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万世神眼的来历
“靠,靠,靠。”因为很重要,所以要靠三次。
程俊材两眼发光的看着眼前这台黄色跑车,怀尔斯开出来的兰博基尼diablo,这可是兰博基尼最风光,最受欢迎的车款,别的不说,光听它那引擎声就是一种享受。低沉又让亢奋的声浪,对男人来说,比和美女的办事的声音还要让人亢奋。
“多想开一次阿。”“这车可不好开阿。”程俊材迫不及待的搭上了车。怀尔斯油门一踩,立时爆出激越的声浪,绝尘而去。
享受着跑车飙速快感,看着窗外景物如电般倒退,程俊材恨不得抢过怀尔斯的驾驶座,可是他有自知之明,哪怕怀尔斯不说,他也不可能去开。
跑车可不好开,要经过一番训练的。跑车没有手排车,因为驾驭起来太复杂,他有很多辅助的系统,才能让一般人顺利驾驶,不靠这些系统的话,只有职业赛车手能应付。
乌龙派出所里面,有个傻逼富二代,他就经常将跑车开的一顿一顿的,就是因为他车技烂。
当下,程俊材只能在车里东摸摸、西摸摸,十足乡巴佬一个。不过怀尔斯并没有取笑他,淡然说道:“是不是觉得这车很简陋。”
“被你说中了,我都不好意思说。”跑车,这样昂贵又高大上的车子,怎么应该都有相对应的内装吧,可是这车的内装却出奇的简陋。
车内设施只有一个简单的CD播放器,甚至连空调都没有,热得话必须自己开车窗。可是车窗居然是落后的手摇车窗,甚至连座椅居然也是手动调节。
若是理查德在这这里,他都想呛他说,买不起就不要打肿脸冲胖子。你是不是还价太狠,气得车商把那些都拆了,给你最便宜的。
“哈哈,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大概是想到,若是理查德在,程俊材会怎样呛他,怀尔斯哈哈大笑,解释了原因。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减轻车重。为了达到极致的速度,车厂费尽苦心,为了增速,想尽办法减重,减去一切不必要的负担。
“这车甚至没有ABS防抱死功能,甚至方向盘连助力系统都没有,开起来手感很差,又硬又重。”“这也太过分了吧,这样长途开起来不是很辛苦。”“倒也不会,没有助力系统。这样驾驶对于车子方向的把握,可以做到相当精准。要长途跋涉的话,内部空间宽敞,座椅也很舒适。”
说话间,两人驶进了伦敦市区。哪怕富裕的英国,兰博基尼也吸引了不少人的眼光。虽然车不是自己的,也不是他开的,但是程俊材还是感觉飘飘然。爽呆了。
这就是为什么哪怕这车这么烂,也是疯狂受人追捧。
程俊材暗自下定决心,以后他一定也要买一辆跑车。还要买好车,才能享受这样的风光。他相信自己可以的,只要他努力多弄一点古董。
不一会,车子开进了一个停车场。下了车,怀尔斯驾轻就熟的带着程俊材来到一条商店街,一条非常有特色的拱廊商店街。
这条繁荣的商店街,头顶是圆形的拱廊,下雨天也可以让人从容漫步。不过,这不是最大的特点,最特别的是走进了这里,让人仿佛一下子穿越的时空隧道。
程俊材估计,这里应该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商店街就风格来说,是华丽的维多利亚与爱德华式风格,整条街道甚至不是一直线的,呈现一种圆弧状,别有情趣。
拱廊在采光上上,兼具了自然采光,同时也有古典柔黄的吊灯交错其中,整体非常的柔美,踩在鹅卵石铺设的地板上,单是漫步其中就是一种享受。
程俊材左顾右盼了一阵,跟着怀尔斯进入了一间拍卖行,怀尔斯在拍卖行看了下,不知道在找谁,又直上三楼。
“我们找谁阿?”“剑桥大学考古系的威尔逊教授,他是老爷的导师,也是老爷的好友。他在这家拍卖行担任顾问,每当有拍卖的时候,他都会在场。”
程俊材了然。当下跟着怀尔斯走到三楼,一个没挂任何标志的房间外面,正当
怀尔斯准备敲门的时候,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尖叫,理查德的尖叫。
这声尖叫,在正常情况下,由程俊材来评价的话,这一声就是娘们一样的尖叫,你一各大男人这样尖叫做什么,太丢脸了。只是,他和怀尔斯都没去注意这些,两人都被内容震摄了。
“万世神眼?掌握时光?”
啥?
程俊材和怀尔斯面面相觑,还没等他们两人反应过来,就听到理查德继续尖叫道:“威尔,你说真的,这东西真的可以掌握时光,回朔既往吗?”
好震撼的内容!
当下,程俊材反应过来,一比楼梯口。怀尔斯醒悟,立刻扑了过去。在楼梯口把风,不让其他人听到内容。
程俊材则是敲了一下门,不等里面人反应,就走了进去。
“你来做什么,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地方。”看到进来的人,是程俊材,被打扰的理查德脸色顿时阴沉下去。
“我又不是来找你的,你凶什么。萝拉,刚刚发生什么事了,差不多整栋楼的人都听到了你们的叫声。”“什么?有那么夸张吗?”“当然,萝拉,你不知道你刚刚尖叫有多吓人。”
萝拉目光漂移,理查德满脸通红,又不好喝叱,只能转移话题说:“你来这里做什么?”
程俊材不管他,只是自顾自的走到那个奇怪的圆盘前方,仔细观看。刚刚听到理查德说,这是什么万世神眼,可以掌握时光,他心里就知道,在剧情-或者你用大宇宙意志来形容也可以-引导下,虽然他砸了古董钟,剧情还是照样走上了正轨。
这么高大上的东西,一听就知道是本次剧情的剧情物品,后续又不知道会惹出多少麻烦,既然如此…
“住手,这回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你砸了。”程俊材手刚举起来,就被理查德抓住,程俊材转头,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还不醒悟,我不知道这东西有多了不起,只知道一件事,圣三一不会放过他,若是落入圣三一的手里,这世界又是走在了毁灭的边缘。”
理查德脸色变幻,他何尝不知道,只是…
“程,这回我也拜托你。”“萝拉?你也相信这个?”萝拉面现挣扎之色,想点头,又想到卑弥呼的事件,非常犹豫。
这个时候,老威尔逊巍颤颤地站了起来,说道:“要不要来杯我珍藏的葡萄酒,大家休息一下。”
“哼,某个粗鲁的人,哪会懂得如何品酒。三杯就好。”“爹!”“我不喝酒,水在哪里?”程俊材看了眼威尔逊,丝毫不理会理查德的嘲讽,只要了一杯水。
理查德给三人倒了葡萄酒,程俊材只喝了倒自威尔逊教授壶里得净水。倒完酒,威尔逊坐回他的办公桌面前,珍而重之的拿起那个圆盘,打开了内里圆盘的表面,漏出了真容。
“这东西,还真稀奇了,古代也有这样的夜光技术?”程俊材好奇的打量这个东西。内里分成了好几层,中间就是那个巨大的明黄色宝石,外层每一层都有均匀分布,富含规律的符号。
甚至,在暗处的情况下,这东西还发出微弱的蓝光,供人看清楚。
“这可是非常稀有的东西,世间恐怕仅存这一件,可以掌握时光的万世神眼了。”威尔逊缓缓说起这东西得来历,以及它的威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