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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大兴安岭正处于肥硕的季节,夏季余温未散,这里依然算得上温暖,许多植物也遵循着秋季结果实的规律,开始繁衍后代。
郎善彦骑马进了山林,郎追就坐在他前面,已能嗅到果实落地腐烂发出的甜香,载着他们的红马粗糙的鬃毛梳得极顺,用布条绑了几根麻花辫,这是布耶楚克借给他们的马。
矮胖的赛音察浑骑着一匹强壮的黑马,熟练地在林中穿梭。
戴鹏骑着另一匹小黑马跟着,两父子都背了猎|枪,据说是为了防山中猛兽。
戴鹏说起去年的事:“冬日还好,黑瞎子都睡觉去了,秋季正是他们攒膘的时候,一个个到处找东西吃,人要是遇见了,手里没杆枪,会死得很惨。”
赛音察浑唏嘘着:“去年就有商队的人在山里走丢,找到的时候还有气,但是已被熊开膛剖腹,连内脏都被吃了一部分,太惨了,兄弟们只能把熊毙了给他陪葬。”
郎追听说过熊喜欢吃活物,但他只听过鳄鱼吃人,没听过熊吃人,想起自己一身细皮嫩肉,对野兽来说指不定就是仅次于赛音察浑这个胖叔叔的美味,不由得往阿玛怀里缩了缩。
郎善彦搂住他,单手为他调节了腰上挂着的药囊。
山中总有蛇虫鼠蚁,其中蜱虫、跳蚤等都能传染疾病,为了安全,郎善彦特意制作了药囊。
郎追靠着他,安心地深吸一口气,闻到浅浅药香与草木、果实、泥土的气味。
不可思议,他竟身处兴安岭,兴安岭是整个华北地区的“肺”,它时时刻刻产出大量的氧气,身处其中,郎追觉得自己的每个肺泡都舒张得更加自在了。
不知何时,格里沙进入了他的通感,小熊正坐在阁楼的木箱子上,听谢尔盖舅舅教授文字,现在通感过来,八成是上课开小差。
郎追斜他一眼,瞪了下眼睛,让他专心听讲。
格里沙嘻嘻一笑,看向自己手上的书本,可通过通感传递过来的另一个视野,他看到了大兴安岭,那儿和他的高加索山脉一样广阔,和母亲的怀抱一样对猎人们有着非凡的亲切魅力。
格里沙想,等他长大了,他就攒钱买火车票去找寅寅,然后他要带寅寅来高加索山脉,有些好地方只有身处其中,才能真正感受那片土地的灵魂。
两个孩子都没有说话,然而谢尔盖舅舅教授的知识不仅进入了格里沙的大脑,也被分享给了郎追,而郎追心中那份疏朗愉快,则让格里沙一整天都保持了好心情。
好的情绪居然也能通过弦在他们心中传递,真是太奇妙了。
以往都是郎追蹭着小伙伴的视野去见识更广阔的世界,这次,轮到知惠、露娜、菲尼克斯和格里沙通过他的眼睛看大兴安岭了。
如此走了三日,四人风餐露宿,越走越深,郎追跟着赛音察浑、戴鹏学了许多在山中用得到的知识,亲手点过篝火,用烟熏草堆里的虫子。
然后幼儿就被草里冒出来的蛇吓得呱呱叫,飞跑回大
人身边。
郎善彦都被他逗笑了:“你小子原来不止怕老鼠啊,这可不行,儿啊,你是大夫,以后要学用蛇泡药酒的,你怕它们做什么?”
郎追抱着他的腿,用幼儿柔软的小奶音努力辩解:“我不怕,就是看到草堆里突然冒出一个会动的东西,被吓到了。”
至于呱一下什么的,这是幼儿身体的生理反应,也不是他能控制的嘛!
戴鹏这人可坏,他提刀刺死蛇,提着蛇尾到郎追面前晃:“寅哥儿,现在还怕不怕?”
郎追一把将蛇挥开:“你走开啦!”
