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你说得没错,它就该叫叶斗。要是你婆婆早两年想出来这东西,我们就能多省几年力气了。”
李氏立马说道:“所以才说巧啊,我公公这人,你们也是知道的,他向来以疼女人出了名,这个家都是我婆婆说道算,下地这么辛苦的活,他怎么会让我婆婆去呢?我婆婆从来没去过,所以根本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种地的,今年还是碰巧了,她也是好奇,想要去地头上看看,这才发现原来我公公和我男人的兄弟们是这么种地的,这也太辛苦了……”
“然后我婆婆一拍脑袋,这不行啊,得想一个办法。”
“这叶斗就这样被我婆婆给想了出来。若不是临时才想出来的,按我婆婆原来的设想,它就应该是四四方方的,有底的那种,这样连稻子都不用挑回来,直接在地里把谷子打好了,再带回来,那才是真的省事。”
“婶啊,我们家是人多,床板多,所以一家就能够凑出一个出来。像你们家人没有这么多,这东西又不是常用的,根本不用一家人弄一个,干脆约几个家,一起拼一个出来,轮着用,既省事,又省东西。”
……
不仅要介绍本村人使用,哪个没点娘家、亲戚之类的?
一个连着一个,很快秋收的时候,太当山脚下的村民们,有不少人都用上了“方斗”。
现在,它还多了几个名字:叶斗、叶氏方斗、朱氏方斗之类的。
但不管是哪一个名字,它其实都是用来“打谷子”的。
当然了,这都是后面的事情。
现在朱家的院子里,女人们在甘逸仙离开后,第一件事情便是围到了两只兔子和那只野鸡旁边,眼睛发光的盯着。
“娘,这个甘公子是什么人啊?他怎么会给咱们家送兔子和鸡来?”李氏看了看兔子和野鸡的毛发就知道,这三只正是最肥的时候,做出来一定非常好吃。
“你以为是送的啊?”叶瑜然瞥了她一眼,“没看到我拎了一袋子东西到他背篓里面?这是换的。”
“换的?啥东西,能够换到这么多肉?”李氏惊奇。
“他是什么我不知道,反正他自己说他是猎户,你们一个个把嘴巴给我闭紧了,知道吗?”叶瑜然警告地说道,“到时候要是说了不该说的,别说我没提醒你们,反正我是绝对不会去牢子里面捞你们的。”
一听“牢子”二字,连最能说会道的李氏,都不敢再问了。她捂着嘴巴,说道:“那我不问了,行吗?娘,我们晚上烧肉吗?”
“最近不是一直在吃肉吗?”
“那肉酱才多少啊,一人就那么一小勺,根本不够塞牙缝的……”李氏嘀咕着。
“我家还有肉酱给你吃,你要换一个人家试试,天天喝粥喝死你。”叶瑜然嘴上说着,但也没忘记指使李氏和林氏烧水,准备剥皮、拔鸡毛。
李氏提醒她:“娘,我看这兔子皮挺完整的,要是剥好了,还能做一件小袄子什么的,不如让我来吧,我看我爹剥过兔子皮,我肯定能够剥好。”
叶瑜然望着她的大肚子就发愁:“你怀着孕呢。”
“没事,我不怕,我胆子大。”
叶瑜然:“……”既然对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她还有什么好说的?
只能交给李氏剥兔子皮了,说实话,她到是知道有硝兔子皮这回事,但问她怎么弄,她一无所知。
林氏很快就回灶上烧水了,朱八妹、林三丫、林四丫看了一会儿“热闹”,就回院子里,继续帮柳氏、刘氏打起了谷子。
血不能浪费,所以李氏在下手的时候,还不忘记拿了盆过来,将兔子血和鸡血分开装进了不同的盆里面。
叶瑜然没看过剥兔子皮,就过来看了一下。
她还以为杀兔子是特别什么血腥的画面,不想根本不是,只见李氏将兔子倒吊在柱子上面,用手扯着兔子的耳朵,拿着檊面仗在兔子的耳朵后面一敲,它就死了。
叶瑜然:“……”
“要是有酒就更好了,我听我爹说,他跟猎户学的,杀兔子喂兔子一点酒,过一会儿再杀,味道更好。”李氏手脚麻溜着动作着,还没忘记提兔子肉怎么做更好吃。
“那你们家做过?”
“哪能呢,”李氏说道,“就我家那条件,能逮到一只兔子都是侥幸,上哪儿找酒去?”
就说话的功夫,她已经将兔子头朝上的重新吊好,把它四个爪子上的末节给割掉了。
因为兔子才刚死,还是温热的,血流了出来,李氏找盆接好。
接下来的画面,才是真正的血腥。
她从兔子的嘴巴开始,用刀一点点一的将头部的皮给剖了下来,连耳朵带皮毛的,全部包在里面。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叶瑜然很快就看到,兔子皮被她翻过来,慢慢的就到了兔子脖子的地方。
李氏继续往下翻,慢慢往下拽,一边拽一边用刀割沾在皮上的肉。
她非常小心,怕把皮割破,也怕浪费了兔子身上的肉,十分有耐心的慢慢剐着,花了很长时间,才从身体剐到了前腿,再剐到了后腿,最终剐到了尾巴的地方。
“呼……好了!”李氏用手臂抹了一把额头,手里拿着的便是一个毛朝里的“皮筒”。
叶瑜然这才发现,她的额上已经有些湿了。
“要是累了,你休息一下再弄。”叶瑜然说道。
“不用,赶紧把另一张弄好,呆会儿还要硝皮。”
“皮要怎么销?”
“用盐和矾的粉末,抹到带肉的皮上面,揉搓,一直要把里面的油蜰揉搓出来,然后再用竹片子把皮毛掌开,挂到阴凉通风的地方晾干……”
叶瑜然听着,感觉好像不难,但是她也知道,这种事情是说着容易,做起来难。
就像李氏剥皮的这个东西,若没点耐心,还真不好办。
叶瑜然望着开始处理第二只兔子的李氏,默默在心里表示:我还是小看李氏了,其实她比我想的要有耐心多了!
当她发现自己总是不断的在李氏身上找到优点,就不得不感慨原主的眼光好了,这果然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儿媳妇”,嘴巴甜,会做生意,又能干,简直“全能”了。
当然了,李氏那点爱“嘴碎”,占人小便宜的毛病,要是能够改改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