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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罪恶之花

作者:我有只招财猫字数:2072更新:2024-07-21 07:47

宋天恩在花圃中站了一会儿,除了看到泥土中深褐色的干涸血迹外,别无发现。

手上的罗盘指针也毫无反应,宋天恩只能再寄望于自己的鬼辩之眼,只可惜,他在小区里兜兜转转无数圈,就是没有看到半点亡魂留下的印记。

“完全没有痕迹吗?”

宋天恩有些不信,他开始想这个男人究竟为什么会被用这种方式杀死?

花,丛身体里生长出来,这是隐喻了什么吗?

“花是白的,但是从人的身体里长出来就变成了红色,红色,代表罪恶之花吗?这个男人是不是干过些什么?”

宋天恩有了这样的猜测,但线索太少了,他觉得他至少应该去这个男人家里看看去,可怎么去呢?都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住在那一幢。

宋天恩拿出手机随便上网查找了一下,果然像这种新闻网上多的是各种爆料,宋天恩想知道他是谁一点都不难。

候亮明,今年37岁,某金融公司的销售总监,未婚,住址是苏市新城开发区,西津月小区11幢2103室。

看照片他还是个非常帅气的男人,现如今像这样年轻有为的精英阶层人士居然还是单身,宋天恩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旋即他便有了猜测。

说实在的,像这种有钱又打扮十分得体的男人,如果这年纪还是单身,那原因无非就是两种——不爱女人,不想结婚,那不是同志就是花花公子。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叫做,这是个绝世好男人,严以律己,洁身自好,只是还没找到真爱,但这概率约莫是百万分之一。

也许武断了点,但宋天恩觉得自己应该不会看岔,因为照片里的这个男人目光炯炯有神,但眼神却似浮在半空,看人总有那么几分轻佻意味。

“候亮明,花花公子吗?”

宋天恩想到了法子进去这男人家里看看,但这法子他只听师兄提过,他自己却还从来没使过。

苏市新城区派出所。

宋天恩进去后就委婉的跟人家表达了自己想见见所长的意愿,当然,被拒绝了。

“我是从余市过来的,关于一周前侯亮明的案子我想跟进调查,麻烦您转交一下这张片名,就说我是技术协助人员。”

宋天恩厚着脸皮说着,心里却有些拿捏不准,这张店长的名片在东区区域内真的是万能通行证吗?他不会被人以妨碍公务为由抓起来吧...

可事情进展却远比他想的要顺利的多,前面接待的警员将信将疑的收下了名片,进去后片刻再出来却是换了张脸。

“所在不在,但是副所长马上就过来,他会配合你的全部调查工作。”

正说着呢,一个身形微胖的男人已经从里面走出来了,一见到宋天恩就挺客气的与他握手,还说了几句‘远道而来,辛苦辛苦’之类的寒暄说辞。

在这位副所长的帮助下,宋天恩拿到了侯亮明所有的案件资料,同时还有他私人物品里面的家门钥匙。

“我真的可以进去看看吗?”

宋天恩又确认了一遍,对方的态度却十分大方。

“你只管去吧,他家里没人,也不用跟谁报备,他的父母都在外地,办好了他的事情正在筹备着卖房子呢。”

宋天恩这才放心了。

离开派出所后,宋天恩在附近找了间咖啡厅,点了杯咖啡后就坐下来准备先看看案件资料。

黄皮纸袋里还夹着许多从现场拍回来的照片,以及尸检报告,宋天恩一页页纸看过去,越看越觉得心惊。

这案件已经被媒体大肆渲染过了,但是那些媒体报道出来的死状,跟这真实情况比起来,恐怖程度还是差得远了。

究竟用什么样的法子才能让花和人身体长在一处?

宋天恩看着那些翻开的皮肉,还有从眼球里面挤出来的花茎,只觉得这看起来像是一个疯狂人体艺术的杰作展示。

果然是鬼犯做的案子,非人力可为也。

摁耐住恶心,宋天恩跳过照片又开始翻看那些口供记录。

最后一个见过死者的人是他的同事,从这份口供中能看出来死者的确是个花花公子,一般下了班都会去酒吧坐坐,那天就是同事约他去酒吧,但是他却没去。

理由是最近有些心神不宁,想早点回去好好睡一觉。

宋天恩看着来了兴致,他觉得这‘心神不宁’四个字还有能挖的部分,想了想,他拿出手机就拨通了那张口供上留下的号码。

“喂,您好,哪位?”

“你好,我是新城区派出所的,关于侯亮明的案子,你之前录的口供里我还有一两个补充问题想要问问你,你方便吗?”

“哦...方便方便,您问吧。”

宋天恩这么些销售也没白干,嘴皮子上的本事很好,他不管装成是谁都像是那么回事。

通过询问,宋天恩也终于知道了侯亮明那天所指心神不宁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侯亮明在案发前一周,也就是正好在中元节前后那阵子常常会做噩梦,梦的内容没人知道,但是所有公司的同事都能看得出来他的精神状态极差。

说错话,看错数据,记错时间,这些原本根本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在那段时间里非常频繁。

除此外,睡不好的外在表现也看的很明显,浓厚的黑眼圈,遍布血丝的眼睛,苍白的脸,最重要的是他变得疑神疑鬼了,毫不夸张的说,办公室里谁的声音大一点都有可能吓到他。

这些在宋天恩看来都是被鬼缠住的具体特征,同时也为他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讯息。

那就是鬼犯和这个人并没有任何血缘羁绊,也没有任何生前遗物作为媒介,更没有因为什么事件产生过直接联系。

否则鬼想杀人,不必先用一周时间让他做噩梦,等把他弄的精神恍惚了才实际动手杀他。

这一举动就证明了,鬼犯杀这人不是因为什么直接相关的仇恨,而是一些间接和死者相关的事情。

说白了,就是无冤无仇,只是因为某件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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