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不驯》
文·银八
普快列车时速100km/h,34个小时,循环播放BlackCar,日升日落,我知道终点的方向,却不知道前面会经历什么。但我知道,终有一天,我会沿着原路返回。
——《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
*
这是汤之念第一次出远门,独自一人,从家乡沉镇来到两千多公里以外的一线城市恒誉市。火车卧铺,整整34个小时。
夏季,所有行李加起来只一个黑色的背包,一口袋的吃食,一只手机。列车快到站时,一口袋的食物只剩下一些没吃完的饼干和一瓶矿泉水,顺手塞进了背包里。
邻座的女生见汤之念要走了,起身道别,脸上的不舍情绪浓烈。
这趟行程,得亏了汤之念见义勇为,帮忙抓住了小偷,她随身携带的现金才没能落入贼人手中。事后想想有些后怕,问汤之念怕不怕别人打击报复。汤之念满脸无畏,说现在是法治社会,到处都是摄像和天眼,谁敢动她。
两人年纪相仿,于是一路上,两人说说笑笑,解了旅途上的疲乏和无聊。
“汤之念,你一定不要忘了我哦!”
“好!”
“以后你来川城了一定要来找我玩!”
“没问题!”
“我的联系方式你记住了吗?”
“记着的记着的。”
告别后,汤之念转身下车,身影潇洒。
妈妈汤元不久前来电话,说主家的司机李叔叔会顺道来接,一并把联系方式给了她。
汤之念已经有两年没见妈妈,她从小就跟着外婆长大,妈妈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面,早也习惯。
妈妈在这个东家做事情有多年,工资高,东家信任也依赖她,逢年过节都会额外包红包。唯一的不好,大概是节假日都不能放她回家团聚。
不过现在通讯发达,手机上就能视频。
暑期末尾的火车站人山人海,不似春运,年轻的学生面孔居多。
汤之念摘下耳机,暂停音乐播放器里那首英文歌BlackCar,将长发绑成一个马尾,理了理褶皱的衣服,背起背包汇入人潮。她两个月前满十六周岁,个头已经有一米六五,在人群中不算矮,但很瘦,像一颗发育不良的小豆芽菜。穿一件白色短袖,搭五分短牛仔裤,踩一双小白鞋。
人潮汹涌的出站口,干净洁白的白鞋被踩上了两个黑色脚印。
汤之念很快和李叔叔汇合。
李叔叔莫约五十的年纪,穿着打扮干净整洁,面带微笑,眼角有明显的褶皱,笑起来左侧脸颊酒窝很可爱。
汤之念礼貌喊人:“李叔叔好。”
“念念是吧?真乖呦。”李叔叔仔细打量汤之念的面容,小小一个巴掌脸,额头饱满,杏仁眼,高鼻梁,鼻骨上有一颗小痣,阳光下像星星似的。
汤之念扬起唇角,笑
得乖巧。她最擅长用自己这张无害的脸庞伪装善良。
“乖孩子,走吧。”
主家的车是白色的劳斯莱斯古斯特,车牌是6666的连号,在停车场里特别显眼。前后的车刻意避开了一些距离,左右的路人也多打量了一眼他们,似在探究他们的身份,眼神复杂,神色中泄露更多的是羡慕。
李叔叔没在意那些探究目光,他领着汤之念上车,说今天去机场送主家的人登机,顺便就来接她。
随着车辆驶出地下停车场,恒誉市渐渐具象地展现在汤之念的眼前。高楼大厦如一座座触不可及的水晶宝塔,大气磅礴,抬头似望不到天际,低头则是车水马龙。
渺小,是这一路上汤之念最直观的感受。她自幼成长在西南地区的偏远小镇,最远只去过市区城市参加比赛。
这一次转学,对汤之念来说是人生的一个全新篇章。
天地如此广袤,她如一只小小蝼蚁,渺小到不值一提。这一路上她都在想,妈妈好厉害,能在这样一个大城市生存,养活自己,帮衬家里,还能还掉早前爸爸欠下的债务。
汤之念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妈妈了。