大人们就一起笑起来,戴鹏还伸手来捏郎追的脸,幼儿脸蛋粉粉,捏起来软软弹弹,手感上佳。
郎追面上生气气,心里只有无奈,唉,做幼儿真是一点面子都没有,连声音都没有威慑力,想说句嫌弃的话,别人听起来还觉得他在撒娇,还是早点长大比较好。
而就在郎追被蛇吓到的这天下午,期待着兴安岭的菲尼克斯特地提早上线,他在早上五点起床,沿着郎追的目光看到了傍晚的兴安岭。
他来得很巧,所以撞上了大兴安岭在秋季最美的时刻之一。
时值秋季,漫山遍野都是金黄的枝叶,被夕阳的余晖一照,身处其中的人们,如同置身黄金铸成的国度。
落日西沉,深红的霞将天边染成熔炉,3岁幼儿脑海中与美相关的区域在这一刻被辉煌壮美的异国风景冲击着,险些忘记呼吸。
也许很多人心里都有一个这样的梦,某一天,他们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骑着马去山野,在夕阳的陪伴上,感受世界浩大。
接着,菲尼克斯听见了奇怪的声音,不,应该说听见这些声音的是郎追,而菲尼克斯分享了他的听觉。
那声音像呦呦鹿鸣,又带着规律的节奏,如同一支奇特的乐曲,郎追警觉望去,猜是鹿群经过此地。
赛音察浑却说:“是鹿哨!前面有人在猎鹿。”
鄂伦春人会制作一种鹿哨,发出类似于母鹿的声音,吸引公鹿过去,然后他们就会将鹿围起来,方便杀死它。
很快枪响声起,伴随着低沉的犬吠,以及马蹄踏地的震动,赛音察浑双腿一夹马腹,策马奔去鹿哨传来的方向,郎善彦、戴鹏随后跟上。
不一会儿,他们就听到了赛音察浑那标志性的豪爽笑声。
郎追看过去,就见到了赛音察浑和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骑在马上对着拳。
戴鹏介绍道:“那是达纳,他是他们那个部落的塔坦达(首领),每年我们进山都是找他,以后我再做山货生意,就要进山找达纳的儿子了。”
达纳的儿子也在,他叫鲁尼,是一个九岁的男孩,他骑着最矮的小马跟在父亲身后,穿着狍皮衣裳、皮靴,有一个很宽的额头。
郎追顺着戴鹏的目光看过去,对上鲁尼的眼睛,鲁尼一怔,立刻红了脸,别开目光,驾马跑到队伍的另一侧。
郎追觉得很有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时代不同,自
他穿越以后,除了那德福,其他小孩子见到他总要害羞一下,格里沙是这样,菲尼克斯也这样。
他对鲁尼的方向笑了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
鲁尼瞪大眼睛,像看到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跑到他父亲达纳身边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谁知以达纳为首的大人们全部大笑起来,连他们挂在马背上的猎物都跟着一颤一颤。
赛音察浑笑得直不起腰来,他对着鲁尼说了一段鄂伦春话,又朝郎善彦大喊:“善彦,我谙达的儿子和他父亲说,想用家里的熊皮来和你结亲,等长大了会猎十头野猪来娶你的女儿。”
郎善彦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我没女儿啊。”
但他立刻反应过来,“嘿,这臭小子!他想娶谁?”
郎追也不敢置信地看着鲁尼,这小屁孩多大啊?这就想着结亲,太早熟了吧!
菲尼克斯坐在床上,因为还没到他平时起床的时间,卧室里只有他一人,所以他狠狠拍着被子:“寅寅才不会和他结婚!熊皮而已,我家有好几张,有北极熊的,棕熊的,黑熊的,就凭熊皮也想娶寅寅?寅寅,别答应他!”
