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萧额外的衷情
两广总督节制的绿营,在广东有左翼、右翼、碣石、潮州、高州、琼州和南澳七镇,每镇设一总兵。其中右翼镇驻防韶州,但镇标的中营和左营却是在英德县。中营在哪,主官就在哪,也就是说,这位总兵的驻地就是在这英德县里。
日头高照,缩在金山渡的汛守署房里,李肆夹起一片清烧山猪肉,肚子里馋虫顿时叫嚷开来,对面萧胜的筷子却总落在李肆带来的山珍上,眼睛还时不时地扫着署房外络绎不绝的行人,倒不是在检视着什么,更像是当作另一盘菜似的品味。
“白总戎,讳道隆,就是我的老上司。”
萧胜也正谈到这位总兵。
昨天听蔡郎中说到了杨家兄弟,李肆对钟上位的警惕心也更盛了一分,算来算去,除了在田地和矿场的租子上动手脚之外,钟老爷在明里应该就没什么整治凤田村的手段了,怕的是他暗地里搞鬼。
李肆觉着还不能光指望村人,赖一品没了,矿场上那些金山汛的护卫,也有了机会笼络。如果还有更大的麻烦,从凤田村行舟到金山渡就个把时辰,守在这里的萧胜手下还有三十来个汛兵,可是个不错的强援,而萧胜本人,也值得继续坑害……
之前本就有笼络之心,瞧萧胜对自己也像是有点另眼相看的意思,李肆就提着村人送的山珍来到了金山渡,就像是拜访老朋友似的,大咧咧找到了萧胜。
即便换了朝代,李肆看人的本事依旧管用,这萧胜虽然很有些历练,城府不浅,可性子却不虚伪矫饰。见李肆带了山珍,一副凑席的姿态,也不多话,拦下去城里卖山猪肉的猎户,买了几斤肉,让汛守的伙夫烧了,再添些小菜,打上一壶黄酒,两人就在他的汛守小衙门,把文案当作饭桌开整。
李肆十七岁,萧胜三十三岁,两人差了半个辈分,可李肆前身干的就是勾人说话的行当,再加上早前窥破过萧胜的底细,之后枪毙赖一品又给萧胜留下了太深印象,几句场面话一过,萧胜也就把李肆的年纪丢在了脑后,两人论起了平辈交情。
不等萧胜发问,李肆就先“坦白”自己的“枪法”是读书读出来的,至于什么书,李肆假意说是少年时读的,现在已然忘了。萧胜体贴地哦了一声,不再追问,当是有什么不便说的忌讳。这时候《南山集》案刚过,民间提起书就噤若寒蝉,李肆先把一个或虚或实的“把柄”送出来,顿时将两人的距离拉近了一截。
几杯酒暖了肚,萧胜的话匣子也开了,说起自己的经历。他是福建汀州人,补父缺当的营兵。自小身体瘦弱,弓开不了,刀舞不圆,父亲为让他能补缺,就督着他专练鸟枪。靠着熟捻火器,他在军中渐渐传开了名声,被白道隆看上,调到了亲兵队里当鸟枪手。
“三十八年,白大人从福建陆路提标中营参将调任台湾北路营参将,我也跟着去了台湾,四十年刘却作乱,我因为平乱有功,就补了把总。”
“四十三年,白大人调任广西,我家中有事,没能跟着去。处理完家事回到营里,才发现我的把总缺已经被人顶了,降成了外委。接着在年校里,因为没白大人护着,连外委也丢了。”
“我干脆就吃着马兵饷,跟着一帮兄弟作起了生意,可生意作着作着,兄弟情分作没了,闹了一场后,就回了老家,浑浑噩噩混了好几年。”
“白大人到广东之后,因为手底下缺人,又想到了我,就把我捞到了英德,顶着个额外外委,帮他来守这金山汛。”
说话之间,萧胜灌酒连连,以李肆前身的记者经验看,这家伙就是典型的失意者,所谓的卢瑟……而白道隆之所以看中他,恐怕是觉得他这么个穷途末路的老下属,应该更容易掌握。
“没错,白大人在英德这有不少生意,让我来守金山汛,也是替着他照看着这一带,必要的时候……嘿嘿。”
萧胜也很有自知之明,打了个酒嗝,低低笑了,话没说完,李肆却听出了意思,必要的时候干什么?当替罪羊呗。
“真是奇怪,我平常喝到这地步,应该没这么多昏话……”
萧胜警醒过来,李肆也是嘿嘿一笑,前世他可是李天王,话术这种基本功,当然是再扎实不过。记者的话术还跟销售什么的不同,面对的人戒备心更重。可也正因为这戒备心,反而留出了更多漏洞,借着这些漏洞,他可以清晰地掌握对方内心私密的范围。
就是在刚才一番闲谈里,李肆已经隐约摸到了萧胜的真实经历,早前他跟白道隆的关系应该很紧密。清代绿营军制是“兵系土著,将皆升转”,兵丁都是本地人,军官不能久任一地,兵丁也不能跟着军官外调,除非是家人亲随。
这萧胜在台湾补上了把总,就没办法再跟着白道隆。之后丢了把总,除了他只精于鸟枪的原因,多半也跟他曾经桀骜不驯的性格有关。后来所谓的“生意”,也应该是走私什么的。
大略明白对方的忌讳,李肆的话头温润如春风,带着萧胜的话一路走了过来,只是走到眼下汛守这份差事上,因为太过敏感,萧胜只露了一点口风就警觉了,这份自制力,在李肆前世接触过的人里,已经算是拔尖的了。
“说说你吧,你小子从小就圈在村子里,杀了人一点也不变色,哪来那么大的胆子,就跟上过战场的老兵一样?老实说,你之前是不是杀过人?”