路程比汤之念想象的要长一些,整整四十分钟。
从火车站出来后,不久上了高架,直接驶向城郊的别墅。
这个暑期因为天气炎热,靳家搬到了城郊的宅子里避暑,郊区的气温相较要舒适一些。
已经过了立秋,比起夏日的酷暑,现在的傍晚明显要更加凉爽。
电子大门早已经打开,车辆缓缓驶入这座豪宅。汤之念才知道,原来现实世界比电视中的更加夸张。
入门之后有长长的一条柏油道,道路两旁种植着枝叶繁茂的梧桐树,树旁则是绿油油的草地,一眼望不到头般。
日光从浓郁绿树的间隙里斑驳地泄下来,林道的尽头漏出白色的建筑一角,沿途风光优美,有湖,有向日葵海,还有汤之念根本叫不出名字的植被,造景精致。
如果不说这是哪户人家的豪宅别苑,以汤之念的见闻,会以为这是一座公园。
行驶了两百米左右的距离后,中世纪英式古堡建筑风格的别墅全貌清晰地展现在汤之念的面前。别墅看上去有一些年头,简约大气,前庭后院、自然环绕,旁边则有一座风格全然不同的现代建筑别墅。
汤之念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院子门口的妈妈。
汤元穿戴整齐,一米六的个子,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发髻,脸上带着欣慰得体的笑容。
汤元侧身和老李打招呼,谢过他。老李打着方向盘要去停车,说客气什么。
汤之念下了车,走到妈妈面前,眼眶有些红,细声轻喊:“妈。”
“高了好多,长大了长大了。”视频里看不出来。
汤元上上下下打量着两年没见的女儿,眼底的情绪多,脸上带笑,始终保持得体。
“累不累?饿不饿?”汤元说着要帮汤之念拿背包。
汤
之念满心满眼的都是妈妈,没让妈妈拿自己的背包,转而去牵她的手:“妈,我给你带了家乡的泡菜和烟熏腊肉。”
汤元噗嗤一笑,捏了捏女儿的手心:“你还别说,我真想吃泡菜了,晚上妈妈和你一起吃。”
“嗯!”
房子很大很空,恒温,所有的物品摆放井井有条。墙上挂着价值不菲的画作,桌上摆着精致花瓶、插着鲜艳花朵,地上铺着花纹复杂的隔音地毯,每一寸都彰显奢靡。
汤元领着汤之念七拐八拐,打开一处房门,说:“你暂时先住在这里,妈妈就住你隔壁。”
房间多,一楼的房间给佣人住,也有用作杂物间,主家都住在楼上。
汤之念暂住的房间也很大,一张床,一张书桌,定制衣柜,还配有独立的卫浴。
她原以为会像电视剧中那样住在逼仄的小杂物间,但事实上,这里又大又空旷,还没人,简直是天堂啊。
汤之念惊喜又兴奋地环顾自己的房间,一双清明的眼睛眨巴眨巴,奔波一路,在妈妈面前放下一切戒备,像只灵动的小蝴蝶。
汤元欣慰地笑了笑,拉着汤之念的手一起坐在床上,叮嘱在靳家的一些注意事项。
现在靳家人不多,因为远在瑞士颐养天年的靳家大老爷身体不适,一家人今天飞去了瑞士。
因为快要开学,靳家的小儿子靳于砷刚从肯尼亚旅游回来在家。
“入学的手续都已经办好了,过两天开学,你可以和小靳先生一起去上学。”汤元眼底似有光,“他前两天刚回来,这会儿应该在隔壁休息,等稍晚些时候,妈妈介绍你们认识。”
小靳先生就是靳于砷。
汤元很早之前就和汤之念提过靳于砷,但也不多。
靳于砷比汤之念大一岁,下个学期也是高二。据说他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上学迟了一些。所以在汤之念的想象中,靳于砷应该是那种弱不禁风的病娇体质。
快到饭点时间,汤元要去准备晚饭,让汤之念自己一个人待会儿。
这个家的一楼可以随意走动,楼上不行。外面大,也可以逛逛,但是见到主家的人最好避开,保持得体的仪态。
汤之念是个聪明的孩子,就算不用汤元吩咐,她也知道在外该守规矩,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动的不动。
