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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金眼雕

作者:黄狗蛋儿字数:3281更新:2024-07-1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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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根直觉已经不知道救了他多少次,这次又救了他一命。

一个连的大夏帝国骑兵,带着几个萨里思丹人和他们的鹰隼,正巧搜索到附近。

这个侦查连的身后,是整整一个帝国陆军骑兵团,他们的搜索范围就是踏空河在附近的滩涂。

杨志清等人通过分析德雷克等军官的供词,大致猜到了塞雷斯亲王的行进路线,于是派出了部队沿着侦察兵们好不容易发现的踪迹追踪,河西岸则派出部队堵截。

然而他们终究还是晚了一步,追击的部队一路追下来,虽然发现了敌人的踪迹,但是连着追了两天,并没有发现敌人。

堵截的部队虽然出发的晚,但是路比较好走,杜根下令离开的时候,侦察兵的先头部队,距离杜根等人的宿营地,不到十里。

如果不是萨里思丹人的鹰隼惊动了林中的飞鸟,又碰巧被杜根手下的哨兵发现,那么这支侦察连很可能一头撞在杜根等人脸上。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巧,等这个侦察连赶到塞雷斯亲王渡河点附近的时候,虽然已经过去了一整个上午,侦察兵们还是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维拉人和血腥玛丽们的善后工作做得不错,不过还是有些遗漏的痕迹。

滩涂上还好,经过几个小时河水的冲刷,痕迹已经模糊不清了,再加上维拉人做了些手脚,几乎看不出有人从这里上岸。

但是河道边上的一些枯草,被急于上岸的马匹踩断了很多。

一个眼尖的侦察兵发现了这个线索,上报之后,连长赶紧过来查看。

“坏了,看来有人从这里上岸,老疙瘩,赶紧来看看。”连长一看到河道边土坎上的野草被踩踏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有人从这里上岸,于是连忙叫连队里擅长辨识痕迹的老兵过来。

老疙瘩不老,看上去还很年轻,这是大夏北方地区对家里最小孩子的爱称。

老疙瘩是家里最小的儿子,也是父亲最好的徒弟,跟木头少尉王木墩一样,出生在大夏北方的一个小山村里,家里世代以打猎为生。

老疙瘩的父亲不算是个出色的猎人,主要是因为身体不太好,年轻时又摔断过腿。

即便老疙瘩的父亲走路一瘸一拐的,但是一手追踪的功夫,方圆三十里的猎人没人赶得上他。

村里人都说老疙瘩的父亲,长了一双鹰的眼睛。

一丛野草平平无奇,只要他一眼看过去,有没有兽径一目了然。

猎人们一提起老疙瘩的父亲,总是大拇指往上一竖,口中称赞“金眼雕,好汉子!”

叫的人多了,这个金眼雕的绰号,也就叫开了。

老疙瘩从小就跟着自己的叔叔学打猎,到了十几岁,已经能在大山里如履平地了。

许久不再上山的父亲,就带着老疙瘩进了几次山,每次时间都很久。

在山上,父亲将自己多年追踪野兽积累的所有经验,都传授给了老疙瘩,等老疙瘩从军之后,很快就以一手辨迹追踪的本事,进了侦察连。

老疙瘩听见自己的连长叫自己,打马过来,距离草丛还有七八米,就勒住了马,先是从马背上起身,直起身子双脚踏在马镫里,向几个军士指着的痕迹看了一会儿。

看了看草丛中的痕迹,老疙瘩从马背上跳下来,几步蹿下土坎,看了看河道下面滩涂上的情况。

然后他返回自己的战马身边,上马后站在马鞍上,向西方眺望。

“连长,把你的望远镜借我使使,我这个单筒的看东西不方便。”老疙瘩右手举着自己的单筒望远镜,左手向身后一伸。

连长也不着恼,直接掏出自己牛皮挎包里的双筒望远镜,交给身边的一个军士。

军士接过望远镜,几步走到老疙瘩身后,把望远镜往他手里一塞,问道“看出来啥了?”

老疙瘩把自己的望远镜往挎包里一塞,然后端着连长的高级货,镜筒来回摆动,在西边丘陵地带搜寻踪迹。

看了几分钟,老疙瘩坐回马背上,顺手将望远镜递还给来到他身边的连长,沉声道。

“西边,他们进林子了!”

连长急声问道“走了多久了?”