萧胜将话题摁了回来,这个问题李肆还真不好回答。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真没杀过人,赖一品是第一个,可为什么他能做到杀人不眨眼,心跳都没加快一拍,当场没吐,之后更没作什么噩梦呢?
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他虽然没杀过人,但他见过的死人,估计不比萧胜少。萧胜见的死人还多半都死于刀兵,可他什么样的死人都见过。爆炸、车祸、坠亡、溺水等等,千奇百怪,死相更是光怪陆离,即便换作萧胜,恐怕也要被其中一些景象给惊得吃不下饭。
再夹起一片山猪肉,看着脂肪和肌肉相间的红白脉络,李肆心想,这就跟他报道过的一桩医学院情杀案里,那“桶”被解剖刀片了的尸体一样,噢,真想念肥牛火锅……
“如果是用刀子捅死的,我肯定会害怕。”
大口嚼下肉片,李肆用第二个原因来搪塞萧胜,就跟君子远庖厨一个道理,远远用火枪射杀人,跟当面用刀子捅杀人,那观感刺激完全不在一个层级上。
“没错!这就是鸟枪的好处!即便是妇孺,一枪在手,也能杀人不眨眼!”
萧胜拍得桌子咣当作响,李肆飞筷,夹住一片跳起的山猪肉,暗道船入港了。
“这鸟枪的确是利器,可拿着鸟枪的人不顶用,到战场上也只能被敌手鱼肉,还不如刀枪来得可靠,更不如骑射凌厉,譬如……前明的辽东之败。”
李肆开始把话题朝某个方向蹭过去,他是来结交萧胜的,就靠言谈该怎么拉近距离呢?那就得把话说深才行,最好是扯上忌讳之事。而要作到这一点,套话就得有技巧,李肆这是在“借道伐虢”。明末辽东之战,敏感不敏感,全看谈什么,只谈军事还不是太忌讳,毕竟鞑子胜绩累累,自信满满。
“别看你鸟枪打得好,这话却还是庸人之见!明军的火器质劣不堪,运用失措,并非火器本身真不敌刀枪骑射。”
李肆故意贬低鸟枪,用意是要引萧胜说得更多,就跟后世在网上辩论的钓鱼一样,是个泡坛子的人都会,萧胜语调也高了一截,显然是被挠到了痒处。
“火器不是刀枪那种死物,就说这兵丁用的,早前拿的是三眼铳,后来有了鸟枪,到现在,洋夷又用上了自来火枪,算起来不到百年光景!再过百年,刀枪弓弩还是这个样子,可火器会成什么样子,你能想象得出来吗?”
萧胜说到这,李肆眉毛跳了一下,这家伙还确实有点见识呢,他也知道自来火枪,也就是燧发枪?虽说身为鸟枪把总,说话自然要抬高本行,但能以“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已经超出这个时代绝大多数人的水准。
只是萧胜这问题问错人了,李肆不用想,他早看过了……而答案会让萧胜失望,整个十八世纪都还是火枪发展的蓄力期,一百年后的状况跟现在差不了太多,所谓的“自来火枪”仍然是主流。
萧胜也没想着让李肆回答,自顾自地接着说:“刀枪弓弩,离不了人的勇力。假设都有敢战之心,就用刀枪弓弩,十成里最多不过三成能战,而要将这三成能战之人训成精卒,没个一两载决计不成。可鸟枪不然,多少鸟枪就有多少兵,稍加训练,最多半年,就是一支大军,战力高低,还多由这鸟枪决定,若是鸟枪精锐,就算是……咳咳……”
说到这,萧胜很辛苦地举杯,用酒压住了舌头,后面的话多半是“就算是八旗劲旅,也绝不是对手。”
李肆暗地里竖大拇指,萧胜这话,确实看到了火枪在战略层面上的意义,那就是成本低廉,决定战力高低的关键因素更多在器而不在人。只是他的观点忽略了太多细节,比如说队形、射速,没有刺刀的情况下,近战肉搏怎么解决等等,所以在李肆看来,观念有些超前,思维有些偏激,这家伙果然也是个不合时宜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