我也是真的被打动了,我一直在想,这就是我要等的人。

谈恋爱的最终归宿就是一起过日子,而过日子,最重要的,就是相濡以沫。

现在的你,有些变化,因为成长和眼界,我发现,你也逐渐有了大多数男人的通病——贪婪。

从一开始的柳雨芊,到现在的金昔,每当她们出现,都是在对我忍耐的挑战。

柳雨芊已经和你无瓜葛了,金昔呢?

她,才是你真正要等的“秦郁”。

有一件事情,我从未告诉过你。

其实你与金昔在岛上流落了半个多月,我是知道的,不过,并不是司马奕主动和我说的,而是我花了大量时间,苦苦求他说出真相的。

因为我压根就不相信,你和金昔会被什么黑帮大佬绑架。

你和金昔两个人看上去就是俩无财可图的人...

而且,你的英语水平我太了解,加上金昔的初中文化,是怎么和所谓黑帮大佬沟通然后顺利回国的?

我知道了真正的缘由,但我还是没有在你面前提起过,因为我知道,你也有苦衷,我无数次想象过你当时的抉择,看了很多求生节目,我知道,在那种环境下,一切都可以原谅。

我还是想和你好好的,可能你也吃了很多苦,我不该再拿这件事情来小气的怪罪你。

所以,我当作从未知道。

可是,一切不是靠我就能够无限维持下去的,爱情不是靠一个人的。

这段时间里,我太累了。

我很想要帮你,却无法帮得了你,还给你造成了几次麻烦,我感觉自己就是个累赘。

另一方面,每当‘金昔’这两个字出现的时候,你的情绪总会有变化。

你喜欢她。

有人问过一个经典的问题,大概就是说自己如果喜欢上了两个人,不知道如何抉择,该怎么办?

另外的人告诉他,选择后面喜欢上的那个。

因为真正喜欢上一个人是,是不可能喜欢另外一个人的。

我一直以为这是我的错觉,所以我一直把这份不满埋在了心里,从未真正表达出来过。

昨天晚上,那件事情,让我所有的不满和忍耐都到达了极致。

我不是因为昨天才和你分手的,而是因为,昨天的那件事情,压垮了我心中的最后一块多米诺骨牌。

我不是难受于你不告诉我事情的真相。

而是你表达出来的态度,告诉我,你喜欢的人应该真的不是我了。

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我陪着你,除了给你制造麻烦,再也没有别的用处了。

你在我面前需要精心编造谎言,我让你为难,让你尴尬,让你也觉得很累。

可我也要在你面前表现出完美的形象,你真正懂我内心吗?

既然我们两个人都觉得很累,就不如分开,我知道如果我当面和你说,你肯定不会答应,所以只好用这种方式了,另外,手机号我会换,我不会回南城,可能会去旅行,散散心,你也不用来找我,多花点时间在训练上面,我会关注你的比赛,加油。

希望从此你我在现实中再无瓜葛,也不要做朋友了,真正喜欢过的人,做不了朋友呀...

房间我认真打扫过了,你留在我房间的衣服,和你买来送我的衣服我都留在了柜子里,洗干净了,为了昨晚睡着不把你吵醒,我全部都是手搓的,挺不容易啊,其实在走之前,我好想让你去为我买一瓶护手霜。

对了,衣服里有两件你送的我比较喜欢,就带走了,交往了这么久,拿你几件衣服不过分吧?

还有,花瓶里的花还活着,你十天换一次水就行了,开花以后满屋子都很香的,你闻了以后心情会很好。当然...我也不能再要求你什么了,你不浇也行,只是我不愿意看着一支好好的花枯死,人很容易就枯死了,总不能让花也受这种委屈呀。

走得匆忙,也没买好东西送你当个纪念之类的,好可惜,不过这样也好,你应该很快就能够忘记我了,留着东西,免得又想起我,在这儿的时候就给你带来很多麻烦了,不想走的时候还给你带来麻烦,哈哈哈。

话说到这里,也差不多啦,感觉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平常看文章都没什么耐心,看到这里,难为你了。

写完终于如释重负了,心情也好了,让我大笑三声。

算了,我笑不出来。

我走啦,小争子。

我真的走啦。

真的真的走啦。

别怪我,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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