老疙瘩答道“最多半天!可能更短!远处森林很安静,他们要么是走了,要么是在林子里休息,这里太远了,我看不清林子那边的情况。”

“你带路,弟兄们,准备战斗!”连长甚至没有询问其他军士的意见,立即下令。

军士们纷纷翻身上马,跟在自己连长的身后,向西方丘陵地带的森林狂奔而去。

“呸,什么狗屁的鹰隼,吹上天了,不是二十里三十里也能发现敌人踪迹吗?”一个军士看着跟他们一起行动的萨里思丹人,忍不住吐槽道。

一个军士一边催动马匹前进,一边搭话道“谁说不是呢,赶不上咱们的金眼雕。”

老疙瘩父亲的绰号,在他从军之后,被同乡叫了出来,后来就传开了,见识过老疙瘩辨迹追踪本事的军士,都开始这么叫。

“这他娘的叫什么事儿,鹰眼不如人眼,丢死人了!”吐槽军士的排长,也接过话头,忍不住吐槽道。

连长看了看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萨里思丹人,用手里的马鞭指着还想说话的排长道。

“管住你的嘴,在瞎说,把你嘴缝上!”

没人说话了,都跟在老疙瘩身后,向森林冲过去。

等到了林子边上,老疙瘩就把手里拎着的一二式步骑枪横着举过头顶,军士们看到,知道这是停止前进的信号,于是纷纷勒住马。

老疙瘩翻身下马,端着火枪不断寻找痕迹,不一会儿就发现了些痕迹。

然后整个侦察连,缓缓跟在他身后,向林子摸过去。

如果再早一个小时,老疙瘩就有机会获得一枚金质一等功勋勋章了,毕竟能够抓住或者击毙敌军统帅这种功劳,算在他一个人头上不现实。

发现并咬住了敌人,等后续部队上来,一举将其歼灭,是这个侦察连能够做到的极限了。

而发现踪迹的人,将获得主要的功劳。

不过现在老疙瘩有些郁闷,敌人刚走不久,但是通过一路以来对痕迹的判断,他发现敌人数量可能是己方的几倍。

“连长,还追吗?”老疙瘩将情况跟连长汇报了之后,有些沮丧的问道。

连长拧着手里的马鞭,一脸纠结。

“团长就在咱们身后不远,让人去报信,咱们继续追,就算追不上,也要吓唬他们一下,不能让他们就这么容易的溜了!”

最后连长下定了决心,率队继续追击。

帝国陆军侦察兵决定继续追击的同时,杜根终于还是忍不住,命令队伍离开森林,向南到一条道路上,然后全速向西,直奔萨奇勒。

至于为什么要离开森林,格洛弗问了问杜根。

“总觉得不对劲,心里烦的很。”

格洛弗对这个答案非常不满意,绿油油的眼珠子转了两转,盯着杜根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得杜根心里直发毛。

格洛弗的手已经摸到了腰间的刀柄,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继续追问道“你最好说实话!杜根!”

杜根头皮发麻,他的武技虽然不错,在远征军军官骑士中,也能算得上是高手,稳稳压制着不少亲王殿下的守护骑士。

不过每次面对格洛弗的时候,杜根都是心里发毛,这个身高比他还要高出好多的家伙,胳膊粗的不像话,手指像农田里拔出来的胡萝卜。

杜根知道,自己要是不说实话,很可能下一秒格洛弗就会从腰间抽出刀子,然后一刀捅在自己身上。

“好吧,好吧,我说,我说......”

“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很可能是遇见追兵了,至于追兵有没有发现我们渡河的踪迹,或者直接发现了我们刚才的营地,这还不好说。”

格洛弗沉声道“这只是时间问题,他们早晚会发现的!”

“我就是怕这个,不管他们什么时候发现,一定会来追我们,我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

格洛弗的手从刀柄上离开,然后捋了捋自己的胡须“你的意思是对方已经发现了?”

“这还用问吗?我们现在已经在林子里走了这么久了,敌人中只要有哪怕一个擅长追踪的,我们在河边的那些痕迹,即使处理过,他们也能发现!”

杜根已经急了,声音稍微有点大,引得前后几个骑兵和维拉人扭过头看他。

“格洛弗,我跟你说实话,你觉得,敌人会有多少人?”

格洛弗想都没想“应该是斥候一类的人,人数不会太多,我们没必要怕他们!”

杜根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自信满满的格洛弗,几分钟后,当格洛弗脸上的表情开始不耐烦时,杜根才急着道。

“火枪,火枪,格洛弗,不管对方有多少人,他们都可以用火枪远距离袭击我们!”

格洛弗闻言一愣,然后瞬间张大了嘴巴,紧接着意识到不对劲,又把自己的惊呼憋了回去。

“他们只要远远跟着我们,时不时上来用火枪打几枪,然后等待他们大队人马的抵达。”

“等到了那个时候,你觉得亲王殿下会留下跟我们一起战斗吗?”

“你认为我们能从那种情况逃走么?”

“这甚至是亲王殿下最乐意看到的结局,因为只要你我死了,他就少了很多的麻烦。”

格洛弗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大声道“向南,走出森林,沿着道路全速向萨奇勒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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