汤元走后,汤之念将背包里的几件衣物拿出来整齐放进衣柜,继而躺上柔软的床,叹了口气。
中央空调的温度设置的有点低,她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搓了搓手臂。
外头阳光正好,汤之念从房间里走出来,脚踩在暖白色的瓷砖上,小心翼翼地往后院走去。她这会儿不敢贸然去前院,怕会碰到主家的人。
前院有泳池,草地花园,像度假区,但这会儿后院晒不到太阳。
出了门,蒸腾热气让汤之念的身体找回自己原有的温度。她循着草坪慢悠悠地往前走,看着这个妈妈工作的地方,内心平静,没有所谓的羡慕嫉妒,只想着既来之
则安之。
不过汤之念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家”还可以是这个样子,比她在县城的高中还大。
汤元对汤之念说过,这个家里什么东西都有,足球场,室内篮球场,棒球场,高尔夫球场……
原来这就是有钱人的家。
不多时,汤之念听到篮球拍打在地面上的声音,一下又一下,从不远处传来,在这幽静空旷的别墅里显得尤其刺耳。理智上告诉自己最好不要继续往前走,可脚下却不怎么听使唤。
主家的房子像是一座迷宫,她在这瞬间仿佛迷失在这五彩斑斓的梦幻世界当中,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北。
篮球场就在汤之念的眼前,和她在县城一中的篮球场差不多大,绿色的塑胶场地,白色的三分线,一个标准的3.15米篮筐,没有铁丝围栏。紧邻着,旁边就是一个标准的绿茵足球场。
汤之念对篮球并不感兴趣,以前学校里举行过篮球赛,同桌拉着她去围观,她也只当是去看戏。
阳光并不算毒辣,少年高挑的身形在阳光下投射出一道长长的阴影,利落短发,皮肤白得晃人眼,穿一身红白篮球服,肩宽腿长。
距离隔得不算太远,汤之念贪心再上前两步,仔细看眼前的人。
原以为他年幼多病,应该体弱瘦小,本人却高大有型,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同龄的男生汤之念见得也多,靳于砷的外形远比她想象中出挑。
他并没有看到身后的汤之念,或者说根本不在意,独自一个人站在三分线外拍打着篮球,仰头望着篮球框,视线专注,额前的汗水沿着鬓角向下滑落,踮脚,起跳,漂亮地投掷进一个三分球。
篮球在篮筐上滚动几圈,掉落,滚向一旁草地。
靳于砷迈开长腿去捡球,侧身,余光见到不远处的汤之念。
四目相对的一瞬,汤之念算是完全看清了靳于砷的面庞。他的眉眼深邃,鼻骨挺拔,应该是遗传了他妈妈优秀的外形,据说他的妈妈是中美混血。
那双深邃凉薄的眼眸只在她身上停留了一秒,似乎并不惊讶家中有陌生身影,继而背对重新投掷篮球。
汤之念的脚步不再上前,在这里,她是外来者,一切都要小心规矩。
又一个漂亮的三分球。
不懂篮球的人也知道这球投得不错。
这次靳于砷没管滚出去的篮球,而是转过身面对汤之念。锋利的眼神落在女生身上,不轻佻,但也不算友善。
靳于砷的瞳孔颜色比普通人要淡一些,浅浅的琥珀色,凉薄地扫过来,似盛夏里被冰镇过的烈酒,有股慑心的凉意。
高高在上,傲然睥睨。
很明显,汤之念被居高临下地审视了。
阳光下,汤之念脸颊晒得热辣,一双杏仁眼睁开圆圆的,一眨不眨看着靳于砷,似用眼神在无声反击。
空气中像是有一道无形的火焰,剑拔弩张。
针尖对麦芒。
汤之念有片刻恍惚,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快速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