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北行的拉练加运送物资的计划尘埃落定,赵云将率领五百侯府卫队,连同骑兵旅、水兵旗及中旗的两万多人马,押送着物资浩浩荡荡前往江界。大都护府则派遣狄居陪同,负责交接事务。
然而,在北行之前,赵云在大都护府再次召见了御史司司长夏侯兰。关于招募天下法家刑名者的事宜,如今已经初见成效。
武州月报连续刊发了多期司法类文章,其中包括以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律法面前人人平等诸如此类的系列文章,确实吸引了不少人投奔武州。
法家的现状可谓举步维艰,如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等法家变法派,如今已销声匿迹。变法诚然给国家带来了变革,使国家在一段时间内强盛起来。
但这并非绝对,因为法家的变法触及了贵族世袭的特权,为平民和士兵提供了上升的途径,却也使他们受到严酷法令的压迫。法家给社会结构带来了进步,却遭到了从上到下的一致唾弃,其状况比墨家还要凄惨。
因此,所有的变法派人士几乎都没有好下场。商鞅被诬陷后战死,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吴起被射杀后,其尸身也遭受车裂肢解之刑;李斯更是被昏君夷灭了三族。
如今,所谓的法家变法派已经不复存在,只有刑名派尚能苟延残喘。他们掌控着郡县的刑名,成为他人手中的工具,被士族阶层和百姓视为残酷的官吏。刑名派难以位至三公九卿,如张汤和主父偃最终也成为了武帝的牺牲品。
此次前来投奔赵云的,便有十二名刑名法家,有酷吏张汤的十四世孙张回,酷史郭宏的九世孙郭济,酷吏曹丘生十七世孙曹阳等人。这十二人皆在中原各郡县担任四百石以下微末刑名小吏,在百姓眼中,他们是帝王家的走狗;在士族眼中,他们是不入流的低贱小吏;在帝王眼中,他们是可弃置的工具。
夏侯兰领着这十二人,前来拜见赵云。张回作为带头者,抱拳躬身说道:“我等微末小吏听闻平壤侯爷在武州推行法治,故而前来投奔侯爷。不过,我等也有顾虑,希望侯爷能为我等解惑,否则我等便打道回府!”
赵云见状有些惊讶,没想到刑名法家竟有如此傲气,一见面不巴结自己,反而先提出条件。
不过,赵云并不介意,反而用欣赏的口吻说道:“诸位有何顾虑,尽管道来,本侯当场便可为诸位解惑!”
张回立刻回应道:“我等刑名小吏,不图名、不图官、不图爵,只求不被当作工具。君侯用我等时,视若利剑;弃我等时,视同死狗。我等小吏宁可死,也决不能背负污名而亡。同时,主君虽有赦免罪犯之权,却不可干预司法进程。依法治州、人人平等虽只是空口白话,但也必须有底线!”
赵云听后点了点头,说道:“先古法家圣王陶皋,为我华夏创立了第一部法典《五刑》,从此华夏文明才步入国家之道。因帝舜仁慈,对于法典的推行有些犹豫,以至众贵族子弟继续作恶。圣王无奈,便以身试法,杀死作恶的贵族子弟,又命人将自己关押,等候帝舜宣判斩刑,以此逼迫帝舜施行《五刑》。帝舜不忍陶皋身死,便以已故帝尧之名大赦天下,赦免了陶皋与自己的内弟丹朱,并宣布推行《五刑》之法。此乃法家之鼻祖!”
十二人闻罢,面面相觑,皆露惊愕之色。盖因赵云所言,乃后世电视剧之剧情。鉴于历史缘故,关于陶皋之记载不全,众人虽心有疑虑,却也不敢贸然质疑。焚书坑儒究竟毁掉多少史实,无人能知。
赵云见状,复又言道:“诸位毋庸置疑,此乃本侯无意间于破损竹简中所见所载,知此一节者寥寥无几,然确为事实。下期亦将刊载于武州月报,为法家圣王正名!”众人闻言,感激涕零,夏侯兰在内,皆再次向赵云行大礼。陶皋于法家中地位尊崇,无可替代,其有言“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等名言,乃法家之根本,为法家诸大佬之偶像。
赵云摆了摆手,续道:“无论国法亦或州法,皆应公正司法,秉公执法,其目的乃为保护善良百姓之利益。只要坚守此底线,法家便可正身而执法,无人可干扰司法执行,亦无人能加害执法者。我武州愿为后盾,永远不变,不知诸位可否理解?”郭宏九世孙郭济曰:“传统司法以主君为核心,万事皆以主君之口为法令,以百姓利益为中心,君侯莫非不惧冒天下之大不韪?”曹丘生十七世孙曹阳亦言:“司法条例自有其秩序,条条框框皆有其道,而百姓利益广博,如何能面面俱到?主君一人则易许多。若以百姓利益为底线,恐危及主君,法律法规亦难以推行!”
赵云听罢,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先秦固然强大,却因法律严苛而走向灭亡。律法若只为一人服务,那它的存在就毫无意义,走先秦之路无疑是自寻死路。自汉代以来,法家刑名之学,为何遭人唾弃?刑名者本应是人民的卫士,却沦为帝王一人的工具,不仅无法保护百姓的利益,反而压榨平民百姓,所谓律法公正,又在何处!”
众人听后,皆沉默无言。诚如赵云所言,法家只为一人服务,确保帝王一人的利益,早已失去了司法公正的核心。
赵云又继续说道:“法家不必考虑过多问题,当百姓的利益与主君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主君若是明君,应当退让,而不是仗着律法残害无辜,这样的主君有何用处!”