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作中。
第二句应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只是在这里被他改成了“舞”字。
当然就算这里的“顾”也不是光顾的意思,而是“看”的意思。
所以整首词翻译过来就是:北国有一位美人,姿容举世无双,独立世俗之外。
但纵然佳人常常带来“倾城、倾国”的灾难,也不能失去获得佳人的好机会。毕竟如此绝色佳人是世所难遇,不可再得的!
根据《汉书·外戚传上》记载:在一次宫廷宴会上,李延年献舞时唱了这首诗歌。
汉武帝听后不禁感叹道:世间哪有这样的佳人呢?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就推荐了李延年的妹妹。汉武帝召来一见,果然妙丽善舞。
从此,李延年之妹成了汉武帝的宠姬李夫人,算是武帝宠爱的众多后妃中,最喜欢的人之一。
仅凭一首诗歌,就能让雄才伟略的武帝闻之而动心,立时生出一见伊人的向往之情,自然证明这首诗的确有超众的魅力。
反正叶天自己是很喜欢的,虽然简单直白,但却让人心向往之。
不过也有不少人觉得这首诗歌太过直白,反倒是普通至极,根本算不上什么好作品。
只能说在大乾,自己写出这首诗歌能被无数人称赞,甚至让眼前的梦茜都感动的哭出来。
但在网上,就算李白来了也差点意思!
谁让他这些年都不写诗了?就这还是诗仙?
“公子,这首诗叫什么名字呀?”楼梦茜感动的问道。
说话的时候一只手抱着叶天的胳膊,另一只手悄悄擦了擦自己的眼泪。
“这个么...暂时还没决定,可以叫月夜赠佳人,也可以叫赠梦茜,你喜欢哪个就叫哪个。”叶天答道。
楼梦茜一怔,没想到自己会听到这个回答。
不过马上她也反应过来,想了想道:“我喜欢第一个。”
“那它就叫月夜赠佳人!”
叶天没有问梦茜理由,反正这首诗歌是送给她的,所以她喜欢就好。
……
第二天。
天刚蒙蒙亮。
楼梦茜就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然后来到叶天的房间外面轻声喊道:“公子,起床了,我们今天要去庙会!”
“嗯,等我一下,我马上出来!”叶天很快也给出了回应。
这也是他昨晚睡觉前叮嘱梦茜的,让她早上起床的时候喊自己一下,免得自己起太晚,到时候时间来不及。
毕竟自己住在北城。
听梦茜说庙会是在东城,然后自己还要先去西城接人。
如果和平常一样的话,怕是等他们到庙会的时候已经天黑了。
房间里。
叶天清醒一下也直接起床,并且换上了自己刚买的新衣服,价格贵是贵了点,不过舒服也是真的舒服。
毕竟活字印刷术卖了一万两银子,后续每月还有分成,仅凭这个,他就已经能在洛阳城过上富足的生活了。
而且在他一开始的计划里。
活字印刷术好归好,但明月楼也不是做慈善,对方愿意花费五千两来购买就已经很不错了,要价一万也只是为了能有更多的议价空间,只是没想到真正的掌柜就在自己面前。
“你好像很喜欢穿白裙子。”
看着眼前已经整装待发的梦茜,叶天发现对方还是穿着白色的留仙裙。
不对,应该说自己认识她到现在,她好像都穿着这种衣服。
林菀喜欢可爱风,赵清欢喜欢御姐风,楼梦茜喜欢仙女风,这三人还真是根据自己的性格来穿衣服的。
“嗯,听父亲说,母亲活着的时候最喜欢穿白色的留仙裙,所以我也喜欢。”楼梦茜笑着点点头。
对面。
叶天也有些不好意思。
没想到自己随便问一句,又提起了对方的伤心事。
不过好在梦茜的表情还算正常,比起第一次要好得多,他也忙转移话题说道:“对了,你今天如果去庙里求签的话,你打算求什么签?”
“唔...这个么,秘密。公子你呢?”楼梦茜说完也问道。
“我?那肯定是求...跟你一样的签。”叶天答道。
“不可能,公子你又不知道我会求什么签!”
“那可不一定。”
说话的时候。
叶天和梦茜也来到外面的马车前。
之前他们都是各坐各的马车,不过这一次,楼梦茜却主动提议道:“公子,我们要不坐一辆车吧?路上要走这么久,一个人待着太无聊了。”
其实一个人待着无聊还好,问题是两人明明可以在一起,却要接受这种无聊,这让楼梦茜很是不喜欢。
“也行,路上的确无聊。”叶天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