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女士和Q就‘匿名热心网友’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布莱恩坐在旁边看天看地,假装听不懂。
他有很多年没在玩游戏之余正经碰过电脑了,毕竟这个世界上计算机天才如过江之鲫,认识贾斯汀后布莱恩就了悟了什么叫做术业有专攻,像他这样没法二十四小时泡在网络上的业余选手还是不要和人家竞争同一个赛道了……
不过就像认真搞过科研的人哪怕写不出论文、好歹也大致能看懂大佬们在研究啥一样,布莱恩不管怎么说也算民间计算机高手,俗称修电脑的,他理解Q口中的一连串专业术语基本没有障碍,可能听得比M女士都明白。
Q毫无疑问是个天才,否则他不会刚上任没多久就发现了贾斯汀留下的痕迹。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科技水平总体而言逐步上升,天才的进步速度又总是领先大环境的版本更新速度,普通个体一不留神就容易被落得很远,MI6好就好在它们作为一个庞大的政府机构,总能招募到跟得上时代潮流的员工。
然而天才之间并不存在心有灵犀。
Q的聪明脑袋瓜想了一早上,也没想明白野生黑客为什么要给英国政府送温暖,最后他只能向M女士保证,如果下次再遇到这个人,就争取把对方留下来问一问。
布莱恩转头告诉贾斯汀,风紧扯呼,最近查得严,不要再来MI6闲逛了。
可见人家辛迪加和幽灵党为什么能做到事业蒸蒸日上?有个谁都想不到的内部卧底真的很有用!
……
因为马上要去澳门寻找幕后黑手,布莱恩跟着Q逛到了军需处总部,也即Q的个人实验室。
路上布莱恩回忆这些年来接触到的神奇装备,兴致盎然地问Q:“我以前还从来没有拜访过Q支部,你们一般都研究什么东西?”
“没有太多特别的。”离开M的办公室后,Q就站得离他很远,表情还很冷淡,似乎对布莱恩不怎么感冒,“主要就是你常用到的武器、定位装置、紧急救援设备、交通工具,以及一些你们外勤不在乎的后方工作。”
布莱恩眨眨眼,倒是对‘有人会讨厌他’这件事接受良好,这些年来他在各个场合中其实没少被异性恋同性针对,一般布莱恩不会主动与人争斗,却也没有闲心去改变其他人对他的看法,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多少懂得井水不犯河水的道理。
不过Q是他以后时常会与之打交道的同事,布莱恩不熟悉他的性格,有点担心出任务的时候被后勤针对,就耐着性子继续主动找话题:“会不会有那种电影里经常出现的神奇道具?”
Q蹙眉问:“你指什么?”
布莱恩本来想拿电影情节举例,结果一开口,脑子里全是工作时的亲眼所见:“呃,人.皮面具?”
伊森·亨特那个往脸上一套就能变成另一个人的黑科技让他好奇很久了。
“美国人的技术,CIA很喜欢用。”Q干巴巴地说,“但据我所知,你和另一位邦德出任务的时候
从来不做伪装,这个研究项目有开展的必要吗?”
布莱恩:“……”
他承认Q说得对,灵光一闪又举了个例子:
“附带人脸识别技术和拍照功能的隐形眼镜?”
“这个可以有。”Q点了点头,“但是目前技术水平没法让隐形眼镜看上去像正常的虹膜一样自然,你和目标离得太近的话立刻就会被发现,据我所知,你和另一位邦德经常出于种种理由和目标离得特别近——我指负距离。”
布莱恩第一次听到别人吐槽他的工作方式,抽了抽嘴角说道:“……这就有点冒犯了。”
“对不起,我只是在描述实情,不过你想要的话我还是能给你一副。”Q抿起嘴唇,“你如果不习惯隐形眼镜,我还能做成普通眼镜的款式,顺便再加上蓝牙耳机功能。”
“听上去有点耳熟。”
“因为依旧是CIA同款,美国人的最爱。”
“别的呢?”布莱恩追问,“比如CIA的口香糖炸弹,口红槍,防弹雨伞,手榴.弹打火机——”
“我们已经不再研究这种玩意了,邦德先生。”
Q打断了布莱恩的话。
布莱恩说:“如果你觉得这个叫法不容易区分我和我的养父,也可以称呼我的名字,布莱恩。”
Q的脚步停了下来。
他回过头,严肃地对布莱恩说道:“首先,防弹雨伞不是CIA研究出来的。据我所知它只在《王牌特工》的电影里出现过,现实中并不存在。其次,我们研制的武器风格是根据时代以及特工本人的爱好随时变化的,上一任007特工的风格简单粗暴,用不上太精巧的‘玩具’,如果你感兴趣,就得主动向我提出来。”
“那还是算了,我的习惯和他差不多。”布莱恩双手插兜站在离他两米远的位置说,“我实际上对光剑更感兴趣。”
“……没有。”Q转过头,布莱恩不确定他是不是笑了一下,“最后一点,MI6内部禁止谈恋爱,请不要把你那些无处安放的魅力发挥到同事身上,实在不行就去联系你的CIA前男友,我觉得你对他还挺念念不忘的。”
布莱恩:?