郎追捂着嘴用气音回应:“我本来就不会答应,你闭嘴啦。”
真的好难得看到菲尼克斯情绪这么激动的样子,但郎追这会儿囧得不行,实在没心情逗小金毛。
菲尼克斯的通感时间也就30分钟,气了一阵子,也只能下线。
大人们笑了一路,把郎追和鲁尼当成了富有趣味的话题,调侃了他们一路。
郎追很庆幸自己听不懂鄂伦春话,厚着小脸当做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鲁尼则羞得将衣领拉起来,遮住大半张脸。
如此到了达纳的部落,达纳大声喊着女儿们的名字,让她们准备煮肉粥,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
鄂伦春人住的地方很特别,叫楚伦昂嘎,也叫斜仁柱,郎追一开始还听成了“仙人柱”,这是一种由木头做了架子,外面铺了桦皮和兽皮的简单建筑,里面空间不大,地上铺了毯子,中间是篝火,火上可以烤肉和煮粥。
但是对于靠打猎、捕鱼、采集为生的鄂伦春人来说,肉是常见的东西,煮粥的米、面粉才是稀罕物,肉粥通常是结婚时才吃的好东西,这次若非赛音察浑来了,他们是不会煮粥的。
郎追啃了几天的干粮,小牙齿磨得发酸,有粥吃自然高兴,郎善彦怕他累了,等吃完就把他揽在怀里抱着,一下下轻轻拍他的背。
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伴随着大人们的交谈,父亲的轻抚,让郎追开始昏昏欲睡。
他呼了口气,望着火光,慢慢沉入梦中。
也许是因为仙人柱有什么魔力吧,这一夜,郎追梦到了前世的哥哥,秦欢。
郎追前世的父母是药材商人,产业规模不大,算不上富豪,但足以给孩子供应宽裕的生活,秦欢被他们教育长大,本科在985,硕士和博士在国外名校就读。
他高大,英俊,身材锻炼得宜,温文尔雅
又不失精明,谈生意时穿着西装,平时也是一身名牌,会打篮球、网球,走在街上总有收不完的小纸条。
有段时间,秦追很嫉妒秦欢,也许是因为秦欢从小吃穿不愁,个头比他更高,也许是嫉妒秦欢不用小小年纪就被关在铁笼子里,不用被扔满身的老鼠,不用被毒打,走起路来不会一瘸一拐,所以对秦欢总有股想亲近,又不愿靠太近的别扭。
可是在秦追死去的那天,秦欢却跪在雨里,跪在弟弟的身边哭得那么可怜,西装被雨水浇透,完全没有体面可言。
那一刻,秦追内心幽微处所有的复杂心思都散了,只是很遗憾,秦欢是个好哥哥,可惜他们的亲缘太浅,风一吹,就散了。
梦里的秦欢比秦追记忆中更加消瘦,他侧躺在床上,眼角发红,手里捏着一只很小的竹蜻蜓,很旧了,秦追隐约记得,那好像是自己小时候送给秦欢的。
他走过去,小小的手按住床沿,戳了下秦欢。
“喂。”
秦欢缓缓睁开眼,见到一双黑白分明的凤眼,清澈灵透,透着股机灵劲。
眼睛的主人有一张熟悉的小脸,头戴红红的瓜皮帽,喜庆又可爱,正对他笑得像甜甜的蜂蜜罐。
秦追看到秦欢露出惊愕的神情,高大身躯猛然坐起,一把将他搂怀里,秦追鼻子被胸肌撞得发疼,他惊叫一声,梦境就此中断。
“呱!”
郎追在清末的大兴安岭醒来,发现自己缩在鞣制好的狍皮里,身体暖暖的。
戴鹏迷迷糊糊醒来,给他把滑落的狍皮毯子盖好:“寅哥儿,做噩梦了?”
“没有。”郎追坐起来,开始穿衣服,左右环顾,疑惑道:“我阿玛呢?”
被父母宠了三年半的寅寅小朋友已经习惯了清晨起来,有阿玛给他在床前放一盆清水,摆好脸帕和牙刷、牙粉,因此哪天郎善彦没出现,他都觉得不太对。
郎追爽快地承认自己是爸宝、妈宝二合一,反正他才三岁半。
所以他阿玛在哪?
戴鹏回道:“彦叔被拉去给人看病了。”
对于居住在山上的鄂伦春人来说,郎善彦这种神医主动送上门,那大家伙有病的看病,没病的买个药丸子备用,也是理所当然。
虽然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身上没有一点病才是怪事,哪怕是郎追这种毛脚小大夫给他们看,都能指出这人牙疼,那人风湿。
郎追喜欢在父亲看病的时候跟在一边旁听,他起身道:“那我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