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第一次全明星
更衣室里,太阳主教练蒙蒂-威廉姆斯侃侃而谈。
谈的并不是战术,也不是鸡汤,只是在拉家常。
第一次执教全明星,虽然提前好几轮锁定,早有心理准备,他还是很兴奋。
球员们也抓紧时间, 相互加深感情,特别是分处东西部的球员。
德罗赞和詹姆斯聊得最起劲,赛季初,他本想加盟湖人,可惜最后未能成行。
看到他打出这么逆天的状态,估计湖人管理层肠子都悔青了。
巴特勒、哈登和加兰, 也都主动上前和詹姆斯打招呼, 看得出詹姆斯在球员中,还是很有威信和人缘。
球员出场,詹姆斯压轴,现场DJ山崩海啸般,疯狂喊着詹姆斯的姓名,整座球馆瞬间燃爆。
巨大的欢呼声,哪怕在湖人主场,都从来没有过。
詹姆斯眼角湿润,也颇为感动,离开这么多年,他依然是这里的王者,享受着英雄般的待遇。
他是给克城带来一次总冠军,但是这里的球迷给予他更多。
比赛开始,约基奇和恩比德中圈跳球。
约基奇没有起跳,在恩比德起跳后,他忽然冲过来,把他往上一托,这个动作,让他博得满堂彩。
要是以往, 估计恩比德会误以为他要垫脚,一拳就砸过去了,但是今天,他知道对手不会这样,两人友好地在中圈拥抱、聊天,全然不管球去了哪里。
球总是要打,死神夜引弓,杜兰特三分出手,这么大的空位,以他的投射技术,想不进很难。
詹姆斯队进攻,虽然对手不防守,但是和杜兰特比起来,詹姆斯的准度还是差点,所以他选择了传球。
传给杜兰特昔日的队友,传给三分独一档的那个男人。
库里挽弓搭箭,极速三分出手,回敬了杜兰特。
打了几分钟,威廉姆斯就换上加兰,毕竟是骑士主场,要给现场观众面子。
球迷投桃报李,报以热烈的掌声,纷纷夸赞威廉姆斯能处。
前三节都是表演性质,没人真正防守,第一节很快打完,杜兰特队47-45领先詹姆斯队2分。
杜兰特队中,恩比德和布克发挥抢眼,想要拿MVP,得分一定要多,斯波教练便做了个送水人情,号召大家给恩比德传球。
同在东部,热火和76人很有可能在季后赛相遇,是以斯波一点也不介意让恩比德多打一会。
至于自己队中的巴特勒,被分在詹姆斯队,那他是一定希望威廉姆斯限制他上场时间的。
第二节开打,双方放开手脚,进攻犹如水银泻地,防守如空气,尽力地表演着。
每一个回合,球员不约而同,几乎都以三分和扣篮为终结。
单节比赛,詹姆斯队落后3分,他们反而以93-94落后对手1分。
在赛前搞出火花的唐斯和孟华,都是替补上场,也没有直接对位。
两人表现不温不火,不到十分钟的上场时间里,抓住机会,分别攻下10分。
易边再战,双方依然狂轰滥炸,单节45打平。
进入第四节,替补上场,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也不知道是错位还是怎么回事,总之,唐斯持球,和孟华对在了一起。
唐斯的横向速度,在孟华看来就是慢动作,他自然突破不了孟华。
但是他不用突破,211的身高,他想投三分,谁防得住啊。
防不住他投三分,但是他三分也未必能进。
梆!
响亮的打铁声。
东契奇抢下篮板,快速推进,到了前场,十分隐蔽地传给孟华。
孟华抬手就射,防守他的正是三球。
之前曾被孟华防得吞下鸭蛋,三球在孟华跟前,更像是个小弟。
孟华没有突破,而是选择投三分,他巴不得呢。
唰!
似乎要和唐斯一较高低,进球声也很响亮。
孟华缓缓后退,迎着唐斯的目光,举起手,做出他独有的拱手礼。
爱屋及乌,球迷自然知道他是詹姆斯的人,为他喝彩的不在少数。
唐斯皱了皱眉,感觉自己有必要回应点什么。
斯波教练选择成人之美,为唐斯设计了战术,一个交叉掩护后,唐斯在肘区接球,错位单打孟华。
在这种位置,只要往里再拱两下,以唐斯的手感,一个转身,等于是白送两分。
唐斯狞笑,孟华怎么可能防得住他呢?
他放下球,背转身,背部试探,找到孟华位置,然后一个靠打。
嘭!
两人肌肉,发生史诗级对碰,孟华纹丝不动,倒是唐斯,好像还往后晃了晃。
唐斯晃了晃脑袋,这是咋回事,不可能啊。
他猛然发力,继续靠打,这种力量,恩比德都扛不住,刚刚他也打过约老师和字母哥,手到擒来。
孟华微微后撤了半步,但并不是因为对抗,而是要避开唐斯凶猛的冲撞。
他的胸膛毕竟是血肉之躯。
唐斯翻身跳投,这时的他,将背打的劣势体现了出来。
他的力量不足于挤开孟华,孟华的下肢力量已经提升到A级。
而他是背着身,看不清后面情况,他转身,孟华等的就是他转身。
啪!
唐斯刚出手,球就被帽掉,在地板上有气无力滚着。
两人弯腰,手忙脚乱抢着地板球。
比拼空中,孟华没有优势,只能出其不意帽掉唐斯一个。
比地板球,十个唐斯也抢不过一个孟华。
唐斯扶着腰,喘着气,不甘心地望着孟华向前场跑去。
孟华冲到三分线内,猛地一个回拉,甩开追防的莫兰特。
坚决的起跳,三分出手,球飞在空中,稳稳命中篮筐。
球迷沸腾了,这是反超比分的一球。
只有比赛赢了,詹姆斯或者加兰才可能拿下MVP。
孟华回身,追上来的唐斯眼神颇为不善,充满杀气。
球已经进了,你这杀气,到底是想干什么?
唐斯狠狠说道:“华夏佬,给我记住,下个回合我要投三分了,投死你。”
孟华笑了,唐斯本是中锋,最厉害的武器是在内线,刚刚他背打自己,虽然未能推动自己,但是他脚下娴熟,如果继续打,多用假动作,自己也不好防守。
在自己偷帽了他一个后,他就心生恐惧,不想着打回来,而是要放弃最拿手的武器。
这种智商,到底是怎么当上狼王的?
想投三分,你一定可以投,但是球出手,你自己知道飞哪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