这话通常是詹姆斯·邦德在撩(指和对方眉来眼去、目光纠缠,然后迅速确定彼此的冲动拥抱在一起,用时通常不超过三分钟)了哪个性情泼辣的小姐姐之后得到的评价。
可是布莱恩又不是这样的人!
——你们不要把两任007混为一谈啊!!
“哦,对了。”Q又想起一件事,从口袋里掏出一串车钥匙扔给布莱恩,“你的新车。”
布莱恩诧异地抽出手接过钥匙:“我要受宠若惊了。”
“别误会,不是特意为你准备的。”Q说,“你还记得伦敦奥运会之前,女王陛下的侍者在温莎城堡前对你说过的话吗?”
布莱恩稍作回忆,想起当时那个男仆说的是:
“女王陛下听说您喜欢阿斯顿马丁,但遗憾的是我
们短时间内实在没能在皇室用车中找到一辆合适的,因此正考虑找阿斯顿马丁合作出一辆特别定制款。”
这回他是真的震惊了,Q神情复杂地说:“这是经我改装后的阿斯顿马丁限量款,全球只有两辆,你猜除了你手中这一台之外,另一台在什么地方?”
那当然是女王陛下的车库里。
布莱恩承蒙大老板厚爱,汗流浃背了。
Q终于主动走过来,按住他的肩膀说:“所以你开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撞成什么样都不要紧,但务必别让它客死异乡捞都捞不回来。能做到吗?007特工?”
布莱恩:“……”
他握紧车钥匙,艰难地承诺道:“我争取。”
**
布鲁斯·韦恩AKA蝙蝠侠没有在伦敦住一个月,但他住了二十九天。这一方面是由于他有一些调查工作要做、不得不留下来,另一方面是,假如他按照布莱恩的说法住满了一个月,那以后就很难反驳‘哥谭首富在异国他乡被床伴反过来包养’的问题了。
赌上花花公子的尊严,这种流言必不可能出现。
因此他只住了二十九天。
临走前的那一日,布鲁斯从电视上看到了将飞机还回来以后就杳无音讯的,某大不列颠精英特工的身影。
一个人混到某个阶层不出名也难,比如蝙蝠侠的传说在美国东部愈演愈烈,再比如传闻中大都会出现了一个名叫超人的外星人。相比之下,布莱恩的名字受限于工作性质不可能传得连普通人都听说过,不过蝙蝠侠近期已经发现有些消息灵通的情报贩子在谈论他了。
他们有的直白地称呼布莱恩为‘新任007’(谈到‘007’这个代号时语气不乏厌恶和恐惧),也有人叫他的全名‘布莱恩·纽曼’,甚至还有人管他叫‘又一个邦德’。
这些人的情报或来自幽灵党/辛迪加,或来自刺客联盟,似乎恐怖组织和犯罪集团已然有志一同地将布莱恩视作了需要时刻关注的头等对手。
在他们的影响下,围绕着布莱恩发生的事端和意外越来越多、越来越隆重,于是布鲁斯通过电视也能欣赏到对方被围追堵截时的英姿了。
新闻报道的是位于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一场追击战和枪战。
另一个世界的007电影中詹姆斯·邦德在杀了法国雇佣兵帕特里斯后,追着线索跑到了澳门涩诱了赌场老板娘,跟着对方找到了偷走卧底名单的始作俑者。而布莱恩在不知道电影剧情的情况下同样来到赌场,发现管事的人是一个光头壮汉——他来早了,被詹姆斯·邦德涩诱的美女还没就任呢。
涩诱男人行,涩诱长相不尽如人意的男人就有些困难了,主要是旁人很难相信布莱恩这种级别的帅哥会突然瞎眼。
布莱恩只好使用基本操作把光头老板揍了一顿,从对方嘴里套出上级的身份,又满世界地去找这个上级,并从上级那掏出上级的上级。
有时真的很羡慕邦德总能遇到反派大Boss的女朋友并把她争取过来。
物理意义上比原著的老父亲多走了许多‘弯路’的布莱恩追踪敌人来到了欧洲的丹麦。
后面就是布鲁斯在电视上看到的了:布莱恩实在没忍住把他刚到手的那台皇家限定款阿斯顿马丁搬了出来,在丹麦的街道上和对手你追我赶,只见子弹与炸药齐飞、火焰共厄勒海峽一色,线条流畅的深灰色跑车在七公里长的大桥上疾驰,宛如一道笔直冲向大海的流光。
期间敌人的弹药远距离打在跑车的引擎盖和侧方玻璃上,只留下了一丁点微不足道的划痕。
没有人能拒绝这样一台车,连蝙蝠侠在电视上看到它时都陷入了沉思。
蝙蝠车当然是最好的。
——但他以后应该有很多机会去和布莱恩交流探讨跑车的改装方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